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12〕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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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 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衛生廳、發展改革委反映。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7月13日 ? ? 廣東省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 目 錄 一、發展基礎和面臨形勢 (一)發展基礎 (二)面臨形勢 二、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發展目標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二)健全醫療服務體系,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三)推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提高群眾健康水平 (四)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五)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保障醫療合理用藥 (六)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新型管理體制機制 (七)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 (八)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促進健康產業多元化發展 四、保障措施 (一)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二)建立協調統一的醫藥衛生管理機制 (三)完善政府主導的衛生投入機制 (四)加強衛生法制建設 (五)加強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六)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信息技術標準化建設 (七)加強醫學科技研究 (八)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評價機制 ? 為加快我省衛生事業發展,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健康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2009〕16號)、《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粵府〔2011〕47號),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和面臨形勢 “十一五”時期,我省按照“統籌城鄉、區域衛生協調發展,統籌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協調發展”的指導思想,切實加大投入,著力加強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社區衛生體系建設,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稱新農合),扎實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不斷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衛生事業穩步發展,健康保障能力明顯提高,群眾健康水平顯著改善,主要健康指標位居全國前列。2010年,全省人均期望壽命76.1歲,比2005年提高0.8歲,比全國平均水平高2.6歲;嬰兒死亡率和孕產婦死亡率分別為4.83‰和13.14/10萬,比2005年分別下降40.3 %和24.7%,比全國平均水平分別低63.13%和56.2%。 (一)發展基礎。 1.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資源總量適度增長。2010年,全省醫療衛生機構床位、衛生技術人員、執業(助理)醫師、注冊護士分別為30萬張、44.6萬人、16.8萬人、16.6萬人,較“十五”期末分別增長43.1%、50.2%、42.8%和67.6%;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1.68人、注冊護士1.61人、床位2.87張,較“十五”期末分別增長27.3%、50.5%和25.9%.“十一五”期間,全省政府預算醫療衛生總支出1002.4億元,為“十五”期間的2.89倍,共支持改造建設醫療衛生機構1116個。2010年,醫療衛生機構固定資產達1192.1億元,較2005年增長78%.中醫“治未病”和中醫藥建設順利推進,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醫療管理力度加大。衛生科技水平顯著提高,醫學學科建設位居全國前列,建成一批國家重點學科、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成長起一批學科帶頭人,獲得一批國家和省科技進步獎項。 2.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啟動,衛生事業發展呈現結構性變化。按照醫療衛生事業公益性方向,啟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五項重點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至2010年底,接近70%的縣(市、區)和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穩步啟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完成核編定崗,基礎設施條件得到改善。全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穩步推進,特別是新農合覆蓋所有鄉鎮和行政村,2010年全省新農合參合率達97.5%,高于全國平均水平3.2個百分點,基本實現農村居民人人享有新農合保障的目標。深化醫改工作實現了“開好局、起好步”,人民群眾正在得到“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群眾看病就醫負擔有所減輕,城鄉居民醫療服務滿意度有所提高。
?3.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成效顯著,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明顯加強。全面實施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進度明顯加快,傳染病報告總發病率保持低水平,未發生重大傳染病的大規模流行。婦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取得顯著成效。“億萬農民健康促進行動”和“公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進展順利。愛國衛生運動開創新局面,無害化衛生廁所、自來水普及率分別達77.74%、83.89%,農村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網絡覆蓋全省93個主要涉農縣(市、區)。衛生監督力度不斷加強,食品安全和公共衛生管理、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動等取得較好成效。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和物資儲備機制不斷健全。 4.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衛生事業在促進社會幸福和諧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衛生服務可及性進一步增強,2010年全省總診療人次、出院人數分別為60170.6萬人次、1024.7萬人次,分別比“十五”期末增長了46.3%和78.1%.我省用約占全國7%的衛生資源,提供了約占全國10%的醫療衛生服務。衛生公共籌資水平不斷提升,政府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從2005年的15.1%上升到2010年的23.8%,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重從2005年的50.9%下降到2010年的40.5%.新農合人均籌資水平從2005年的50元以上提高到2010年的150元以上,保障水平大幅增長,2010年全省次均住院補償額達2269元,比2005年增長66.1%,實際住院補償比達41.9%,比2005年提高30%。 ? (二)面臨形勢。 “十二五”時期,我省將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醫療衛生事業關系廣大人民群眾健康,切實解決人民群眾看病就醫這一重大民生問題,是建設幸福廣東的重要內容和必要條件,對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我省衛生事業發展具有“十一五”時期的良好基礎,同時醫學模式的轉變、醫藥科技進步以及信息化領域不斷涌現的新成果也為推動全省衛生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但也面臨著一些新的挑戰: 1.經濟社會轉型帶來居民健康需求新變化。隨著經濟不斷發展,社會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城鄉居民消費觀念和結構快速升級,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需求對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衛生資源配置、衛生服務方式轉變和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與群眾健康需求,特別是與高質量、高水平服務需求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加強衛生人才、科技、信息建設,提升衛生服務軟實力的要求更加迫切。 2.經濟社會發展給疾病防控和衛生管理帶來新挑戰。工業化、城市化、老齡化和全球化以及氣候變化、環境污染導致疾病譜發生變化,衛生工作面臨重大傳染病、慢性疾病、精神疾病、癌癥等帶來的多重挑戰,疾病防控工作任務艱巨。由生態環境、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變化及社會因素導致的食品安全、職業安全、飲用水安全及環境等問題,對人民群眾的健康影響將更加突出。同時,我省流動人口規模巨大,潛在的公共衛生問題不容忽視,頻繁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等對醫療衛生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3.制約衛生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和結構性問題仍較突出。衛生事業發展與科學發展、協調發展的要求還有差距。衛生資源配置、衛生服務利用、居民健康水平仍存在城鄉、區域和人群間的差異。科學合理的衛生總費用結構尚未形成,人均衛生籌資水平總體偏低,政府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衛生事業發展方式上仍不同程度存在重治療、輕預防,重外延擴張、輕內涵發展等問題。隨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影響衛生事業發展的體制性、機制性和結構性問題更加突出,改革的綜合性和復雜性將進一步顯現。 二、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核心任務,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推進衛生事業發展方式轉變和服務模式創新;依靠科技和人才,按照預防為主、以社區和農村為重點、中西醫并重的方針,不斷提高疾病防控和診療水平,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強化政府責任,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全面推進城鄉醫療衛生服務一體化和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加快完善管理、運行、投入、監督體制機制及人才保障、衛生信息化和法制建設等支撐體系,推進衛生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保障權益。以全面促進人民健康為中心,將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完善覆蓋城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堅持政府主導、共同參與。加強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中的規劃、統籌、服務和監管等方面職責,強化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的公益性。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發展衛生事業,大力發展民營醫療衛生機構,促進有序競爭。 堅持立足省情、改革創新。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統領,先行先試,積極探索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現狀、有利于維護和促進健康公平的衛生事業發展方式,建立廣覆蓋、保基本、強基層、重預防、可持續的體制機制。 堅持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加大對農村地區和東西北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構建主體功能定位清晰、區域醫療衛生優勢互補、城鄉區域醫療衛生協調發展的新格局。統籌中醫、西醫、醫藥、衛生四大體系協調發展,注重預防、治療、康復相結合,提高衛生服務利用率,增強衛生事業發展的整體性和均衡性。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可及性、服務質量、服務效率和民眾滿意度顯著提高,居民個人醫藥費用負擔明顯減輕,地區間衛生資源配置和人群健康狀況差異明顯縮小,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監管能力逐步提升,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適度增加衛生資源總量,優化存量,衛生資源總量及結構與需求的一致性、協調性進一步增強;加強區域合作,加快形成珠三角地區醫療衛生服務一體化和東西北地區醫療衛生跨越式發展的格局,進一步縮小區域發展差異。 ——建立分工明確、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互動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城鄉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建立結構合理、覆蓋城鄉的醫療服務體系,堅持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為群眾提供便捷、可及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加快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完善我省相關配套機制,規范基本藥物采購;加強基本藥物管理,保障群眾用藥安全,使群眾真正得到實惠。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1.全面提升衛生應急水平。加快形成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衛生應急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省、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信息平臺,實現信息聯網和系統互通,建立全省統一協調的衛生應急指揮系統。建立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區域性應急聯動機制,加強地區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檢驗檢測、協調處置、技術支援、信息互通機制建設。完善應急救援基本裝備設備及區域性應急物資儲備基地。健全地區、部門、軍地之間衛生應急物資調運機制。建立衛生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演練基地,分區域組建衛生專業隊伍。構建公共衛生風險隱患數據庫和公共衛生危險因素及事件信息的流行病學風險評估體系,提高綜合分析和預警能力。重點抓好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及新發急性傳染病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范和應對。積極開展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 2.加強疾病預防控制。進一步完善以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體,由農村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組織共同構成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繼續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和實驗室檢驗檢測網絡系統建設,加快建立傳染病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加強鼠疫、地方病、結核病、慢性病等專業防治機構建設。完善口腔衛生保健服務網絡。統籌區域精神衛生機構資源,通過合并、調整轉制等方式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機構建設,到2015年,實現地市級精神衛生專科機構全覆蓋,100%的縣(市、區)建立精神衛生防治服務網絡,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均設置心理精神衛生科。 3.加強婦幼保健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婦幼保健服務網絡,加強婦幼保健機構業務用房、設備配備、人員配置、科室設置標準化建設,爭取到“十二五”期末,地市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三級婦幼保健機構水平。加強農村婦幼保健工作和鄉鎮衛生院產科建設,將婦幼保健工作納入村衛生站考核指標。 4.強化衛生執法。以基層衛生監督為重點,以衛生監督基礎建設為核心,全面加強衛生監督機構能力建設,不斷改善縣(市、區)衛生監督機構執法條件,到2015年底,所有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建設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5.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研究建立食品安全標準研究和跟蹤評價專業隊伍,推動創建食品安全標準數據庫。加強食品安全法規、標準的宣傳和貫徹,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完善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體系建設,合理規劃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布局。強化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配備和能力建設,推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地方/區域分中心規劃和組建,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交換平臺和監測數據庫,逐步實現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全覆蓋。加強食品安全應急管理與事故查處能力建設,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專業隊伍,推動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衛生學處置標準化配置。 6.加強健康教育體系建設。按照《全國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工作規范》,推進各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建設,重點加強健康教育基地建設,逐步建立政府領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體系和網絡。制訂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績效考核體系,建立規范的考核評估機制。完善健康素養監測及干預網絡。 (二)健全醫療服務體系,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1.推動“平價醫院、平價診室、平價藥包”建設。縣、市兩級通過將現有部分公立醫院改成“平價醫院”或鼓勵新建民營“平價醫院”,使縣域范圍內至少有一家“平價醫院”;在三甲、二乙等有一定規模的醫院,至少拿出十分之一的資源開設“平價診室”;在社區衛生中心、鎮衛生院提供用于治療不同類別小病的“平價藥包”。
2.健全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突出縣域醫療服務網絡的基礎性地位,以提升縣級醫院服務能力、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為重點,著力提高農村衛生服務資源配置比例和服務供給能力,基本形成銜接緊密的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繼續實施省級財政投資經濟欠發達地區縣級醫院建設規劃項目,全面加強縣級醫院基礎設施和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加強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有條件的地區統籌安排鄉鎮衛生院職工生活周轉房建設項目。到2015年,實現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全覆蓋,標準化建設率達到98%,95%的鄉鎮衛生院設有中醫科、中藥房。 3.完善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社區醫療衛生體系。繼續推進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將政府舉辦的一級、部分二級醫院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轉型或改制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確保每個街道辦事處或每3萬至10萬服務人口有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服務機構上下聯動、分工明確、協作密切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逐步建立社區首診、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制度。建立家庭責任醫師團隊制度,探索開展老年人家庭病床服務,進一步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建立“守門人”制度,形成“小病在社區、大病到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就醫新格局。 4.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堅持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管理、補償機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綜合改革措施,鞏固基層改革成效,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各級政府將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項補助以及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納入財政預算并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全面落實一般診療費及醫保支付政策。健全績效評價和考核機制,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比例,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強化分類指導管理,對公益目標任務完成好、群眾滿意、綜合效益突出、績效考核優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傾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結余部分可按規定用于改善福利待遇,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5.積極引導優質醫療資源向基層傾斜。健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和職責,優化各類醫院的布局和結構,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以提升醫療技術水平和臨床服務輻射能力為核心,開展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啟動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規劃。推行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促進區域醫療衛生服務同質化。推進醫院評審制度,促進醫院基本建設,重點提高醫療管理、服務和技術水平。到“十二五”期末,10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力爭有1所醫療機構達到三級醫院水平,各地級以上市至少有1所三甲醫院,全省建有若干家民營三甲醫院。繼續開展三級醫院對口支持二級醫院、地級市以上的醫院對口支持鄉鎮衛生院工作,完善珠三角地區對口幫扶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衛生機構制度,建立城市醫院支農長效機制,縣域內就診率力爭達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三)推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提高群眾健康水平。 1.促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扎實推進基本公共衛生、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主要公共衛生問題和財政承受能力,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擴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和覆蓋面。實施國民健康行動計劃,逐步將食品安全、職業衛生、飲用水衛生、精神衛生、衛生應急等重點任務納入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轉變服務模式,開展主動、連續和綜合性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進一步明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醫療機構的公共衛生職責,建立完善考核機制。 2.全面實施婦幼安康工程。以農村地區為重點,消除嚴重影響婦女兒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危險因素,實施出生缺陷綜合干預、以“兩癌”篩查為重點的婦女常見病防治、兒童保健管理、兒童發育與行為障礙篩查干預等項目。繼續實施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政策。通過建設區域共享的網絡信息化平臺并加強應用,規范、保障并促進婦幼安康工程落實,降低孕產婦死亡率、消除新生兒破傷風疾病。到2015年,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農村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分別達96%和98%以上。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和新生兒聽力篩查覆蓋率分別達到80%以上和50%,重癥地中海貧血發生率比2010年下降50%,對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梅毒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嬰兒采取母嬰傳播干預措施的比例達90%以上,孕婦梅毒篩查覆蓋率達60%以上,逐步提高婦女常見病檢查率,減少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發生。
4.加強慢性病防治和精神衛生、口腔衛生等工作。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為服務平臺,以規范化管理為抓手,積極開展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腫瘤、口腔疾病等慢性疾病的社區綜合防治工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覆蓋50%以上的縣(市、區)。開展癌癥早診早治工作,在重點惡性腫瘤高發區開展篩查。在各級醫療機構推行35歲以上首診患者測量血壓制度,在80%以上的社區和衛生院開展血糖測定服務。實施高危人群健康管理、生活方式指導和干預。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達到60%.加強腦卒中的篩查和防治,控制腦卒中發病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報告制度,積極推廣精神病醫院-社區一體化防治康復模式,全面推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和治療工作規范。開展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建立全省精神疾病監測點。加強齲病、牙周病和常見致盲性眼病防治。
6.大力開展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工作。以《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為主要內容,圍繞群眾健康需求和衛生防病工作重點,組織實施“中國公民健康素養促進行動”和“全國億萬農民健康促進行動”。積極弘揚健康文化,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大力開展控煙工作,加強控煙健康教育與宣傳,全面推行公共場所禁煙,積極創建無煙醫療衛生機構、無煙學校和無煙單位。至2015年,全省居民具備基本健康素養的人數比例達10%以上,健康素養綜合干預活動覆蓋人群率達80%,城鄉居民吸煙率在現有基礎上下降5%以上。全省各地級以上市及50%的縣(市、區)開展“健康121”行動,每個地級以上市至少創建兩個示范單位。 7.廣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扎實推進各項衛生創建工作。以衛生創建活動為平臺,大力開展農村改水改廁和城鄉除“四害”工作,加大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力度。選擇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先行試點,穩步推進建設健康城市、健康鎮(村)活動。進一步完善全省農村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網絡,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衛生學評價或建成前(后)水質監測工作。至2015年,國家衛生城市達15個,省級衛生城市達23個;省級以上衛生縣城覆蓋率達40%,省級以上衛生鎮覆蓋率達15%,各地級以上市均創建有省級以上衛生鎮,珠三角地區國家衛生鎮達100個;省衛生村人口受益率達13%. 8.提高衛生監督水平。全面推進建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網絡,提高生活飲用水衛生檢測、監測能力。開展城市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學校飲用水衛生安全監測。全面實施公共場所量化分級管理制度,推進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繼續實施消毒產品及涉及飲水衛生安全產品的專項監督抽檢。加強以醫療機構放射性危害控制為重點的放射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切實提高放射診療許可率和防護水平。全面加強衛生綜合執法,完善執法稽查制度,提升綜合執法效能。 9.做好流動人口公共衛生服務工作。努力提高進城務工人員及其子女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可及性,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兒童享有與戶籍兒童同等的衛生保健服務。強化流動人口的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傳染病防控工作,促進進城務工人員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公共衛生服務。 (四)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其他多種形式醫療保障和商業保險為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整合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制度管理職能和經辦資源,完善基本醫保管理和經辦運行機制,逐步實現全省城鄉統籌。編制出臺廣東省醫保診療常規,發揮醫保對醫療行為的引導、監督和協調作用。 1.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籌資水平,健全新農合動態籌資增長機制,逐步提高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水平。擴大門診統籌覆蓋面,提高補償水平,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實現門診統籌全覆蓋,將門診常見病、多發病及重性精神病門診費用納入統籌補償范圍。提高住院報銷補償比例,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75%以上,封頂線15萬元以上。推行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等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適當擴大病種范圍,提高對門診特殊病種和住院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通過與醫療救助制度的銜接,使重大疾病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不低于90%。 2.完善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斷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積極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異地務工人員參加職工醫保,促進失業人員參保。全面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將在校大學生、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技工學校)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逐步提高籌資標準,建立政府、單位、家庭和個人責任明確、分擔合理的多渠道籌資機制。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基本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和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加快推進門診統籌,進一步做好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推進醫療保障城鄉一體化。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之間的銜接,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縮小保障水平差距。完善和總結推廣醫保“湛江模式”等經驗,做好在基本醫療保障中引入商業保險進行經辦服務和利用商業保險杠桿強化大病風險保障等工作。 (五)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保障醫療合理用藥。 1.加快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建立與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體系相銜接的基本藥物制度。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全部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增補目錄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建立健全以循證醫學、藥物經濟學為基礎的基本藥物評價標準和工作機制,動態調整省增補的基本藥物目錄,基本滿足基層群眾就醫用藥需求。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高于非基本藥物。完善基本藥物保障體系和補償政策,對醫療衛生機構因取消藥品銷售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進行補償。 2.建立和規范藥物采購保障機制。加強基本藥物市場價格調查,建立基本藥物價格形成機制和調整機制,合理確定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價格。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省集中采購。進一步規范藥物、醫用耗材的采購保障工作,對藥物目錄、藥物定價、招標采購、配送管理實行“四統一”,實現基本藥物保障安全有效、品質良好、價格合理、供應及時的目標,逐步建立較完善的基層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使人民群眾真正得到實惠。 3.加強藥物臨床使用管理。建立健全醫療機構科學合理使用藥物的監管機制,建立臨床藥師制度,落實處方點評制度。進一步完善藥物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強化藥物臨床使用管理,形成合理用藥習慣。加強抗菌藥物準入管理,健全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制訂實施廣東省醫保診療常規,發揮醫保對用藥、檢查的監督、引導作用。 (六)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新型管理體制機制。 1.科學規劃公立醫院布局。按照控制總量、優化布局、均衡配置的原則,科學制訂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并確保醫療衛生用地布局符合城市(鎮)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明確醫院類別、規模、布局、結構和大型醫療設備配置標準,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層次分明、富有效率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重點加強縣級公立醫院建設。政府原則上不再新辦城市綜合性醫療機構,新增和存量調整的醫療資源,要優先支持兒童、婦產、傳染病、康復、精神病、皮膚病、老年關懷和腫瘤等專科醫療機構建設。通過結構調整整合部分公立醫療資源,合理控制公立醫院比重,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嚴格控制公立醫院配置大型醫用設備以及開展特需服務的比例,為民營醫院發展留下空間。引導資源富余地區將城市一級、部分二級醫院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2.建立公立醫院管理新機制。堅持公立醫院面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主導地位,建立可持續的政府衛生投入機制,確保公立醫院的公益性。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按照“管辦分開”的原則,探索建立理事會等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建立院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推進公立醫院醫務人員養老等社會保障服務社會化。建立以公益性質和運行效率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健全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完善公立醫院財務核算制度,加強費用核算和控制。 3.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嚴格實施準入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大型醫療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實施嚴格的準入管理。完善醫院質量控制體系,推廣疾病診療規范、單病種質量管理和藥物臨床應用指南,規范臨床診療行為。建立醫療技術風險監測、預警、報告、管理制度。提升基礎醫療和護理質量,強化“三基三嚴”訓練。建立健全醫院三級質量控制網絡,提高全省醫療機構專業醫療質量水平。 4.建立醫療服務監管體系。加強“平安醫院”建設,完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積極推動醫療責任保險。加大衛生法制宣傳力度,提升醫患糾紛化解和突發事件防控處置能力,進一步維護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辦院宗旨,強化醫學人文教育,建立制度化、經常化的醫德醫風教育機制。不斷提高醫療服務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加大對醫療機構運行狀況的監管。加強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規范醫療執業行為。 (七)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 1.完善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完善支持開展中醫藥特色服務、公立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和補助政策,促進中醫醫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完善相關財政補助政策,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與服務。 2.培育名院名科名中醫,推進中醫藥進社區、進農村。抓好中醫藥高層次和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培養一批中醫藥創新型人才,造就一批在全國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新一代中醫藥領軍人物和學科帶頭人。支持中醫和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一批特色明顯的“名院”和國家級、省級重點學科及重點專科、中醫藥特色專科。加強中醫醫療機構標準化建設,縮小區域中醫醫療水平差距。開展面向基層中醫藥人才的中醫藥基本知識、技能與適宜技術培訓,健全中醫基層服務網絡。 3.開展中醫“治未病”工作。構建多元化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格局,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治未病”工作運行機制,制定規范的技術方案和服務流程,建立完善“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評價體系,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預防保健服務需要。 4.加強中醫藥科學研究。加強常見疾病、重大疾病、疑難疾病、亞健康的中醫藥防治方案研究,積極探索中西醫結合的基礎與臨床研究新思路、新方法,建設全省中醫藥科技創新基礎平臺。 (八)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促進健康產業多元化發展。 大力發展民營醫療機構。根據相關政策規定,民營醫療機構在準入、服務質量監管、醫療保險定點資格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有同等待遇。對非營利性民營醫療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土地使用、稅收、價格等方面給予優惠。鼓勵社會資本大力發展健康服務產業,推動老年護理、心理咨詢、口腔保健、康復、臨終關懷等服務產業發展。加快建立和完善民營醫院相關監管制度和政策。 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重點,完善醫藥行業發展政策,選擇新醫藥、醫療器械等產業作為主攻方向,推動我省健康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打造醫藥產業和醫療器械民族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繼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繼續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特別是做好五項重點工作,加快建立高效規范的醫藥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深化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實行以績效工資為導向的綜合績效考核和崗位管理制度,激發醫務人員積極性。以專業技術能力、工作業績和醫德醫風為主要評價指標,對在基層農村工作的衛生人才在工資、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改進醫療衛生機構經濟運行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效率。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基本藥物。著力推動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治理機制、補償機制改革。 (二)建立協調統一的醫藥衛生管理機制。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整合衛生管理職能。積極推動衛生管理職能轉變,合理界定衛生管理事權,突出強化衛生行政部門在規劃、準入、監管等方面的職能,加強衛生資源調控和全行業管理。加強以區域衛生規劃為核心的各類規劃編制修訂工作,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積極探索珠三角地區醫療衛生城鄉、區域一體化的管理模式。 (三)完善政府主導的衛生投入機制。 進一步強化政府對衛生事業發展的投入,建立和完善衛生公共財政保障體系。各級政府要把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作為財政支持的重點領域,切實加大投入,在增加總量、優化結構、加強制度建設與創新三方面予以同步推進。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新增政府衛生投入重點用于支持公共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和基本醫療保障。加大對公立醫院改革、基本藥物制度建設的經常性投入。進一步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增強經濟欠發達地區衛生事業發展的財力保障。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直接補助需方等多種形式的政府投入方式,促進醫療衛生服務機制轉變和效率提高。加強衛生財政資金監管。 (四)加強衛生法制建設。 加大衛生法制教育與宣傳力度,積極推進地方衛生立法,實現衛生工作法制化。加大對違法行為的執法查處力度,切實提高各級政府運用法律手段管理醫藥衛生事業的能力。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進一步下放事權,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醫療衛生業務技術服務、管理和評價中的主導作用。進一步深化衛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和簡化辦事程序,提高服務效率,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方式創新。健全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機制,積極推行衛生信息公開。
? (五)加強醫藥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圍繞衛生人才的培養、使用與管理等環節,以高層次、創新型衛生人才為引領,以實用型、技能型衛生人才為重點,加強醫療衛生、公共衛生、中醫藥及衛生管理等方面人才培養。實施“醫學杰出骨干人才培養”工程,努力建設一支由醫藥衛生領軍人才、創新型人才、學科帶頭人為主體的高層次人才隊伍。有計劃、有重點地分步開展衛生應急、現場流行病學、精神衛生、醫療保障以及護理、藥師、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人才的培養。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堅持以能力培養為核心,構建適應實踐能力培訓需求的全科醫生培訓基地和社區實踐基地網絡,完善全科醫生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力爭到2015年,通過多種途徑培養兩萬名全科醫生。以符合條件的縣級醫院、鄉鎮中心衛生院為依托,建立區域培訓基地,實行基層醫務人員輪訓制度。完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和繼續醫學教育質量評價體系,積極開展面向農村基層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實施高等醫學院校和中等衛生學校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項目。鼓勵村衛生站、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具有衛生類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提升學歷層次。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吸引、鼓勵醫務人員和醫學畢業生到基層衛生機構工作。完善人才評價體系,進一步破除衛生人才流動的體制性障礙和政策限制,引導和規范城鄉、區域之間衛生人才合理流動。
發揮信息輔助決策和技術支撐的作用,促進信息技術與管理、診療規范和日常監管有效融合。按照統籌規劃、梯度推進、統一標準、資源共享、惠及居民、服務應用、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的原則,加強衛生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加強全省信息標準體系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和綜合管理等五項業務應用系統建設,研究建立全省統一的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數據庫。加快推進省級衛生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和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逐步實現五項業務系統的互聯互通,推動醫藥衛生信息資源共享,方便群眾就醫。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全省統一的涵蓋基本藥物供應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醫療服務、績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層醫療衛生信息系統,以醫院管理和電子病歷為核心,推進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
? (七)加強醫學科技研究。 加強整體醫學、循證醫學、轉化醫學和價值醫學研究,形成資源共享和協同攻關的新機制。加快推進整體性、多層次、集約化的醫學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促進醫學科技的資源配置和資助方式轉變,滿足醫學科技創新突破和產業化發展要求。圍繞國家和省衛生科技創新發展戰略,加快實施國家重大傳染病防治科技重大專項研究。積極引進生物醫藥科研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大力培養學(專)科拔尖人才,加強重大疾病防治預警、預防、診斷技術和生物醫學關鍵技術的研究。開展重大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分子分型和個體化治療研究,推動基因治療、核糖核酸干擾、干細胞等醫藥生物技術研究以及常見病和多發病防治技術體系、流行病學干預、出生缺陷防治等研究,開發衛生適宜技術。積極爭取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到2015年,力爭我省主持的國家科技計劃、863計劃、973計劃和省部級以上重大重點項目數量增長10%,醫學科技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整體達到國內領先水平。大力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和醫學科學普及。 (八)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評價機制。 各地要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目標,建立目標考評機制,制定考核評估工作辦法,按實施進度及時開展階段性實施效果評估和工作考核,逐步形成包括政府部門、專家組織和社會公眾在內的多元化績效考評主體,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績效考評體系,對醫療衛生機構及其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進行量化考評,并側重于從基本、基層、公益性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等方面開展考核。 以上各類衛生事業發展重點工程,凡未經審批(或核準、備案)的,均需按規定程序研究論證批準后實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