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12〕10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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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 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民政廳反映。 ? ?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2年10月11日 ? ? ? ? 廣東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五”規劃 ? 為完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強化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國辦發〔2011〕61號)、《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社會建設的決定》(粵發〔2011〕17號)及配套實施意見和《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粵府〔2011〕47號),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 我省現有6418個城市社區、19351個行政村。“十一五”期間各地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社區建設和改進社區服務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一是社區服務主體多元化。初步形成了基層政府、社區居委會、駐社區單位、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共同參與、有效互補的局面。二是社區服務隊伍不斷壯大。到2010年底,全省以社區居委會成員為主的社區工作者達5.4萬人,社區志愿服務組織4086個,社區志愿者人數410萬人,社區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530萬人。三是社區服務設施逐步完善。到2010年,全省建設社區服務中心(站)2608個,社區辦公用房面積達80平方米以上的社區居委會5997個,基本實現社區“有址辦公”。一些地區開通了社區政務網、服務信息網,社區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四是社區服務內容不斷豐富。社會救助、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健康衛生、文體教育、環境保潔、治安防范等公共服務基本覆蓋到社區,由基礎保障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社區鄰里互助、志愿服務等活動蓬勃開展,家政、維修、養老托幼等便民利民服務項目及網點逐步完善。五是社區服務方式不斷創新。結合政府行政體制改革和職能轉變,探索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新機制,借鑒港澳經驗引入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提高了社區服務專業化水平。六是社區服務向農村延伸。啟動農村社區建設工作,逐步完善農村基礎設施,依托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平臺推進農村公共服務。中山市、佛山市南海區在全省率先創建成為“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全覆蓋示范單位”。 但從總體上看,我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仍然處于初級階段,還存在社區服務體制機制不健全,資源整合力度和保障能力不強、社區服務發展不平衡、社區服務設施不完善、社區服務項目較少,以及社區服務隊伍整體素質偏低、服務能力亟待提高等問題。“十二五”時期在保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同時,必須著力加快社會建設,積極創新社會管理,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的部署,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核心任務,從服務城鄉居民、建設幸福村居出發,堅持公益性和便利性,進一步健全我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切實推動社區服務精細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努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斷增強社區居民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服務居民。以居民滿意度作為檢驗社區服務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提供便利、高效、優質的社區服務,加快非戶籍常住人口納入服務范疇的步伐。 2.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強化政府在規劃引導、政策支持、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增強社區服務可持續發展能力。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等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 3.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結合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區分不同地區、不同社區類型,加強指導,鼓勵發展特色鮮明、功能明顯、類型多樣的社區服務。 4.改革創新,城鄉協調。深化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體制改革,創新社區服務方式,提高社區服務效益。將農村社區服務與城鄉社區建設、創建幸福村居行動等工作結合起來,發揮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推進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協調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15年,逐步形成與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鄉統籌、主體多元、功能齊全、設施配套、服務完善的社區服務體系,切實保障社區困難特殊人群的合法權益,基本滿足社區居民物質文化生活需求,使社區更加和諧穩定,社區居民生活的便利性、舒適度、幸福感普遍增強。 ——理順街道(鎮)與社區的職責,完善基層政務服務體系,滿足社區居民就近獲取政務服務的需求。到2015年,全省街、鎮普遍設置跨部門的綜合政務服務平臺,實行“一站式”政務服務。 ——以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站和社會組織為載體,滿足社區居民就近獲取基本公共服務的需求。到2015年,大多數社區建有社區公共服務站、文體活動中心、健康計生服務中心、家庭服務中心、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站、小廣場或公園等“六個一”基礎設施。 ——運用市場手段發展生活服務,滿足社區居民就近獲取生活服務的需求。重點發展家政服務、居家養老、社區照料、病患陪護服務等家庭服務業和購物、餐飲、維修、再生資源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務。 ——選好配齊社區居委會成員,社區居委會專職工作者與社區常住人口戶數比例達到1∶300。平均每個社區擁有5個社區社會組織。注冊社區志愿者人數達到社區常住人口的10%以上,30%以上的社區居民每年參與社區志愿服務活動一次以上。 ——建立社區基礎數據和業務數據中心,實現社區日常管理、社區公共服務、社區人才隊伍建設的智能化,推廣交費易、電子商務等社區智能化商務服務,城市社區80%以上、行政村50%以上的公共服務事項實現信息化辦理。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加強社區公共服務。 依托街道社區開展“一站式”服務,積極推廣政府購買服務,著力提升社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優先保障低收入及困難群體的服務需求,逐步將社區流動人口納入服務范疇。深化農村綜合改革,推動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統籌協調發展。 1.加強社區社會保障和就業服務。完善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臨時救助和專項救助為補充的社區救助服務體系,實現應保盡保。大力發展社區為老、助殘、關愛婦兒等服務項目。完善社區慈善物資站點建設。開展社區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和就業服務。落實扶持補貼,探索基層就業途徑,提供就業援助。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鞏固全民醫保,完善住房保障,實施社會保障“一卡通”和流動人口居住證“一證通”制度。 2.加強社區健康計生服務。建立健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建立居民健康檔案。落實居民健康教育、傳染病防治、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以及兒童、孕產婦、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積極開展社區常見病、多發病診療、現場救護、家庭醫療、社區康復等基本醫療工作。構建人口計生層級動態管理責任制,提供優質計生技術服務。 3.加強社區文化、體育、環保服務。推進城鄉社區文化設施建設,積極開展社區文化節、藝術花會等群眾文化活動。健全體育健身設施,培養社會體育指導員,舉辦群眾體育競賽,開展國民體質測定工作。規范社區檔案管理與服務。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推行垃圾分類處理,開展農村衛生清潔行動。廣泛開展社區教育科普活動,倡導節能環保生活方式。 4.加強社區安全服務。科學劃分警務區,健全社區警務室,充實社區警力,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減災防災、殘疾預防、突發事件應急等社區安全教育。推進普法工作,建立健全訴求表達、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嚴厲打擊社區傳銷活動。做好社區青少年犯罪預防、社區矯正、社區戒毒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5.加強農村社區綜合服務。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理順農村基層黨組織、自治組織、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關系,創新集體資產交易管理和財務監管模式。完善農村綜合服務設施,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實施信息興農工程和農村信息直通車工程,發展農資營銷、農技咨詢、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等生產性服務。結合幸福村居創建行動,努力實現農村基本生活服務、日常文體活動、健康保健、矛盾調解“四個不出村”。 (二)推動社區互助和志愿服務。 1.提升居(村)委會服務能力。規范社區服務平臺建設,建立社區公共服務站,協助居(村)委會開展依法協辦協管的社區公共服務事項。完善網格化管理、代理承諾、回訪反饋等社區工作機制,鼓勵各地建立居(村)委會約請政府部門到社區現場辦公制度。加大村(居)委會建設扶持力度,實施“雙強雙促”計劃。
專欄一 “雙強雙促”計劃 加快實施“強居促和諧、強村促穩定”(簡稱“雙強雙促”)計劃。珠江三角洲地區自行承擔建設經費;經濟欠發達地區經費由省、市、區(縣)分級負擔,其中省級福彩公益金每年安排1870萬元。力爭到“十二五”期末,珠江三角洲地區50%的城市社區、20%的農村社區,其他地區(含惠州、肇慶市和江門恩平、臺山、開平市)10%的城鄉社區達到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標準,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 2.推動社區共駐共建。積極發揮居委會樞紐功能,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加大志愿服務支持力度,健全社區志愿組織網絡,推廣“社會工作者+志愿者”模式。開展結對幫扶、捐資捐物等多種形式的社區互助活動。組建社區群防群治隊伍,開展鄰里守望活動,維護社區治安秩序。推進社區內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服務活動設施向社區居民免費、低償開放,建立駐社區單位參與社區建設的責任評價機制。 ? 專欄二 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工程 采取降低門檻、簡化程序、資金與場地扶持、人才培養、購買服務等措施,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的社區社會組織,重點培育以開展公益慈善、福利服務、文體娛樂、安全保衛、衛生環保等為主要內容的群眾生活類社會組織。到2015年,每個社區平均擁有5個社區社會組織,經常性組織開展社區活動。 ? (三)發展便民利民服務。 1.合理布局服務網絡。合理規劃布局肉菜市場、超市等社區生活服務設施,鼓勵郵政、金融、電信、供銷、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事業單位在社區設點服務。鼓勵和支持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興辦居民服務業,提供購物、餐飲、維修、美容、美發、洗衣、家政、物流配送、廢品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務。力爭到2015年,形成城市社區“15分鐘服務圈”、農村社區“半個小時服務圈”。 2.普及物業管理服務。新建住宅小區全面推行物業管理服務。對老舊城區、郊區的社區環境進行改造,創造條件引入物業服務公司;對不具備條件的社區實行聘請保潔員、治安員等簡易物業管理服務,或自助互助式物業管理,維護社區環境衛生與居家安全。加強對業主委員會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將社區物業服務糾紛納入人民調解范圍。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區基本實現社區物業管理服務全覆蓋。 3.發展家庭服務業。以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健康服務、社區照料服務、病患陪護服務為重點,培育發展家庭服務市場。積極開展“百戶十強”家庭服務企業創建活動,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加大財政扶持,努力打造100家知名度高、信譽好、管理規范和具有專業特色的家庭服務龍頭企業,引導家庭服務業向專業化、標準化方向發展。力爭“十二五”期間家庭服務業新增就業30萬人以上,從業人員技能素質明顯提升,60%獲得初級以上職業技能證書。 (四)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 1.完善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按照轄區面積與人口規模,合理規劃社區服務設施的布局和數量,通過調劑、置換、購買、新建等方式落實建設任務。除專業性服務用房單設外,社區服務設施提倡資源共享。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站、文體活動中心、健康計生服務中心、家庭服務中心、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站、小廣場或公園等“六個一”工程建設。城市社區室內服務活動設施面積每百戶居民不低于20平方米,室外活動場所面積每百戶居民不少于30平方米,農村社區適當增加面積,基本滿足居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需求。 ? 專欄三 街鎮綜合服務平臺和社區“六個一”工程 街(鎮)綜合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整合基層資源構建跨部門的綜合服務平臺,在街道(鄉鎮)設置綜合政務服務平臺,提供“一站式”政務服務。街道(鄉鎮)綜合政務服務平臺接受街道辦事處(鄉鎮)領導和縣級政府職能部門業務指導,主要承擔采集匯總社區基礎信息、辦理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等行政事務。“十二五”期間全省所有街鎮建有綜合政務服務平臺,其中街道綜合政務服務平臺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鄉鎮綜合政務服務平臺面積達到500平方米。 社區基礎設施“六個一”工程建設。制定和實施“六個一”工程建設標準,通過改建、擴建、置換、購買等方式,力爭“十二五”期末有條件的社區建有公共服務站、文體活動中心、健康計生服務中心、家庭服務中心、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站、小廣場或公園。新建住宅小區的“六個一”工程要同期規劃、設計、建設和交付使用。 ? 2.完善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建立與街鎮及政府部門對接的社區基礎數據中心或社區綜合信息系統,社區管理服務實行網上辦理和電子監察。以地市、區(市、縣)為單位,建設集政策宣傳、信息發布、居民論壇、便民服務等功能于一體的社區服務網站群,為居民提供社區地理、天氣、餐飲、住宿、交通、教育、家政、休閑、文化、體育、志愿服務等信息。到2015年,各地級以上市都建有社區服務網站群,社區服務覆蓋到80%的城鄉社區。 (五)加強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加強居(村)委會隊伍建設。按照每個社區居委會配備7-9人、村委會配備3-7人的職數要求,依法依規選好配齊居(村)委會班子。逐步提高村委會中女性成員比例,每個村委會配備1名以上的女性成員。推動2014年社區居委會直接選舉比例達到40%.建立居(村)委會成員崗前培訓和定期培訓制度。健全居(村)委會下屬專業委員會,選好居(村)民代表、居(村)民小組長以及樓(棟)長。 2.加強社區專職人員隊伍建設。通過招聘、選調、委派等方式增配工作人員,使社區居委會專職工作人員與社區常住人口戶數比例達到1∶300.落實“一社區一名大學生”政策。鼓勵復轉退伍軍人到社區工作。支持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參加社會工作等各種職業資格培訓和學歷教育,進一步提高從業水平。規范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招聘、管理、考核、表彰工作及工資待遇。 3.壯大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依托現有機構和基地,建立省級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孵化基地、省級社會工作人才培育基地和社會工作專業重點實訓基地,培育發展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圍繞社區居民服務需求,依托社區服務中心、社區家庭服務中心等設施,開發社工崗位或購買社工機構服務。到2015年,力爭每個城市社區配備3名、農村社區配備1名登記在冊的社會工作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城鄉社區建設領導協調機構,充分發揮民政部門牽頭協調作用,明確部門分工,統籌推進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形成上下貫通、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社區服務工作機制。各地要將社區建設成效納入政府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加強社區服務督促檢查工作。 (二)加強制度建設。制定和完善社區服務設施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社區服務標準體系,推動社區服務規范化、專業化、制度化。完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在用地、用房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簡化社區服務工商、社會組織登記手續。鼓勵科研機構和高校積極參與社區服務政策理論研究和標準制修工作。 (三)加強經費保障。各地要將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建設與維護經費、信息化建設經費、居(村)委會工作人員薪酬及工作經費等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加大省級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困難社區轉移支付力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投資社區服務事業,擴大社區服務資金來源。基層政府及派出機關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居(村)委會,需居(村)委會協助事項應當實行“費隨事轉,權隨責走”。 (四)加強監督評議。加強對各服務主體提供社區服務情況的評議監督,切實保障居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建立居民對社區公共服務開展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制度,將社區服務居民滿意度納入績效評價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