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省信息產業廳關于加快推進山區
信息化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省信息產業廳《關于加快推進山區信息化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
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執行中遇到問題,請逕向省信息產業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關于加快推進山區信息化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和實施省第九次黨代會提出的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落
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山區發展的決定》(粵發[2002]
13號),現就加快推進我省山區信息化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加快山區經濟發展、全面
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按照省第九次黨代會提出的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省委、省
政府關于加快山區發展決定的要求,抓住信息化發展機遇,提高山區自我積累和
發展的能力,改善山區投資環境。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宗旨,
大力開展信息技術應用,以信息化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結構調整,促進優
勢資源開發和特色產業發展,縮小與珠江三角洲的發展差距,為全省率先基本實
現現代化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建設目標
從2003年起至2007年,用五年的時間實現全省山區各鎮配備計算機,
實現終端設備上網,基本建立起村級信息采集、發布點,實現“網絡到鎮、信息
進村”,解決山區信息滯后的狀況。以縣為中心,整合山區信息網絡資源,加強
山區各行業信息技術應用推廣工作,重點建立健全縣、鎮級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
二、建設原則
(一)統一規劃、分類指導
要根據目前山區經濟發展的情況,對山區信息化建設進行統一規劃,分類指
導。
(二)應用主導、分步推進
山區信息化建設以應用為主導,根據各鄉鎮的經濟發展條件以及信息基礎設
施建設情況,分期分批完成“網絡到鎮,信息進村”的任務,逐步推進技術應用。
(三)集中采購、加強監管
屬省財政負責投資的山區信息化建設,其硬件網絡設備、系統軟件和應用軟
件,實行全省統一集中采購。工程建設進度和工程質量管理,實行層層監管。
三、建設任務
山區信息化建設,要利用現有信息網絡基礎設施,整合政務、科技、農業等
部門的各種信息服務資源,圍繞山區生產、加工、銷售、流通和管理等環節的信
息服務需要,重點建設和完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
(一)整合資源,建立健全綜合信息服務體系
建立健全縣、鎮、村三級信息服務體系。各縣級信息服務中心,負責本地信
息資源庫建設,通過互聯網,利用各種資源,提供及時、有效的信息定制服務,
為鎮級信息服務站、村級信息服務點提供信息和技術支持。各鎮級信息服務站,
負責采集本地信息,為建立區域特色資源庫提供全面、真實、高效的信息來源,
向本鎮企業、農戶提供現場信息服務。村級信息服務點,負責向廣大農民提供信
息代理收集、發布、咨詢、定制等服務。
(二)充分利用現有基礎,推進網絡到鎮、信息進村
在“村村通電話、村村通廣播電視”的基礎上,整合現有網絡資源,使所有
山區鎮都配備計算機和網絡終端設備,并與縣級信息服務中心以及互聯網相連。
各鎮負責抓好村級信息采集、發布點的建設,村級信息發布點可充分利用電話、
電視、電子觸摸屏、信息機、報刊或信息發布專欄等現代或傳統方式,實現信息
進村入戶。
(三)統一開發應用軟件平臺,推廣使用實用型終端設備
省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統一開發適應山區共性應用需求的綜合信息應
用軟件平臺系統,提供信息采集、信息加工處理、信息服務定制和信息發布等基
本功能,并根據各地應用水平和應用需求,介紹使用操作簡便、經濟實用的信息
終端設備。
(四)大力開發山區信息資源和信息化知識培訓工作
省、市信息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與省內外大型專業信息內容服務機構的廣
泛合作,建設各種大型科技、農業、市場等專業數據庫;建立省、市山區信息門
戶網站。各縣要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和共享制度,負責組織本地信息資源的整合和
開發。要加強信息化知識培訓工作,山區各市、縣、鎮要按省的統一要求制定培
訓計劃,利用現有資源進行培訓。
四、實施管理
省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山區信息化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制定全
省山區信息化總體建設方案,并按計劃分期分批推進,統一指導審核各市、縣的
實施方案,組織對山區信息化項目建設的驗收,協調解決建設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各有關市、縣根據本地區的情況,制定建設計劃和方案,并指定一名縣領導負責
此項工作;各鎮根據本地情況,確定應用需求和建設任務,并配合做好各項建設
工作。省咨詢監理機構負責協助省信息產業部門建立和完善全省山區信息化建設
監督管理機制。
五、資金使用和管理
根據粵發[2002]13號文件精神,省財政從2003年至2007年
每年安排3500萬元,用于扶持山區信息化建設。該項資金主要用于通用應用
軟件系統的開發,系統軟件、基本硬件設備購置,以及信息化應用的推廣、信息
資源開發、培訓和網絡通訊等。資金的使用,由省信息產業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
省山區信息化總體建設方案擬出具體方案,報省政府審定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