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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辦函〔2011〕161號 |
關于督促整治第三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的通知 ?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9年和2010年,省政府分兩批對全省50個火災隱患重點地區進行了掛牌督辦,取得了明顯成效,使這兩年成為我省近20年來火災亡人最少、火災形勢最穩定的一段時期。為進一步加強火災隱患整治,推動全省消防安全工作深入開展,提升社會防控火災水平,根據各地排查上報的情況,省政府決定對全省第三批21個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名單附后,以下簡稱重點地區)進行掛牌督辦?,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目標。通過集中整治,全面筑牢重點地區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夯實農村社區消防工作基礎,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長效機制,深入普及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實現社會單位“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公共消防設施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全部達標,歷史遺留問題有效解決,火災隱患整治成效明顯,火災防控效果突出的目標。 二、落實責任。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及有關縣(市、區)政府分別明確一名領導為火災隱患重點地區整治督辦責任人,鎮(街道)明確一名領導為整治工作責任人,把整治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到有關行業系統的主管部門、具體單位和人員,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層層落實整改責任,逐級抓好落實,確保整治成效。各級政府和鎮(街道)責任人要落實以下職責:一是定期聽取整治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二是定期帶隊進行檢查,督促指導各項工作落實;三是定期向同級政府報告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提出工作建議;四是督促有關行業系統的主管部門加強消防監管,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強化措施。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和有關縣(市、區)、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要堅持多策并舉,確保工作實效。一是重點地區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成立專門工作組,制訂整治方案和工作進度表,明確責任人,簽訂責任狀并跟蹤問效。二是結合今年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嚴格依法查處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嚴格督促消除火災隱患。三是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宣傳和監督作用,報道整治進展情況,形成社會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合力。四是建立健全考評機制,把消防工作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鄉鎮、村、社區)和平安地區等考評范圍,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檢查考評。 四、檢查驗收。2011年11月底前,重點地區所在的鎮(街道)自行組織驗收,各級政府逐級專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省公安廳于12月份組織省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對重點地區的火災隱患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達到目標任務的地區,予以摘牌銷案;未達到目標的地區,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相應責任;同時將火災隱患整治重點地區整治工作驗收情況納入年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考核內容,實行一票否決。 各地督辦責任人名單和工作進度表請于4月8日前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黃之輝,聯系電話:020-87119073);重點地區整治情況請于每月25日前徑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 附件:全省第三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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