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粵辦函〔2012〕706號 |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汕頭海灣 新區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 汕頭市人民政府,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廳、外辦、地稅局、海洋漁業局、法制辦、僑辦、金融辦、臺辦,海關總署廣東分署: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汕頭海灣新區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 ? 省府辦公廳 2012年11月5日 ? ? ? ? ? 汕頭海灣新區建設工作方案 ? 為加快推進汕頭海灣新區的開發建設,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規劃編制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汕頭市政府及省有關部門抓緊編制汕頭海灣新區發展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 (一)總體規劃是汕頭海灣新區開發建設的行動指南,是編制汕頭海灣新區其他專項規劃的基本依據??傮w規劃要明確汕頭海灣新區的區域范圍、戰略定位、發展目標、主要任務、管理體制和政策導向等。 ?。ǘm椧巹澲饕óa業發展專項規劃、區域建設用海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要明確海灣新區的產業定位和空間布局、產業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等。區域建設用海專項規劃要明確用海范圍、功能分區、用海布局、實施計劃等?;A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要提出海灣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基本框架、目標任務和建設時序。 二、政策創新 省有關部門和汕頭市要圍繞國家擴大汕頭經濟特區范圍、增強創新發展能力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戰略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試,在推動華僑經濟與文化發展、海峽兩岸與港澳合作、營商環境與商事規則,以及通關制度、財稅、土地、海域使用、投資管理、金融服務、社會管理等方面加大政策創新力度,為全省改革開放和科學發展提供經驗。 三、相關要求 (一)汕頭市要切實擔負起汕頭海灣新區開發建設的主體責任,積極推進海灣新區開發建設的相關前期工作。同時,要統籌全市改革發展大局,妥善處理海灣新區和各區、縣關系,推進全市區域協調發展。 ?。ǘ┦≈庇嘘P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汕頭海灣新區開發建設的工作指導。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汕頭海灣新區發展規劃編制、政策創新等工作;省編辦要指導海灣新區做好管理體制創新和組織架構設置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洋與漁業局、臺辦、外事、僑務、法制辦等部門要對相關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三)汕頭海灣新區相關規劃和方案要抓緊按程序報批。總體規劃要求在2013年上半年前由省發展改革委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區域建設用海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等,要求在2013年下半年前由汕頭市政府按程序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批。海灣新區組織架構設置方案由汕頭市政府盡快按程序報省府審批。專項政策創新要從實際出發,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的原則,在省相關部門指導下,由汕頭市政府提出具體方案,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