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廣東省第二屆突發事件
應急管理專家的通知
省有關單位,中直駐粵有關單位:
廣東省第一屆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專家為加強和完善全省“行政決策”和“專家決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決策機制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為有效預防和科學應對突發事件做出了突出的貢獻,順利完成了聘期內各項工作任務。鑒此,省人民政府決定開展廣東省第二屆應急管理專家的推薦評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嚴謹的科學精神、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決策咨詢能力。
(二)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對相關領域突發事件(附件1)處置具備豐富的經驗,或在應急管理領域有較高的理論造詣,在省內外同行中有較高的聲望。
(三)身體健康,年齡在65歲以下(兩院院士、特殊專才年齡不限,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年齡可放寬至70歲),在精力和時間上能夠保證參加應急管理專家必須參加的相關活動。
二、推薦及評聘程序
(一)專家推薦以自愿為原則,各單位在自薦的基礎上,按照相關條件進行初審,并于2010年8月15日前填寫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推薦匯總表(附件2)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登記表(附件3)報送省政府應急辦(含電子文檔)。
聯系人:李翰敏,電話:020—83135080,傳真:020—83135096,電子郵箱:sfyjb@gd.gov.cn。
(二)省政府應急辦收集、匯總、審核推薦名單后,報省應急委審定。
(三)經審定后擬聘請的應急管理專家在南方新聞網、省政府門戶網站、省政府應急辦網站公示5天無異議后,由省人民政府頒發聘書,聘期3年。
三、專家職責
(一)積極主動為全省應急管理工作出謀獻策。
(二)參與應急管理專題調研、課題研究、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活動。
(三)應邀參與協助處置特別重大突發事件。
(四)根據工作需要,參與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導處置較大突發事件。
(五)省政府應急辦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附件:1.突發事件分類
2.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推薦匯總表
3.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登記表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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