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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12〕4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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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2010年度廣東省民營經濟工作考核及 扶持民營經濟首創政策獎評比結果的通報 ?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按照《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上水平的意見》(粵發〔2010〕16號)要求,省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省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各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人民政府2010年度民營經濟工作進行了考核,并對扶持民營經濟首創政策獎進行了評比,現就考核及評比結果通報如下: 一、清遠市等10個地級市和順德區人民政府2010年度廣東省民營經濟工作為優秀等次,深圳市等8個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為良好等次,云浮市等3個地級市人民政府為合格等次(見附件1)。 二、廣州市等7個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人民政府積極創新扶持民營經濟政策,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出臺的“廣州市2010年首期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9項政策獲得2010年度扶持民營經濟首創政策獎(見附件2)。 為鼓勵各地進一步搞好民營經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獲得2010年度廣東省民營經濟工作考核優秀等次及扶持民營經濟首創政策獎的有關市、區人民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希望受表揚的市、區再接再厲,不斷開拓創新,充分發揮示范作用,努力推動我省民營經濟工作取得更大成績,為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作出更大貢獻! ? 附件:1.2010年度廣東省民營經濟工作考核結果 2.2010年度扶持民營經濟首創政策獎評比結果 ?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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