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02〕20號
印發廣東省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廣東省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工作方案》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廣東省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測繪局等部門關于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79號)的要求,為維護我國版圖的尊嚴,嚴厲打擊非法編制出版地圖行為,促進地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地圖市場秩序工作負責,結合本地區實際,成立相應機構,制定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的實施方案,把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地圖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有關部門要主動承擔各自的責任,形成主管部門常抓不懈、有關部門協同配合、群眾參與監督的工作制度。全省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工商局、新聞出版局、外經貿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外辦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配合開展工作。
(二)為保證工作順利進行,省設立省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按國家統一部署,在省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在全國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工作辦公室的具體指導下,負責我省本次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召集人由省政府周炳南副秘書長擔任,成員有:省國土資源廳張新民,省工商局黃宏耀,省新聞出版局廖小勉,省外經貿廳招玉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沙少娟,省外辦楊金業同志。聯席會議下設立聯絡小組,具體負責本次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的組織、實施工作。聯絡小組組長由省國土資源廳測繪管理處葉炳楷處長擔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派相關處室負責人作為聯絡小組成員。聯絡小組日常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承擔。
(三)設立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舉報電話:省國土資源廳:020-38817491;省工商局:020-85584412;省新聞出版局:020-87612989。
二、主要任務和基本目標
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的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要求,在我省采取集中行動、專項治理的方式,嚴肅查處非法編制出版地圖和盜版盜印地圖的行為,嚴厲查處存在政治性問題的地圖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加大對進出口地圖產品的監管力度,加強地圖管理的法制建設和宣傳教育。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的基本目標是:通過配合落實全國范圍內的整頓和規范工作要求,力爭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我省杜絕帶有政治性問題的地圖產品,地圖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全民的國家版圖意識普遍提高,政府對地圖市場的監管力度明顯增強,地圖產品的生產經營和管理走上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階段:2002年3月至2002年6月。
主要工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成立聯絡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各市縣按照省的部署,成立相應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并對本地區的地圖市場進行一次全面的執法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1.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地圖產品的行為。
對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超范圍出版地圖的,予以糾正;對市場上銷售的侵權盜版、買賣書號、一號多用以及盜用出版單位名稱和書號的地圖產品,要視情節輕重給予經營者通報、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處理;對生產假冒偽劣和粗制濫造地圖產品的企業和單位要依法查處,并追究委印(委制)人的責任;對市場上銷售的無編制單位、無出版單位、無地圖審圖號的地圖,要當場沒收,并給予處罰;對沒有按規定程序報批的地圖產品,一律不得出版、銷售或展示;對雖經審核批準,但未按審核批準樣圖生產的,也要予以嚴肅處理;對非法經營地圖產品的交易市場,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堅決予以取締。
2.嚴厲查處存在政治性問題的地圖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
要重點抓好對政治性問題的地圖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的查處工作。要嚴厲打擊生產和銷售損害國家主權、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地圖產品生產經營者,認真查處各種媒體上錯繪、漏繪國家版圖的地圖產品以及公開銷售屬于國家秘密的地圖及地圖產品的單位和個人;要加強對文化用品、工藝品、玩具、紀念品、報刊、影視、標牌、廣告、展覽等涉及地圖圖形以及互聯網上登載附有地圖圖形產品的監管;對存在政治性問題的地圖產品,凡在公共場所展示、使用和在互聯網上登載的,要責令立即更換;對存在政治性問題的地圖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要當場收繳;對存在政治性問題的地圖產品,正在加工生產的,要責令其停止生產并進行收繳;對帶有損害國家主權、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地圖產品,堅決予以銷毀,并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3.加大對進出口地圖產品的監管力度。
要加強對外加工貿易、引進和出口涉及地圖圖形產品的監督管理,嚴格審批、備案手續;對引進的地圖產品,凡涉及中國地圖圖形的,必須按規定程序送審;對以加工貿易方式生產出口的地圖產品,任何規格樣式都必須送審;外經貿部門在審批地圖產品的加工貿易時,要驗證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地圖審核批準文件,并在《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上作相應的說明;海關要對進出口的地圖產品實施重點查驗,查驗中發現有政治性問題地圖產品的,一律予以扣留,并移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處理;對進出口中逃避海關監管、走私地圖產品的,一律予以沒收,并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在各市縣檢查工作開展后,省將組織聯合檢查組對市縣進行抽查。
(二)第二階段:2002年7月至11月。
在整頓檢查的基礎上,加強地圖市場的監督管理和國家版權意識的宣傳教育。認真清理、修改和完善現有地圖產品管理的規章制度,切實把地圖市場的管理納入法制軌道;要進一步加強對地圖產品編制、加工、印刷、出版、復制、銷售、展示、引進、出口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做到環環相扣,嚴格把關;要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互聯網站等傳媒手段,有針對性地在全省各地組織開展國家版圖意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樹立國家版權意識的重要性,使廣大干部和群眾了解完整的國家版圖是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象征。
各市應按省政府的統一部署開展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工作,并將總結報告在2002年11月底前送交省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聯絡小組,省政府將從2002年11月開始用一個多月的時間對各地開展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將檢查情況匯總后,于12月底前報全國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