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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辦函〔2012〕109號 |
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與
各民主黨派省委會對口聯系方案的通知
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與各民主黨派省委會對口聯系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委統戰部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與各
民主黨派省委會對口聯系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中發〔2005〕5號)精神,進一步完善省政府有關部門與各民主黨派省委會的對口聯系機制,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對口聯系分工安排
為便于工作聯系,加強交流協作,根據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各民主黨派有關情況,對口聯系分工安排如下:
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外辦作為我省各民主黨派省委會的共同聯系單位。
省教育廳聯系民盟省委會、民進省委會、九三學社省委會。
省科技廳聯系民盟省委會、民進省委會、九三學社省委會。
省司法廳聯系民革省委會。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系民建省委會、民盟省委會、農工黨省委會。
省國土資源廳聯系九三學社省委會。
省環境保護廳聯系農工黨省委會。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系致公黨省委會。
省農業廳聯系民盟省委會、民進省委會。
省外經貿廳聯系民建省委會、致公黨省委會、臺盟省委會。
省文化廳聯系民盟省委會、民進省委會。
省衛生廳聯系農工黨省委會、九三學社省委會。
省人口計生委聯系農工黨省委會。
省工商局聯系民建省委會。
省新聞出版局聯系民進省委會。
省僑辦聯系致公黨省委會、民革省委會。
省港澳辦聯系致公黨省委會、民革省委會。
省臺辦聯系民革省委會、臺盟省委會。
二、相關事項及工作要求
(一)省有關部門要分別指定一名領導分管對口聯系工作,并確定具體聯絡處室和聯絡人員,切實加強對對口聯系工作的領導,落實聯絡工作責任。
(二)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為開展對口聯系工作提供便利。要進一步完善對口聯系的相關制度,如邀請對口民主黨派參加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制度、重大事項決策前的咨詢及通報制度、民主監督制度、參與調研制度、日常信息交流制度等,確保對口聯系工作取得實效。
(三)各有關部門每年應開展兩次以上對口聯系相關事務。要視情邀請民主黨派負責同志出席相關外事活動,加強對我國多黨合作制度的宣傳。
(四)承擔對口聯系任務的部門在加強與對口黨派聯系的同時,也要與其他黨派加強聯系。沒有明確對口聯系對象的部門要以多種形式加強與各民主黨派的工作聯系,為他們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提供支持。
(五)省有關部門要與各民主黨派省委會密切溝通協商,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對口聯系工作,并適時將有關對口聯系工作情況報送省委統戰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