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01〕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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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關于加快省屬國有劣勢企業退出市場的試點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關于加快省屬國有劣勢企業退出市場的試點意見》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省經貿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關于加快省屬國有劣勢企業退出市場的試點意見
根據黨的十五屆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八屆六次全會的精神,為了鞏固和發展我省國有企業三年改革與脫困的成果,改善和提高省屬國有企業的資產質量,加快省屬資產經營公司、授權經營企業集團的發展步伐,結合省屬國有企業的實際,提出促進省屬國有劣勢企業退出市場的試點意見。
一、退出目標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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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從整體上提高省屬國有資產營運的質量和效益,力爭用2-3年的時間,通過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的手段,使400多戶劣勢企業規范有序地退出市場,逐步實現省屬國有企業組織結構、資產結構、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的優化升級,從整體上搞活和壯大省屬國有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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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畬o資金、無經營場地、無經營活動的“三無”企業,在妥善處理債務并進行清算后,予以注銷;
?。玻畬o市場、無競爭力、工藝落后、質量低劣、資源枯竭的工業企業及經營活動不正常、長期嚴重虧損的企業,終止生產經營行為,實施關閉;
?。常畬﹂L期虧損、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企業,符合國家政策的爭取列入全國計劃實施政策性破產,其余依據《破產法》實施民事破產;
?。矗膭铌P閉、破產企業的職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原企業經評估后的資產或凈資產(帶負債),成立股份合作制或私營企業;
5.對雖然陷入困境,但業務能正常開展的中小企業,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各種方式進行轉制。
二、退出的審批程序
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劣勢企業的退出按以下程序審批:
(一)實施破產的國有中小企業,經省屬資產經營公司、授權經營企業集團(下簡稱“集團公司”)審核,由企業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請,同時報省經貿委、省財政廳備案,在法院受理后依法進入破產程序。
(二)大型國有工業企業和總資產1億元以上的其他國有企業的破產和轉制,由企業提出申請,經集團公司審核,報省經貿委會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后,依據法定程序組織實施。
?。ㄈ﹪衅髽I的關閉由企業提出申請,集團公司審核批準,同時報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ㄋ模╆P閉、破產企業的職工成立股份合作制或私營企業,需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原企業資產或凈資產(帶負債)的,由集團公司審核后,報省財政廳會省經貿委審批。
三、資產、債務的處理
劣勢企業退出市場,必須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按規定認真做好清產核資、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等基礎工作,堅持依法、依規處置資產、清理債權債務,嚴禁借企業關閉、破產、改制之機逃廢銀行債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一)資產評估
省屬國有企業實施關閉、破產、轉制,必須聘請經財政部門認可具備資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結果必須報省財政廳審批確認。
?。ǘ┵Y產處置
必須以經省財政廳確認的資產評估值為依據,確定資產出售的底價;出售價低于評估價的,需報省財政廳備案;如出售價低于評估價值80%的,需經省財政廳審批。資產的處置,可根據企業不同的退出形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通過拍賣、招標或協議等方式進行。
?。ㄈ┞毠べ徺I企業產權的優惠政策
在保證國有資產價值客觀真實的前提下,鼓勵職工以各種形式出資購買企業的產權。企業內部職工購買拍賣、轉讓企業產權時,按照省政府《關于加快放開公有小企業的通知》(粵府[1997]99號)的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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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破產企業必須充分征求債權人的意見,爭取債權人的理解和支持,依法妥善處理債權債務,防止變相逃債,懸空銀行債務。
(五)連帶擔保責任的處理
對關閉、破產企業涉及的連帶擔保責任,由企業及集團公司征詢法院意見,并主動與債權銀行協商,依法妥善解決。
四、職工的安置
劣勢企業退出市場,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制定職工安置方案,落實職工安置資金,妥善安置企業職工,保證社會的穩定。省屬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管理意見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另行制訂。職工的安置費用原則上由企業及集團負責,確有困難的,由省財政適當補貼。
?。ㄒ唬┞毠ぐ仓觅M用的來源
?。保N、轉制企業的職工安置費用,省財政不予補助。注銷企業可通過企業債權追收解決,不足部分由集團公司統籌解決。轉制企業職工的安置,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玻袷缕飘a企業職工安置的費用,首先由集團公司統籌解決,包括從其授權的資產運作收益和資產變現中預留部分資金安置職工;不足的部分,經省經貿委會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后,由省財政定額補助。省財政承擔的職工安置補助費,原則上不超過安置費用的50%,特殊情況個案處理。
?。常P閉、政策性破產企業的職工安置費用,首先從企業資產變現解決;資產變現所得不足以支付的,由集團公司統籌解決,集團公司可從其授權的資產運作收益和資產變現中預留部分資金安置職工;仍然不足的部分,經省經貿委會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后,由省財政定額補助。省財政承擔的職工安置補助費,原則上不超過安置費用的50%,特殊情況個案處理。
(二)財政補助資金的使用
?。保a助企業
財政補助資金只限于納入資產重組范圍的省屬21個集團公司所投資的獨資、控股企業以及托管企業中實施關閉、破產的企業(不包括煤炭企業)。
?。玻a助范圍
?。ǎ保┡c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的經濟補償金,財政補貼的標準(月工資計算)最多不超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的2倍;
?。ǎ玻╇x退休職工移交社會管理的管理費用;
?。ǎ常┞毠めt療保險金。企業所在地已實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按省批準的醫改方案執行;未實施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按現行規定執行,待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后統一考慮。
?。ㄈ┴斦a助資金的申報及撥付程序
為用好財政補貼資金,有效控制政府支出的改革成本,對關閉、破產企業申請安置職工財政補助金按以下程序進行:
?。保瘓F公司申報。各集團公司按照規定程序審核關閉、破產企業,并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向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上報本集團企業排序名單及申請財政資助職工安置費用的數額。上報材料包括:(1)省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見附件);(2)擬關閉、破產企業征求職代會意見后的董事會同意關閉、破產的決議(沒有董事會的,提交企業黨政班子同意的意見);(3)本企業職代會同意關閉、破產的意見;(4)企業的破產預案或關閉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企業概況,會計報表及虧損情況說明,債權、債務狀況,資產處置方案,職工安置方案;(5)集團安置職工費用(至少50%)的來源和承諾等。
2.政府核查、撥付資金。省經貿委根據各集團公司的上報意見進行初審后,會省財政廳確定給予財政補助的關閉、破產企業名單,以及補助職工安置費用的比例。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根據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確定的企業名單,核查安置方案、安置費用標準,并將審核結果抄送省經貿委和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對經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核查的企業有關事項進行復查,在確認關閉、破產已進入實施及集團公司應負擔的職工安置資金已落實到位后,將經審核的職工安置費用的財政補助金撥至集團公司指定的統一賬號,并將有關撥款情況及時抄送省經貿委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常瘓F公司組織實施。各集團公司收到撥款后,負責整個關閉、破產工作,尤其職工安置工作的組織實施,并負責對財政撥付企業的職工安置費補助款進行監管,保證??顚S?,如出現挪用現象,要及時制止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矗斦a助金的撥付手續,由省財政廳另行制訂。
?。ㄋ模╇x退休人員的管理
關閉、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按現行辦法和規定管理,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在醫療保險制度未建立之前,退休人員暫由企業留守機構或集團公司代管,以后逐步實行社會化管理;離休人員移交集團公司管理,有條件的移交當地老干部門管理。
五、其他問題
?。ㄒ唬╆P于關閉、破產企業欠繳社保費的處理問題。關閉、破產企業欠繳的社保費,通過企業的資產變現補交或由集團負責統籌解決。
?。ǘ╆P于關閉、破產企業拖欠職工工資、集資款、醫療費的處理問題。解決關閉、破產企業拖欠職工的工資、集資款、醫療費問題,必須嚴格區分性質、綜合分析、區別處理:對企業拖欠職工的工資,由企業變現資產優先支付;對集資款,在清理核實并分清責任后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處理;對拖欠職工醫療費,應在認真考慮企業原來進行醫療制度改革情況的基礎上,由集團公司嚴格把關,并由企業或集團公司負責解決。
(三)集團公司承擔的職工安置費用的財務處理問題。由集團公司承擔的職工安置費用,在公司的營業外支出中列支,在當年經營責任制考核時這部分費用視同增值處理。
六、組織實施
省屬劣勢企業的退出工作,是鞏固和發展省屬國有企業三年改革與脫困成果的一場攻堅戰、總體戰。各集團公司和省直各有關部門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配合,協同作戰,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省屬劣勢企業的退出工作,堅持由集團公司為主體,由省經貿委牽頭,會同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實施。其中,省經貿委主要負責整個退出工作的綜合協調、情況跟蹤,重點負責審核列入省財政補貼范圍的破產、關閉企業名單和對這些企業的補償比例;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主要負責職工安置方案和補貼標準的審核工作;省財政廳主要負責補貼資金的復核、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工作。集團公司要在省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下,全面負責企業退出的具體組織實施。
附件:省財政補助資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