粵府辦[2000]114號
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
2001年度國務院公報發行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01年度國務院公報發行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00〕58號)轉發給你們。根據省政府領導意見,連同就做好《廣東政報》征訂發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國務院公報》和《廣東政報》是中央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的出版物,分別是刊登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地方性法規和方針政策性文件的重要載體。做好《國務院公報》和《廣東政報》的發行及宣傳工作,是宣傳政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政府施政的一個重要內容,是立法工作重要的一個環節。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國務院公報》和《廣東政報》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要指定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做好《國務院公報》和《廣東政報》的宣傳和訂閱工作, 確保本行政區域、 本系統的各級行政機關和有條件的基層單位都能夠看到《國務院公報》和《廣東政報》,促進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行政措施的廣泛傳播和貫徹落實。有關《廣東政報》征訂發行的具體事宜,請按《關于認真做好2001年〈廣東政報〉發行工作的通知》(粵政電901號)辦理。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年十月九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
2001年度國務院公報發行工作的通知
國辦函〔2000〕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以下簡稱《公報》)是國務院辦公廳編輯出版的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物,是刊載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性文件的重要載體。《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在《公報》上刊登的行政法規文本為標準文本。5000年《公報》改版后,刊載國務院各部門行政規章的范圍進一步擴大,文件數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在深入學習貫徹江澤民總書記關于“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跨世紀發展的新時期,做好《公報》的宣傳和發行工作,對于各級行政機關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依法行政,增強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轉變政府職能和工作方式,動員和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做好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現就做好2001年度《公報》發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的辦公廳(室),要切實負起做好《公報》宣傳、發行工作的責任。要明確相關機構,指定專人具體組織落實《公報》的發行工作,可采用“代收代訂”。“集訂分送”等有效枚法,確保在本行政區域內和本系統的各級行政機關和有條件的基層單位能方便地訂閱《公報》。
二、認真落實關于《公報》訂閱范圍的規定。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村有條件的村委會、城市街道居委會,大中專院校及各級圖書館、文化站,都應訂閱《公報》,使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在廣大基層干部和人民群眾中得到廣泛傳播和貫徹。民航、鐵路、客輪、賓館等公共場所應訂閱一定數量的《公報》,供旅客閱讀。
三、各地郵政部門要積極主動配合,把《公報》的征訂工作抓緊抓實,不斷提高《公報》的投遞質量。
四、《公報》為A4開本,每期52頁碼,定期旬刊,每月逢十出版,每本單價2.5元,全年出版36期,定價90元。 全國各地郵局均可訂閱,代號2一2。可以零售,也可破季訂閱,或直接從《公報》編輯室辦理郵購〔郵編:100017, 地址:北京郵政1741信箱國務院公報編輯室、聯系電話:(010)66012399〕。港、澳、臺及國外訂戶由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代理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OOO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