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林業局關于廣東省松材線蟲病預防和
除治工作實施綱要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省林業局制訂的《廣東省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工作實施綱要》業經省人民
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二年八月五日
廣東省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工作
實 施 綱 要
省林業局
(二○○二年七月三日)
根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02〕5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松材線蟲病的預防和
除治工作,明確我省松材線蟲病防治的目標、任務和實施對策,結合我省實際,
制訂本綱要。
一、防治目標和任務
(一)“十五”期間我省的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工作,要實現由北往南及
由外向內控制現有疫區范圍,逐年壓縮疫區面積,分年度有計劃地拔除孤立疫點
和重要疫點,力爭達到疫點(以鎮為點的單位)數量減少50%,將90%以上
的疫點控制在不成災(單位面積病死樹數量占松樹數量的萬分之三以下)的水平。
(二)疫區松類植物及其產品的封鎖率要達到100%,病害媒介昆蟲松褐
天牛防治效果要達到80%以上,新發生的疫點和顯要位置的疫點拔除率達100%,
病死樹清除率達100%,病區皆伐跡地的林木更新面積90%以上,更新林分
的樹種混交率達30%以上。
(三)重點預防區的監測覆蓋率達100%,對來自疫區的松類植物及其產
品檢疫復查率達100%,松林中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枯立木清除率達80%以上。
二、防治對策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一協調,建立防治責任制。
1.市、縣(區)人民政府作為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應
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應根據松材線蟲病預防
和除治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除治或預防松材線蟲病領導機構或指揮機構,加強
對預防和除治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省、市、縣(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作為預防和除治工作的直接組織者,要
及時反映疫情,制定防治計劃,提供防治技術,開展具體指導,掌握防治進度,
檢查治理效果,落實各項具體防治措施,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2.建立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工作責任制度,做到領導責任到位,目標任
務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檢查獎懲到位。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毗鄰地區應
建立聯防機制,積極開展聯防聯治,嚴格把關,協同治理,保證預防和除治目標
的實現。
3.鐵路、交通、民航、港務、郵政等部門在承運或郵寄松材線蟲寄主植物
及其產品時應憑省、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簽發的《植物檢疫證書》辦理貨
運、郵寄手續,對不符合檢疫要求的,要及時通知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進行
處理;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和林業行政管理部門要共同加強對傳入的松材線蟲病
寄主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監管,防止擴散,要健全協調溝通機制,加強對有關經
營單位和個人的教育、管理,嚴防松材線蟲病從國外傳入;工商部門要配合林業
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生產、經營松材線蟲寄主植物及其產品的企業單位或個人的
監督管理。
(二)強化對疫區和重點預防區的管理。
1.劃定疫區、重點預防區和一般預防區,分區施策。一是將已發生松材線
蟲病的惠州市惠城區、惠陽市以及惠東、博羅縣,廣州市白云、黃埔、天河區以
及增城、從化市,深圳市龍崗、寶安區以及東莞市劃定為松材線蟲病疫區;二是
將疫區周邊地區的縣(區)(含廣州市的花都、番禺,惠州市的龍門,汕尾市的
海豐、陸河,河源市的紫金、東源以及新豐江庫區,清遠市的佛岡、清城,韶關
市的新豐,佛山市的南海、三水)以及全省各地尚未發生松材線蟲病的國家級、
省級風景旅游區和自然保護區列為重點預防區;三是在疫區、重點預防區、一般
預防區的交界處,適當建立松褐天牛非寄生的隔離林帶,有效切斷松材線蟲自然
傳播途徑;四是將疫區、重點預防區外的其他縣級行政區列為預防區。
2.在疫區采取加強檢疫封鎖、防止疫情擴散的治理對策。一是嚴格控制疫
區內松類植物及其產品的外運,運出疫區的松木及其制品必須經省林業局指定的
除害處理場所進行處理,合格并持有《植物檢疫證書》才可調運;二是加強對松
材線林區的源頭管理和流動巡查,利用森林植物檢疫檢查站、木材檢查站及流動
巡查對松材運輸進行嚴格的檢疫管理,疫區內就地利用的疫木也要經除害處理后
方可使用;三是采取綜合性營林措施,有計劃地調整林分結構,對病區現有純松
林逐步進行改造;四是建立健全宣傳教育體系。在重點預防區、一般預防區內加
強宣傳教育,市、縣(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開展宣
傳周、宣傳月活動,讓群眾認識到松材線蟲病的危害性,自覺配合、支持除害行
動,形成有效的社會氛圍。
3.疫區內發生松材線蟲病的鄉鎮、林場是松材線蟲病除治和監測的重點單
位,應采取及時拔除新疫點、壓縮發生面積,加強監測,控制疫病傳播的對策。
一是對新疫點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除治,當年發現、當年完成除治任務;二是采
用生物、化學和物理除治相結合的方法防治松褐天牛、控制松材線蟲病;三是實
行限期拔除疫點的制度,分期分批拔除疫點,疫點除治以小班或林班為單位進行
管理;四是加強疫木管理,疫區內已發生松材線蟲病的鄉鎮,嚴禁進行商品材采
伐,防止疫情向外擴散;五是組建專業隊常年清理病死樹;六是對基本拔除的疫
點繼續進行鞏固和監控,定點、定人、定時開展調查,發現病死樹立即采樣、處
理;七是采用人工普查和誘捕媒介昆蟲等檢測方法進行疫情監測,加強疫情動態
監控。
4.重點預防區采取定期普查、定點監測,防范松材線蟲病傳入的對策。一
是每年在病害傳播高峰期進行2次調查,采用人工踏查和應用天牛引誘劑相結合
的辦法,重點調查監測交通沿線、風景區和大型企業、倉庫、駐軍營房、城鎮周
圍易感染松材線蟲病的松林。如發現松樹枯死,應檢測死亡原因。確認是松材線
蟲病致死的,應及時清除;二是嚴格檢疫檢查,加強對來自疫區的松類植物及其
產品的復檢,嚴防疫情傳入。
5.疫區、重點預防區的縣(區)要大力推廣惠州市在實施“國家級松材線
蟲病工程治理試點項目”期間取得的經驗、做法,借鑒、運用防治示范區取得的
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技術方法。
(三)加強防治隊伍建設。
1.建立健全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體系。市、縣(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
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體系建設,建立健全與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工作相適
應的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配備檢疫執法人員、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認真
履行職責,具體實施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的各項工作。
2.建立健全疫情監測預警體系。以國家林業局在我省布設的國家級森林病
蟲害中心測報點為主體,建立監測預警網絡。加強對專、兼職病蟲測報員的專業
培訓,使其成為監測預警隊伍的主體力量。配備專業儀器設備,為及時準確地發
現疫情提供保障。要嚴格執行技術規程與工作制度,定點、定期、定人開展疫情
監測預報,建立疫情快速傳遞的信息網絡。
3.建立健全檢疫監管體系。疫區內疫情發生區要以加強檢疫封鎖為重點,
未發生區要以加強檢疫防范為重點建立檢疫監管體系。要建立健全以各級森林病
蟲害防治檢疫機構專職檢疫員為主,基層林業單位及車站、港口、碼頭等重要場
所的兼職檢疫員協同配合的檢疫執法隊伍。疫區和重點預防區的重要交通道路按
規定增設臨時木材檢查站,加強木材運輸的監管工作,防止松材線蟲疫木非法流
通。省、市、縣(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聯合工商、鐵路、交通、民航、港務、
郵政、出入境檢疫檢驗、公安等部門開展檢疫執法檢查,嚴防疫情擴散。
(四)建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1.建立疫情普查制度。市、縣(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松材線蟲病
監測隊伍,對松材線蟲適生區每年進行2次常規調查,對重點地區進行常年巡查,
普查面積、方法和結果定期上報省林業局。一旦發現疫情,要立即查清發生范圍、
面積、危害程度,作出損失評估。
2.建立疫情報告制度。各地松材線蟲病監測點每月要向當地縣級以上林業
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報告一次監測結果,新發現懷疑為松材線蟲病所致的衰弱木和
死樹,要立即報告,并取樣送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進行分離鑒定;確定為
松材線蟲病后,要迅速上報,并將發生情況和除治對策報告當地政府。鼓勵和發
動群眾積極報告疫情。對隱瞞疫情不報,導致不能及時掌握疫情,延誤防治時機
的,一經查實,要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3.建立疫區、疫木管理制度。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全國
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工作實施方案及有關規定的通知》(林造發[2002]
164號)要求,建立松材線蟲病疫區和疫木管理制度,切實做好疫區劃定、撤
銷,疫木管理、安全利用等工作。
4.建立監督檢查制度。省、市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松材線蟲病預防
和除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對疫情監測、除治情況、疫木安全利用、投入資金
使用等情況要及時組織開展督促檢查,定期通報檢查結果。通過督促檢查,及時
發現問題,糾正、處理違法違規現象,確保預防和除治工作正常進行。
(五)保證專項經費投入。
松材線蟲病的預防和除治工作需要投入專項經費,實行省、市、縣(區)財
政投入為主、爭取國家重點扶持的解決辦法。省、市、縣(區)財政要將預防和
除治經費列入年度預算,保證松材線蟲病預防和除治工作的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