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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函〔2011〕215號 |
? 轉發國務院關于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 發展規劃的批復的通知 ?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務院關于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1〕81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是繼《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之后,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又一國家層面的規劃,為我省探索海洋開發新途徑和海洋綜合管理新模式,加快海洋經濟發展,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爭當全國海洋事業發展排頭兵創造了新的重大機遇。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實施《規劃》作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重要舉措,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科學謀劃,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我省海洋經濟加快發展。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省海洋漁業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抓緊制定實施《規劃》的政策措施,注重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加快我省海洋綜合開發的體制機制;要及時跟蹤分析實施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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