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02〕86號
印發關于扶持山區發展小水電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關于扶持山區發展小水電的實施意見》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關于扶持山區發展小水電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山區發展的決定》(粵發〔2002〕13號),扶持山區發展小水電,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扶持山區發展小水電的目標
通過扶持山區小水電建設和已有項目的挖潛改造,使全省50個山區縣2003年至2007年新增小水電裝機容量50萬千瓦,已建小水電項目的效益顯著提高,滿足山區縣工農業生產和群眾生活用電的需要。
二、扶持山區發展小水電的主要措施
?。ㄒ唬┦π∷娎^續執行500元/千瓦的補助政策。每年扶持新建小水電裝機容量10萬千瓦,并繼續扶持山區小水電挖潛改造。對山區發展小水電要按量財辦事的原則,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所有小水電建設項目必須按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執行。
1.小水電項目立項由省、市、縣計劃主管部門按分級權限審批。裝機500千瓦以下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縣水利部門初審,報縣計劃部門審批,抄送市計劃、水利部門備案。裝機500-1000千瓦(不含1000千瓦)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市水利部門初審,報市計劃部門審批,抄送省計委、水利廳備案。裝機1000千瓦以上水電站可行性研究報告,由省水利廳初審,報省計委審批。
2.小水電工程項目立項后,其初步設計,由水利部門按分級權限審批。裝機1000千瓦以下的水電站初步設計,由縣水利部門審批,報市水利部門備案。裝機1000-2000千瓦的水電站初步設計,由市水利部門審批,報省水利廳備案。裝機2000千瓦以上的水電站初步設計,由省水利廳審批。為小水電配套的35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初步設計,由省水利廳審批。
?。ǘ┛h鎮所辦的小水電企業,允許向用電的企業直接供電。其發電在縣域內使用,允許只收過網費,其過網費由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
?。ㄈ├^續貫徹省人大有關小水電議案精神,合理制定并落實小水電上網電價。根據粵府辦〔1996〕60號文精神,小水電站上網電價按省物價局、經貿委、財政廳聯合下發的《地方小水電站上網電價作價原則》(粵價〔1995〕50號)的要求測算制定,但一般不高于我省同期火電平均上網電價,并以省網綜合平均收購價作為最低保護價,計算公式為:[平均單位售電價(不含稅)-單位供電成本-售電單位利潤]×(1-線損率),電網經營企業不能任意調高“單位供電成本”。有關數據,由省物價主管部門會同省水利廳審核。
?。ㄋ模┮M快解決山區縣電網滯后于小水電發展的問題,爭取在“十五”期間基本完善山區縣電網,使小水電站的電送得出。
?。ㄎ澹├^續實行小水電自用有余的電量上網、電網經營企業應優先收購和上網電量按月互抵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