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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11〕4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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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省文化廳關于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區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 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 省文化廳《關于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文化廳反映。 ?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 ? ? ? ? 關于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區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 省文化廳 ? 為加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產業結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根據國務院批準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和《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的決定》(粵發〔2009〕10號)、《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文化強省規劃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粵發〔2010〕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珠三角地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ㄒ唬┲笇枷?。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提升珠三角地區文化軟實力、調整產業結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高度,發揮政府引導、市場配置和企業主體的作用,優先培育和發展具有一定基礎與發展潛力的文化創意主體和產業門類,扶持和壯大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促進文化的繁榮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發展目標與布局。以廣州、深圳市為核心,珠三角地區其他7個地級市為支點,以若干文化產業集群、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重大項目為支撐,構建珠三角地區文化創意產業帶,形成區域布局合理、產業特色鮮明、科技水平先進、集聚效應顯著、經濟效益高、國際競爭力強的產業發展新格局,把珠三角地區建設成為拉動全省、輻射全國的文化創意產業中心。重點支持廣州、深圳市發展創意設計、動漫游戲、數字出版、影視制作等高端和新興文化創意產業,建設“設計之都”、“創意之城”。發揮珠三角地區其他城市在文化旅游、工藝美術、游戲游藝等領域的特色和優勢,整合資源,實現錯位發展。支持珠海市發展軟件設計、文化旅游和數字內容產業,建設文化創意產品生產基地和出口基地;支持東莞市發展創意設計、文化會展業,搭建文化創意產業與制造業的對接平臺,提升文化產品制造業發展水平;支持中山市發展游戲游藝、粵臺文化交流,建設一鎮一品的鎮級文化產業集群;支持江門市建設華僑文化旅游區、印刷創意和古典紅木家具產業基地;支持惠州市建設廣東(惠州)港澳臺影視拍攝基地;支持佛山、肇慶市結合本地歷史、人文、自然資源、產業優勢,發展文化旅游、工藝美術、工業設計等特色文化產業。加強粵港澳臺合作,打造“珠江兩岸文化創意產業圈”。到2020年,珠三角地區文化創意及相關產業增加值占區域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10%以上,成為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國民經濟的帶動性產業,成為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點。 二、發展戰略 ?。ㄒ唬┊a業集聚戰略。構建一批主業突出、功能互補、集聚效應明顯、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標志性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發展跨區域、跨行業的文化創意產業集群。完善園區(基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以產業園區(基地)為主要載體,促進產業聯合、孵化和相互推動。 (二)科技創新戰略。積極運用“文化加科技”的發展模式,推動現代科技在文化創意產業中的運用,促進文化創意產業與高新技術產業的融合,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提高創意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和產品結構優化升級,助推“廣東制造”向“廣東創造”的轉變。 (三)品牌特色戰略。形成一批實力強大的文化創意產業領軍企業,發揮其引導示范和資源整合作用,帶動行業整體發展,培育一批品牌產品、品牌企業、品牌園區和品牌展會活動。根據不同城市資源條件和優勢特色,堅持差別化定位、特色化發展、合理化布局,明確各市發展的重點行業和項目。 (四)“走出去”戰略。支持文化單位在國外興辦文化實體,建立文化產品營銷網點。扶持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單位參加境外藝術節、動漫展、影視展、演藝展、游藝游戲設備展覽等國際大型展會和文化活動。扶持廣播影視作品、出版物、動漫游戲等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加強與港澳臺地區在文化創意產業方面的合作,形成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的文化創意產業城市群,把珠三角地區打造成為中國文化產品和服務“走出去”的重要窗口。 (五)人才培養戰略。實施人才培養工程和引進工程,加快培養各類文化創意人才,積極引進亟需的高層次高素質人才,著力培養文化創意產業研究開發和經營管理的帶頭人和團隊,建設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文化創意產業人才隊伍,構筑珠三角地區創意人才高地。加強與海外研究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引進境外創意設計培訓機構。發揮廣東高校的作用,增加文化創意產業人力資本投資,建立健全培養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成長的激勵和評價機制。 三、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 (一)出版發行業。優先發展內容出版產業,以傳統出版形式為基礎,建設一批具有戰略性和帶動性的重大出版項目。優先發展數字出版等新興出版產業,積極發展互聯網出版、手機出版等以數字化內容、數字化生產和數字化傳輸為主要特征的出版新業態。立足創新技術和管理服務平臺,整合全省的各類出版資源并形成品牌效應。支持有條件的出版企業股改上市,打造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出版集團和報業傳媒集團。做大做強印刷復制業,支持珠三角地區國際印刷基地、深圳國家標準化印刷示范基地建設,建成4至6個國家級印刷復制生產基地或產業集群,打造若干個上規模、上檔次、有知名度、年產值30億元以上的企業及其品牌。鼓勵印刷復制企業實施數字印刷和印刷數字化工程,推動印刷復制產業從單純加工服務型向現代服務型轉型升級。加快發展以跨地區連鎖經營、信息化管理和現代物流為特征的大型現代出版流通組織。整合發行渠道,重點培育一批主業突出、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大型國有或國有控股新聞出版物流企業和企業集團。 (二)廣播影視業。全面推進廣播影視數字化網絡化,建設集播出、傳輸和覆蓋于一體的全功能廣播電視綜合網絡;積極推進各級電臺、電視臺數字化網絡化;加快推進有線電視數字化整體轉換和雙向化改造;加快推進新一代廣播電視網、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城市數字影院、影視動畫等重大項目建設。大力推進視聽新媒體發展,推廣網絡廣播電視和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構建視聽新媒體產業,使視聽新媒體成為廣播電視服務與消費的重要渠道。推動重大項目建設,支持南方廣播影視傳媒集團發展網絡廣播電視和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支持珠江電影集團打造完整的電影產業鏈,成為華南地區最具競爭力的電影產業基地和電影人才集聚中心。 (三)動漫業。堅持自主創新與引進品牌相結合,創意內容與數字科技相結合,鼓勵原創動漫產品的創作和研發,提高動漫產品在全國的影響力。以廣州、深圳市的國家級動漫產業基地為載體,構建完善的產業孵化、展示交流、技術支撐等公共服務平臺,吸引動漫創意、研發制作、衍生品開發與服務等各類相關企業,培育和完善動漫產業鏈,集聚人才、資本、技術等關鍵要素,形成各具特色和專業性的集聚發展態勢,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生產創作、市場運營、傳播流通、銷售等主要環節的產業體系,打造國內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動漫產業集聚中心。重點建設廣東動漫(玩具)創意產業集群、廣東動漫城,使其發展成為集動漫原創、生產、衍生品開發、教育培訓、粵港澳文化合作等于一體的綜合性基地。在堅持企業集群發展的基礎上,培育一批實力強、發展潛力大的本地中小型動漫企業,引進一批國內外大型知名動漫企業,通過重點扶持,打造一批有規模、有核心競爭力的知名企業和品牌產品。 (四)游戲娛樂業。發揮珠三角地區在游戲游藝設備制造和生產方面的優勢,加強核心技術的研發,促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網絡游戲技術、電子游戲軟硬件設備等產品的開發,開拓手機游戲、家用視頻游戲和網絡游戲的市場,提高游戲產品的文化內涵。組織實施中國民族網絡游戲出版工程,重點建設廣東動漫游藝游戲產業集群、廣州國家網絡游戲動漫產業發展基地。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網絡游戲產業,積極引進產業扶持基金或風險基金參與運作。培育若干知名的游戲游藝連鎖品牌,提高珠三角地區游戲娛樂業的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到2020年,實現省內企業自主研發制造的游藝游戲設備占全國總量的70%,出口產品占全國出口市場的75%。 (五)演藝業。建造一批滿足不同層次消費需求、服務優質、管理先進的劇院群,重點打造一批設施先進的現代演出場館。建立演出院線制,擴大和延伸品牌劇場的影響力。在院線制的基礎上,打破地域界限和隸屬關系的限制,推進劇場、劇團和中介機構的聯盟,實現行業重組。繁榮舞臺藝術創作,打造一批適合不同層次消費群體的優秀文藝劇目。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開辦演出經紀機構,組建演出團體,設立演出場所;培育具有較強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演出經營實體和演出經營品牌,拓展海外市場,支持優秀文藝劇目“走出去”。發展壯大珠三角地區演出經紀人隊伍,推廣制作人制度。推動演藝設備制造業的發展,建立廣東演藝設備產業集群。 (六)文化會展業。發展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專業文化會展,打造世界一流的文化會展品牌,培育、扶持一批文化會展業龍頭企業,把珠三角地區建設成為我國最有影響力的文化會展核心區域,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搭建一批高起點、高規格的展示、交易和信息平臺。重點打造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中國(東莞)國際動漫版權保護與貿易博覽會、中國(中山)國際動漫游戲游藝博覽交易會、中國國際漫畫節、廣東國際廣播影視博覽會、廣東國際旅游文化節、廣州國際紀錄片大會、廣州國際藝術博覽會、中國(廣東)國際印刷技術展覽會等會展活動。 (七)文化旅游業。加強對珠三角地區的世界文化遺產、水下文化遺產、國家和省重點文化保護單位、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和名鎮(村)、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發掘旅游文化內涵,完善旅游設施,大力開發旅游特色商品。將嶺南文化與旅游休閑相結合,打造旅游精品線路和國際化文化主題公園旅游品牌,推出以粵菜、潮州菜、客家菜為代表的美食文化之旅,以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為依托的名城、名鎮、名村之旅,以廣州、深圳、佛山市為代表的商旅文化之旅,以佛山武術影視為代表的影視文化之旅。建設以開平碉樓為依托的華僑文化旅游區及廣東香云紗文化產業園區、肇慶端硯文化產業基地等,培育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的旅游功能,建設若干個在全國有影響、知名度高的文化旅游項目。 (八)創意設計業。大力發展工業設計、軟件設計、廣告設計、建筑設計、平面設計等創意設計產業,不斷壯大規模。加強政府、企業、科研院所互動結合,有效整合和引進各類設計資源,鼓勵發展高等級研發機構和專業化的創意設計公司,以行業設計中心、各類研發機構為主要載體,提高創意設計業的自主創新能力,通過設計創新促進新產品開發,將珠三角地區建設成為區域創意設計中心。制定并落實促進創意設計產業發展的配套措施,完善為設計業服務的支持機構,發展各類設計中介服務。重點建設粵港澳文化創意產業園、粵臺(中山)文化產業園、廣州北岸文化碼頭、羊城創意產業園、深圳設計之都創意產業園、華僑城LOFT創意園、松山湖創意產業園、佛山創意產業園、廣東工業設計城、中凱文化商務港、瀚天科技城數字內容產業基地等產業集聚區,促進一批有影響力的設計企業和機構聚集,引進和培育一批具有影響力的知名設計大師。鼓勵設計創意企業、機構和個人參與國際展覽、學術交流和項目合作。支持具有民族傳統的文化創意產品擴大國際推廣。 ?。ň牛┕に嚸佬g業。整合全省工藝美術資源,重點建設1至2個規模大、品位高、品種多、配套齊的工藝美術品創作與交易中心。大力推動工藝美術行業的市場化進程,加強行業認證監管,規范藝術品交易行為,培育藝術品展示、藝術品拍賣、藝術經紀等中介服務機構,加快推進工藝美術品的商品化經營和產業化生產。搶救并傳承傳統工藝美術技藝,加強對國家級、省級工藝美術大師等高端人才的保護和各種傳統技藝繼承人的培養。大力發展工藝美術教育,依托各類院校進行多類型多層次的工藝美術教育,加強藝術品經紀、藝術品市場管理人才等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 (十)新興業態。大力推動文化產業升級,支持主要媒體發展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網絡廣播電視、手機廣播電視、手機網站、手機報刊,開發移動文化信息服務、數字娛樂產品等增值服務。 四、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y籌和組織領導,完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分管領導及相關工作責任人。要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特點,結合各地實際和自身優勢,認真謀劃,科學選定重點發展領域。在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區域一體化同時,突出特色化發展和錯位發展,避免同質化競爭。省由宣傳、文化、經濟和信息化、科技、財政、地稅、廣電、新聞出版、知識產權、旅游等部門共同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珠三角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各項工作,加強宏觀規劃指導;各市也要明確部門職責,完善工作機制,形成分工合理、省市聯動的工作網絡。各市應根據本意見制定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實施積極的扶持政策和推進措施,推進工作落實。 (二)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融資機制。落實國家對文化產業發展的現行稅收優惠等政策,研究制訂支持珠三角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配套經濟政策。落實金融機構對文化產業的信貸支持政策,創新貸款融資方式、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在國家允許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范圍內給予一定利率優惠。暢通政府資金引導、銀行貸款籌資、民間資本投資、上市融資等多元化投資渠道。推進廣東南方文化產權交易所、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等文化創意產業投融資平臺和其他文化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設。珠三角地區各市要運用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對符合國家和省重點支持方向的文化產業重大項目、產業創意產品和服務加大扶持力度。 (三)引導群眾文化需求,大力培育文化消費。把文化消費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手段,引導和培育多層次、多樣化的文化消費群體和積極向上的文化消費觀念。探索建立面向消費者的文化消費補貼機制,擴大基本文化需求,努力提高文化消費在城鄉居民日常消費中的比重。加快構建傳輸快捷、覆蓋廣泛的文化傳播體系,培育網絡游戲、網絡音樂、網上書店、網絡視頻點播、網絡購物等文化消費新模式,引導潛在的文化消費需求轉變為現實消費。 (四)鼓勵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促進對外文化藝術交流。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鼓勵有條件的文化創意企業和企業集團依法開展境外投資活動和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重點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出口企業和產業基地,支持文化創意產品和服務出口業務。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增加對出口產品和服務的研發投入。落實文化產品出口退稅等優惠政策。鼓勵企業進行文化產品及服務出口的相關業務培訓,為文化企業產品和服務“走出去”培養和儲備人才。利用各類國際性文化博覽會、文化產品交易會或商務洽談活動,積極主動地向外推銷優秀文化創意產品。開展一批常設性的具有專業影響力的國際性文化藝術活動,加強與我國駐外使領館文化部門及海外文化中心的合作。 (五)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營造良好的產業發展環境。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大宣傳和執法力度,形成尊重創新、鼓勵創新、保護創新的發展環境。設立專門的專利申請通道,為企業創意設計成果提供及時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快創意成果的產業化速度。鼓勵和規范知識產權評估機構的發展,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培育引導機制、信用激勵機制、風險補償機制、組合融資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加強知識產權的教育培訓和宣傳,引導文化創意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