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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辦函〔2012〕403號 |
關于2011年度全省耕地保護責任目標 履行情況考核結果的通報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1年度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一、2011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 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2011年末全省耕地保有量為4730.6萬畝,基本農田面積3982萬畝,均高于《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4363萬畝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3834萬畝的目標任務。2011年,國家下達我省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計劃指標16.15萬畝,全省實際使用8.97萬畝,未突破國家下達計劃指標;國家下達我省補充耕地任務18.06萬畝,全省實際補充耕地51.62萬畝,連續12年實現耕地占補平衡;全省完成“三舊”改造面積2.77萬畝。 2011年度,各地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考核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問題:一是耕地保護激勵機制未完全建立,部分地區仍未充分調動基層政府、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保護耕地的積極性;二是部分地區節約集約用地意識仍不強,占用耕地面積比例仍較高;三是個別地區違法違規用地問題仍較為突出。 二、2011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結果 (一)綜合考評。 按照對各地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任務、開發補充耕地、耕地保護基礎工作、耕地質量建設等情況綜合考核評分,清遠、韶關、湛江、陽江、江門、廣州、揭陽、惠州、梅州、佛山等10個市獲得2011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綜合獎。其中,清遠、韶關市獲得一等獎,各獎勵200萬元;湛江、陽江、江門市獲得二等獎,各獎勵150萬元;廣州、揭陽、惠州、梅州、佛山市獲得三等獎,各獎勵100萬元。 (二)單項考評。 1.節約集約用地。根據對各地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消耗新增建設用地量、單位固定資產投資消耗新增建設用地量、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消耗新增建設用地下降率、土地供應率和閑置土地處置率等情況考核評分,順德、廣州、深圳、汕尾、茂名、東莞等6個市(區)獲得2011年度節約集約用地獎。其中,順德區獲一等獎,獎勵60萬元;廣州、深圳市獲得二等獎,各獎勵40萬元;茂名、汕尾、東莞市獲得三等獎,各獎勵20萬元。 2.“三舊”改造獎。根據對各地“三舊”改造實施情況考核評分,佛山、深圳、中山、清遠、陽江、肇慶等6個市獲得2011年度“三舊”改造獎。其中,佛山市獲得一等獎,獎勵60萬元;深圳、中山市獲得二等獎,各獎勵40萬;清遠、陽江、肇慶市獲得三等獎,各獎勵20萬元。 省人民政府希望受獎勵的地區珍惜榮譽,再接再厲,銳意進取,繼續推進土地利用方式轉變,進一步提高土地資源合理利用水平,爭取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其他地區要認真向受表彰獎勵的地區學習,尤其是考核名次靠后的地區,要認真分析原因、查擺問題、找出差距,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切實加強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和“三舊”改造工作,力爭各項工作取得好成績。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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