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粵府函〔2012〕62號 |
關于第一批珠三角城際軌道站場 TOD綜合開發規劃的批復
廣州、珠海、佛山、東莞、肇慶、清遠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粵建規〔2012〕18號請示收悉,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珠三角城際軌道站場TOD綜合開發規劃(第一批)》(以下簡稱《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采用公交導向型(TOD)開發模式推進鼎湖站、三水站、珠海北站、銀盞站、虎門商貿城站、新塘站等6個軌道站場周邊土地綜合開發,對于多渠道籌措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建設運營資金、加快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建設,以及拓寬優化城市發展空間、創新城市空間組織形式、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進程、提升區域整體競爭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有關市、省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按照《印發關于完善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沿線土地綜合開發機制意見的通知》(粵府函〔2012〕16號)要求,認真抓好《規劃》的實施工作,共同推進珠三角城際軌道站場TOD綜合開發工作。 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抓緊將《規劃》(文本、圖集)印發至有關市政府、省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督促、指導有關市依據《規劃》編制、修改相關片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有關市控制性詳細規劃要在6個月內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審查。各有關開發主體要密切配合,抓緊確定各站場TOD綜合開發的具體實施方案,按程序完成相關報批手續,盡快啟動建設工作。有關市和省有關部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項目審批進度,積極為各站場TOD綜合開發順利實施創造良好條件。 四、各地在《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反映。 ?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