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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辦〔2012〕6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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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發廣東省區域勞動力轉移規劃 (2012-2020年)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區域勞動力轉移規劃(2012-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反映。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 目 錄 ? 一、規劃背景 (一)現狀與成效 (二)問題與挑戰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總體目標 三、區域勞動力轉移功能區建設 (一)勞動力重點輸出區 (二)勞動力就近轉移區 (三)勞動力聚集提升區 (四)勞動力優化配置區 四、政策措施 (一)財政扶持 (二)產業帶動 (三)技能培訓 (四)促進就業 (五)區域對接 (六)公共服務 五、重點項目 (一)廣東省區域勞動力轉移示范區建設項目 (二)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品牌建設項目 (三)校園對接產業園建設項目 (四)“一企一村”轉移對接計劃 (五)廣東省區域勞動力轉移“百鎮千坊”計劃 (六)返鄉創業計劃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強宣傳引導 (三)加強監督考核 附表1:廣東省區域勞動力轉移規劃目標表 附表2:廣東省勞動力轉移功能區分區表 ? 為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形勢的新變化,促進勞動力轉移與產業轉移協調發展,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的決定》(粵發〔2008〕4號)和《廣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現狀與成效。 廣東是全國第一人口大省,也是流動人口和轉移勞動力第一大省。為全面落實“雙轉移”戰略,我省已初步建立農村勞動力普惠型轉移培訓政策體系,創建了激勵式吸納技能型勞動力新機制和“上不封頂”的公共財政投入新機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配套制度。各地扎實推進勞動力轉移并取得良好成效。2008年以來,本省農村轉移勞動力總量增加了296萬人,東西北地區新增吸納本省農村轉移勞動力的比重上升了11.2個百分點,珠江三角洲地區相應地下降了11.2個百分點,有力地促進了產業轉型升級和人力資源優化配置。 (二)問題與挑戰。 當前,隨著我省轉型升級加快推進和“雙轉移”工作向縱深拓展,勞動力轉移面臨著新的問題和挑戰。首先,勞動力轉移與產業轉移進度不一致,部分地區存在重產業轉移、輕勞動力轉移的現象,“雙轉移”互促共進效應未能得到充分體現。其次,我省已經進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產業加快轉型,城市化加速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深入實施,迫切需要加強統籌規劃、實施區域管理、進行科學引導,實現勞動力轉移與工業化、城市化、農業現代化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相適應。其三,外省勞動力供求關系開始改變,勞動力發生代際轉換,勞動力轉移方式和管理模式難以適應新生代勞動者的實際需要和訴求,迫切需要創新、調整和優化。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核心任務,以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為引領,以“雙轉移”戰略為依托,以優化全省勞動力要素區域配置為目標,構建區域勞動力轉移新體制、新機制,促進勞動力轉移與產業轉移的良性互動、人口分布與主體功能區建設的協調一致,加快我省人力資源強省建設和工業化、城市化步伐,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全局統籌與區域協調緊密結合。適應我省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以主體功能區規劃引領勞動力空間布局,劃分勞動力轉移功能區,實行分區管理、差別考核、錯位建設,促進勞動力轉移與當地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堅持政府引導和市場調節緊密結合。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基礎配置作用以及中介組織的作用。落實就業優先戰略,為勞動力轉移提供良好的政策和體制保障,激發企業主體和勞動者本人轉移就業的積極性。 ——堅持勞動力轉移與產業轉移緊密結合。按照“雙轉移”戰略的要求,通過產業的轉移、轉型、升級和優化,帶動勞動力的轉移和提升,以勞動力轉移配合、支撐、促進產業轉移,實現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的互促互動。 ——堅持勞動力轉移與勞動者全面發展緊密結合。推動勞動力發展式轉移,在轉移的同時推進人力資源開發和勞動者技能水平提升,保障就業的穩定性,并在轉移中實現勞動者收入增加、自身發展和融入城市。 (三)總體目標。 以加快農村勞動力的穩定轉移尤其是東西北勞動力轉移就業為重點,加快引導高素質勞動力向珠三角和中心城鎮以及產業園區集聚,進一步完善政府引導、市場調節、保障有力、運行規范的區域勞動力轉移機制。“十二五”期間,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累計達到400萬人,其中新成長勞動力300萬人。到2020年,勞動力的產業分布、空間流動和技能水平進一步優化提升,基本滿足我省產業轉移、轉型和升級對勞動力的多層次需求。 ——就業結構明顯優化。到2015年,全省轉移勞動力就業行業分布和來源分布更趨合理,轉移到服務業就業的勞動力比重達到50%以上,本省轉移勞動力比重達到45%以上,2020年提高到55%以上。 ——區域配置更加合理。到2015年,轉移到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區勞動力人數達到100萬人以上,2020年達到200萬人以上。到2015年,全省轉移勞動力在東西北地區就業的比重比2010年提高8%,到2020年比2015年提高10%. ——技能素質全面提升。到2015年,本省轉移勞動力接受技能培訓的比例達到60%以上,其中中級以上技能人才達到25%。到2020年,本省轉移勞動力接受技能培訓的比例達到85%以上。 三、區域勞動力轉移功能區建設 推動全省區域勞動力轉移形成“兩聚一散”的路徑格局,即依托國際大都市圈建設吸引全國高素質勞動力向珠三角地區集聚;依托工業化、城市化進程推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加快向中心城鎮和產業園區集聚;依托產業轉型、轉移推動珠三角核心區勞動力向周邊扇形再轉移。區域勞動力轉移功能區建設,以縣(市、區)為單位,將全省劃分為勞動力重點輸出區、就近轉移區、聚集提升區、優化配置區四類功能區(見附表2)。 (一)勞動力重點輸出區。 1.空間范圍。 包括35個縣(市、區)。本區域主要是重點生態發展地區和東西北的富余勞動力地區。 2.功能指引。 本區域為勞動力主要輸出區,主要是在保障當地農業生產、生態保護和產業發展勞動力需要的基礎上,有序向區域外轉移富余勞動力。其中重點生態發展地區內各縣(市、區)應嚴格控制開發強度,以就業遷移帶動移民遷移。東西北的富余勞動力地區應大力發展職業技能培訓,推動勞動力的穩定轉移。 3.工作重點。 (1)因地制宜,發展資源環境可承載的特色產業,提升從事特色產業的留守勞動力職業技能。 (2)重點扶持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和培訓平臺,增強轉移就業服務能力。 (3)構建“對口轉移”機制,完善移民搬遷政策,建立勞務扶貧和產業轉移相銜接的轉移通道,提供從轉移前調查、轉移中指導到轉移后跟蹤的全程式、一體化服務。 (4)鼓勵新成長勞動力到聚集提升區或優化配置區的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就讀、培訓,鼓勵外地企業進村入戶開展扶貧式、對口式轉移招聘。 4.目標及考評。 發展目標:本區域主要通過向勞動力聚集提升區和優化配置區轉移輸出勞動力,帶動人口遷出,降低人口密度,優化人口結構。“十二五”期間,該區域合計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120萬人,其中農村新成長勞動力70萬人;組織技能培訓(培養)40萬人,其中為當地生態開發、現代農業以及相關特色產業培訓(培養)技能型人才10萬人。 考評重點:強化農村勞動力開發和輸出考核。“十二五”期間,重點生態發展地區實現生態移民人數占當地人口比重達8%以上;東西北富余勞動力地區新成長勞動力轉出率達到75%以上。 (二)勞動力就近轉移區。 1.空間范圍。 包括34個縣(市、區)。本區域主要是農業較發達,具有一定工業和城市化基礎,但由于環境、區位和交通運輸條件的制約,無法進行大規模工業開發的地區。 2.功能指引。 本區域為農村勞動力重要轉出地和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區,主要是加快推動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向周邊城鎮和臨近的聚集提升區轉移就業。區域內各縣(市、區)應大力發展特色和優勢產業,提高農業生產經營水平,進一步降低農業勞動力數量,加速推動當地勞動力向城鎮穩定轉移就業,加快城市化步伐。 3.工作重點。 (1)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和農業現代化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增加農村富余勞動力的供給;不斷提高城鄉交通水平,方便農村勞動力向中心城鎮集聚就業。 (2)探索農村土地流轉制度,試點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流轉,大力發展勞動力吸納能力強的中小型及微型企業。 (3)省級專項資金重點用于當地勞動力就近轉移的培訓補貼和就業培訓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勞動力就近就地靈活就業;鼓勵農民創業和外出勞動力返鄉創業,帶動當地就業。 (4)將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向村(居)延伸,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設施,建設“村民工作坊”,吸引當地農村留守勞動力季節性兼業就業。 (5)進一步完善入戶政策,鼓勵和引導農民在城鎮置業。 (6)擴大教育、醫療、社會救助等城鎮公共服務的覆蓋范圍。 4.目標及考評。 發展目標: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推動農村勞動力就近轉移就業,加快當地城鎮化步伐,優化農村勞動力與耕地的配置比例,提升農業總體生產效率。“十二五”期間,該區域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180萬人,其中新成長勞動力150萬人;組織技能培訓(培養)80萬人,其中現代農業技能型人才20萬人。 考評重點:強化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考核。到2015年,該區域非農就業比重比2010年提高5%。 (三)勞動力聚集提升區。 1.空間范圍。 包括27個縣(市、區)以及全省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本區域主要是具有一定產業基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人口和經濟集聚發展的條件較好,可以進行工業化、城市化重點開發的區域,主要有三類地區:一是珠三角外圍片區;二是納入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粵東沿海片區和納入北部灣經濟圈的粵西沿海片區中工業基礎較好的地區;三是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 2.功能指引。 本區域為珠三角核心區產業轉移主要承接地和全省吸納新增勞動力的就業基地,主要是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城市化,增強產業和勞動力集聚能力,積極承接產業和吸納區域內外的勞動力轉移就業。 ——增強珠三角外圍片區就近承接產業轉移、集聚勞動力的功能,依托當地與珠三角核心區配套的優勢產業,促進珠三角核心區勞動力再轉移,引進所需要的勞動力并提升其技能。 ——提升粵東沿海片區海岸資源、臨港經濟及傳統產業鏈對勞動力的集聚效應,促進潮汕平原新增勞動力就業和外出勞動力回流,提供區域發展所需的優質人力資源。 ——強化粵西沿海片區特別是北部灣經濟圈重要組成部分(湛江市)的大港口、大石化、大鋼鐵帶動作用,依托沿海重化工業以及下游產業對勞動力的轉移吸納,配套當地產業發展需要,促進本地新增勞動力就業和外出勞動力回流。 ——配合產業轉移重點區域、重點園區、重點產業發展要求,在重點園區設立轉移就業服務工作站(所),加強重點區域、重點園區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培養),聚集提升園區主導產業所需要的勞動力。同時,積極為其他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開展勞動力技能培訓(培養)和就業服務。 3.工作重點。 (1)積極推進區域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區擴容提質及與珠三角核心區基礎設施網絡的對接,更好地承接珠三角核心區的產業轉移; (2)建立政府購買技能培訓成果制度,抓緊開展“校在園中、園在校中”建設,完善產業園區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直接對接的技能人才培養機制,進一步完善技能鑒定管理機制; (3)加強省級專項資金對企業在崗培訓和技能鑒定的支持,轉移到園區企業的本省勞動力至少接受一次免費在崗技能培訓; (4)實行勞動力就業失業動態監測制度,不斷提升園區就業服務水平,挖掘本地勞動力轉移就業潛能,鼓勵外出就業勞動力返鄉就業; (5)完善吸引異地務工人員穩定性轉移就業的優惠政策,結合本地區實際放寬入戶城鎮條件,大力促進其落戶當地城鎮,提高城市化水平。 4.目標及考評。 發展目標:本區域著重吸納重點輸出區轉出的勞動力和本地及就近轉移區轉出的部分農村勞動力,以產業集聚進一步帶動人口集聚,提高城市化率,創造新增就業機會,發展成為全省重要的人口和經濟集聚區。“十二五”期間,該區域新增吸納本地轉移農村勞動力80萬人,其中新成長勞動力60萬人;新增吸納外地轉移農村勞動力100萬人。組織技能培訓(培養)80萬人,其中中級及以上技能人才40萬人。 考評重點:綜合考評創造就業崗位、吸納省內轉移人口、外來人口公共服務覆蓋面等內容,突出勞動力隨產業轉移方面的考核。“十二五”期間,該區域所屬各縣(市、區)新增吸納外來轉移勞動力總人數年均增長8%以上,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新增吸納外來轉移勞動力年均增長15%以上。 (四)勞動力優化配置區。 1.空間范圍。 本區域指珠三角核心區,包括廣州(除從化、增城市外)、深圳、東莞、中山、珠海五市,佛山市的禪城區、南海區、順德區,江門市的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惠州市的惠城區。 2.功能指引。 本區域為國家南方人才高地和廣東省人力資源轉型升級先行區,主要通過產業轉型升級帶動勞動力結構優化,繼續從全國引進中高級技能人才和現代產業工人;通過產業轉出帶動一般勞動力轉出,促進勞動力再轉移及結構的優化升級。 3.工作重點。 (1)進一步加快產業轉移步伐,推動相關產業和企業有序轉出,帶動勞動力的有序流動。 (2)加快人力資源一體化建設步伐,加大勞動力在崗提升培訓力度,及時補充實用型技能勞動力。促進珠三角地區與港澳地區在教育、研發和人才培訓方面的緊密合作,積極探索粵港澳地區“一試三證”職業資格認定評價機制。 (3)對接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建立相對應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和產業職業標準,加快珠三角優質生活圈建設,吸引更高層次的外來勞動力在珠三角地區集聚。 (4)加大對企業開展勞動力技能提升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及對口幫扶地區輸出勞動力的支持力度。鼓勵各行業特別是新興行業中符合條件的企業建設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鼓勵其參與開發產業需要的新興行業職業標準,修改完善與現代產業發展和科學技術不相適應的職業標準。 (5)進一步調整和完善積分制入戶政策,適當加大積分入戶名額,配套改革引進高技能人才的住房、子女教育、社會保障制度,吸引和留住適合產業升級轉型所需的高技能人才。 (6)進一步擴大公共服務的覆蓋面。 4.目標及考評。 發展目標:促進勞動力的有序流動和新舊替代,滿足珠三角核心區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對中高級技能人才的需求,支撐產業轉型升級,城市化率進一步提高。“十二五”期間,該區域轉移本地農村新成長勞動力20萬人,吸納本省新增農村轉移勞動力80萬人,吸納外省中級以上技能人才100萬人,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高級技能人才10萬人。組織技能培訓(培養)100萬人,其中中級及以上技能人才70萬人。 考評重點:強化勞動力轉移技能結構和勞動生產率、外來人口公共服務覆蓋面等指標的評價。“十二五”期間,該區域轉移就業人員中的高技能人才比重年均增長率達到0.6%以上,當地GDP與就業總人數比值年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到2015年,廣州、深圳的人才貢獻率達到38%以上。 四、政策措施 (一)財政扶持。 完善勞動力轉移省級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省級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技能培訓鑒定、就業服務、創業扶持、勞動力轉移和培訓基礎建設補貼。對本規劃重點項目給予充分扶持,保障重點項目建設任務的完成。推行勞動力轉移競爭性資金安排制度,安排適當資金對四類功能區的縣(市、區)進行競爭性扶持。各地要加大對本地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就業服務、公共服務等的財政扶持力度,積極引導和帶動社會資金投入,切實保障技能培訓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等基礎設施資金投入,保障本規劃各項目標落到實處。逐步推行勞動力轉移利益補償制度,對勞動力重點輸出、就近轉移區給予適當補償。鼓勵和引導勞動力轉入地區通過對口支援、購買成果等方式對勞動力轉出地給予橫向援助。 (二)產業帶動。 ——實行就業與產業同步推進政策。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結合勞動力轉移功能區規劃,編制和調整產業規劃,在招商引資、重大項目引進和建設同時進行就業效益評估。產業園區重大項目建設要與勞動力轉移就業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園區企業的轉出地和轉入地應建立產業轉移聯合招商、招聘制度。 ——構建企業用工與勞動力轉移就業聯動工作機制。建立重點企業用工預警和就業服務制度,以企業需求為導向開展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表彰和適當獎勵吸納本省勞動力轉移工作突出的企業。 ——構建勞動力轉移和產業轉移互促互進機制。加快傳統工業、新興產業、生產性和居民服務業發展,培育新的轉移就業增長點。建立全省產業與勞動就業監測系統,完善產業發展與勞動力需求相協調的統計、分析、預測、評估和決策機制,實行轉移產業企業崗位申報和信息發布制度。 (三)技能培訓。 ——實行培訓轉移就業一體化長效機制。建立轉移勞動力終身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制度。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應接受1年免費預備制培訓(培養)。參加技能培訓的本省勞動力,技能等級每晉升一級給予一次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開展在崗技能培訓的用人單位所發生的相關培訓費用支出依法給予稅前扣除。 ——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管理使用的有關法規。完善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制度,鼓勵企業廣泛開展各類職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內訓機構納入政府定點培訓實施機構,按規定享受相關補助。完善校企合作培養中高級職業技能人才機制,出臺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對接產業轉移工業園政策,實行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與企業招生即招工的“校企雙制”培養模式,完善園區學生頂崗實習政策。 ——構建區域勞動力轉移差異化技能培訓機制。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示范基地建設,組建適合各功能區特色的勞動力轉移培訓體系,編制區域產業勞動力技能培訓目錄,制訂重點產業行業培訓方案,確定重點培訓人群。支持轉移到中小企業和靈活就業勞動力的崗前、在崗職業技能培訓。積極開展現代農業轉移勞動力培訓。 ——完善轉移勞動力培訓配套制度。引導用人單位將工資收入、福利待遇與技能等級掛鉤。實行跟蹤產業發展的職業開發機制,大力開發適應產業發展和勞動力轉移的職業技能標準和鑒定題庫,擴大重點產業企業技能鑒定所(站)和職業資格認證職業(工種)覆蓋面。加快勞動力轉移師資職稱制度改革,爭取在我省率先實行技工院校、職業院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四)促進就業。 ——完善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政策。進一步完善面向農村就業困難人員的轉移就業援助制度,將城鎮促進就業政策全面向農村延伸,實施扶持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制度。實施公益性崗位援助,制訂勞動力轉移公共就業服務和農村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服務標準。 ——構建區域人力資源市場合作機制。完善五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網絡建設,實現不同區域勞動力通過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享受自助式公共就業服務。建立城鄉勞動力資源及就業狀況調查統計登記分析制度,定期開展全省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健全不同區域農村勞動力數據庫和轉移就業動態管理信息系統。 ——構建促進在外就業人員返鄉創業工作機制。完善創業扶持政策,簡化創業審批程序,開辟在外就業人員返鄉創業綠色通道。全面推進各地建設一批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出臺輸出地與輸入地對接返鄉創業辦法,加強信息溝通,落實扶持政策。 (五)區域對接。 ——構建勞動力轉移區域合作協調機制。結合四類功能區城市化發展進程,加強功能區之間勞動力轉移對接的合作和聯動。勞動力轉出地和承接地之間簽訂勞動力轉移合作協議。支持聚集提升區和優化配置區的市、縣在重點輸出區設立勞動力轉移駐點工作站。 ——完善城鄉統籌的養老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實現省內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順暢轉移。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探索制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并入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形成統一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構建一體化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機制。鼓勵區域之間共同建立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開展承接式職業技能培訓。建立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一體化服務制度,明確不同區域、不同轉移環節的責任和工作程序。 (六)公共服務。 ——創新轉移勞動力的服務管理。出臺異地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逐步將轉移勞動力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范疇,培育發展服務轉移勞動力的新型社會組織,推行政府購買公益服務制度,支持社會組織為異地務工人員提供各類公益服務。逐步整合各部門人口登記信息,探索建立資源共享、統一規范的勞動力資源綜合信息服務管理平臺。 ——實行差異化的轉移勞動力入戶政策。按照城市化發展進程和功能區分類,進一步放寬轉移勞動力入戶重點輸出區、就近轉移區、聚集提升區城鎮的條件。出臺高技能人才入戶城鎮工作指導意見,大力促進高技能異地務工人員入戶就業地城鎮。對就近入戶本市區(或縣區、鎮區)的異地務工人員簡化審批條件和程序。 ——切實做好轉移勞動力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科學規劃設置公辦學校,鼓勵和扶持舉辦面向隨遷子女招生的民辦學校。推廣隨遷子女憑積分免費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辦法,為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建立隨遷子女義務教育信息發布平臺,定期發布區域內公、民辦學位信息。積極探索推進隨遷子女異地參加中考、高考。 ——積極解決轉移勞動力醫療和住房保障問題。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城鄉統籌,做好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工作,積極做好各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銜接。建立區域差異化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鼓勵社區街道、工業園區、企業建設適合轉移勞動力租賃的社會化公寓。 五、重點項目 切實抓好促進區域勞動力轉移的“三大重點項目”和“三項計劃”,支撐全省勞動力轉移功能區建設,省級財政給予必要支持。 (一)廣東省區域勞動力轉移示范區建設項目。 圍繞勞動力轉移功能區和產業布局,促進勞動力轉移、優化、提升,每年認定100個以上示范縣(鎮或村),實行區域績效考核與財政激勵機制掛鉤,支持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平臺、人力資源市場網絡建設,通過示范區建設帶動全省約60%新增農村勞動力有組織轉移,并組織50%以上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參加技能培訓。 (二)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品牌建設項目。 強化區域勞動力技能培訓和轉移就業的品牌帶動效應,重點推進全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職業技能培訓示范基地建設,每年在四類功能區中選取100個以上特色培訓項目和具有行業代表性的勞動力轉移品牌進行培育,通過品牌打造促成每年轉移80萬人、培訓60萬人目標的完成。 (三)校園對接產業園建設項目。 每年組織5個以上的優質技工院校、職業院校對接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區,通過招生即招工的“校企雙制”培養模式,將新成長技能勞動力配置到園區。同時,在園區設立技工院校、職業院校校區或分校,為園區企業提供針對性強的技能提升培訓和技能鑒定服務,滿足園區企業“十二五”期間每年新增10萬名勞動力的需求。 (四)“一企一村”轉移對接計劃。 加強企業與勞動力的直接對接、轉出地與轉入地的對口幫扶,選取1000個以上有代表性的企業與1000個以上勞動力資源豐富的村居建立對接機制,實行點對點的宣傳發動、政策咨詢和跟蹤服務等“一條龍”就業服務,每年組織重點輸出區和就近轉移區25萬名勞動力向對口企業轉移就業。 (五)廣東省區域勞動力轉移“百鎮千坊”計劃。 在全省選擇數百個鎮(街),每個鎮(街)認定若干中小型或微型企業,扶持建設1800個左右的農村勞動力就近轉移工作坊(吸納本地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基地),通過崗位補貼或社保補貼扶持,每個工作坊至少帶動30名本省勞動力,每年吸納5萬名以上本省勞動力穩定就業,把工作坊建設為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的示范平臺。 (六)返鄉創業計劃。 以創業帶動就業,在勞動力重點輸出、就近轉移、聚集提升三大功能區中,對返鄉創業人員(或創業示范企業)提供一定額度的擔保貸款、貸款貼息和一次性創業資助以及創業培訓服務,每年帶動2萬名以上本省勞動力創業。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加強對區域勞動力轉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部門和區域間的聯動工作機制,強化協作,互通信息,搭建平臺載體,確保本規劃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會同省各相關職能部門,制訂區域勞動力轉移具體實施方案。 (二)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要加強對區域勞動力轉移規劃及實施工作的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使企業、社會組織、廣大勞動者特別是農村勞動力全面了解區域勞動力轉移政策,促進社會各有關方面更加自覺、主動配合落實好區域勞動力轉移工作。 (三)加強監督考核。 根據各功能區分類設置的考評指標體系,實行分類考評,并作為考核各級政府“雙轉移”戰略實施情況的重要內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牽頭擬定具體考核評估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不斷完善全程監控的信息管理系統。加大專項資金監管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