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1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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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企業
投資項目管理分類改革目錄(暫行)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分類改革目錄(暫行)》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本目錄印發實施之日起,《關于印發廣東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本)的通知》(粵府〔2005〕121號)同時廢止。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2月7日
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管理分類改革目錄
(暫行)
結合國務院《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04年本)》,在廣東省權限內對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進行分類改革,特制定本目錄。
(一)本目錄適用于國家規定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其中具有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公共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實行競爭性配置,由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按照權限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其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對需要上報國家核準的項目,仍按國家規定程序上報。
(二)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本目錄適用于內資企業投資項目。
(四)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使用非政府性資金建設本目錄范圍內項目的,參照執行。
(五)本目錄將根據情況變化適時調整。
(六)企業投資本目錄以外的鼓勵類和允許類項目一律實行備案管理。
一、農林水利
農業:對納入省級專項規劃、涉及開荒的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由地級以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
水庫新建:國際河流和跨省(區、市)河流上的水庫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新建大、中型水庫項目(庫容1000萬立方米及以上)按國家規定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新建小型水庫項目(庫容1000萬立方米以下)必須納入省小型水庫建設規劃,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水庫加固:大、中型水庫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小型水庫中,庫容100萬立方米(含)—1000萬立方米(不含)的水庫由地級以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庫容10萬立方米(含)—100萬立方米(不含)的水庫由縣(市、區)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農村供水: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其中日供水能力2萬噸(含)以上的項目由地級以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日供水能力2萬噸以下項目由縣(市、區)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
其他水事工程:需中央政府協調的國際河流、涉及跨省(區、市)水資源配置調整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需省政府協調的跨市水資源配置調整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需地級以上市政府協調的跨縣(市、區)水資源配置調整項目由地級以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其余不涉及跨區域的項目按屬地由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二、能源
水電站:在珠江干流上建設的項目和總裝機容量25萬千瓦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納入省級專項規劃的新建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含)-25萬千瓦(不含)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不含)以下的建設項目由地級以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以下的技改項目一律實行備案,其中總裝機容量1000千瓦(含)—5萬千瓦(不含)的由地級以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總裝機容量1000千瓦以下的由縣(市、區)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抽水蓄能電站: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火電站: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熱電站:燃煤項目(不包括背壓(含抽背)式熱電聯產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納入省級能源專項規劃的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
風電站: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納入省級能源專項規劃的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
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發電、地熱能發電及海洋能發電等項目:納入省級能源專項規劃的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
核電站:由國務院核準。
電網工程:33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網工程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納入省級能源專項規劃的項目實行備案。220千伏電壓等級(不含深圳市)及跨地市區域的電網工程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22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網工程按項目屬地在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煤礦:國家規劃礦區內的煤炭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一般煤炭開發項目禁止建設。
煤炭液化:年產50萬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他項目考慮到廣東省為煤炭凈輸入地,禁止建設。
原油:年產100萬噸及以上的新油田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他項目由具有石油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天然氣: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上新氣田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他項目由具有天然氣開采權的企業自行決定,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液化石油氣接收、存儲設施(不含油氣田、煉油廠的配套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儲運設施: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國家原油存儲設施: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輸油管網(不含油田集輸管網):跨省(區、市)干線管網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輸氣管網(不含油氣田集輸管網):跨省(區、市)或年輸氣能力50億立方米(不含)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納入省級或經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批復的地方相關專項規劃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其中省級天然氣主干管網以及跨市(縣、區)的天然氣管網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其他項目按項目屬地由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天然氣應急調峰儲運設施:納入省級能源專項規劃的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天然氣加氣站:對納入經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批復的地方相關專項規劃的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按項目屬地由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
三、交通運輸
新建(含增建)鐵路:跨省(區、市)或100公里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納入國家和省鐵路發展規劃的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
公路:國道主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跨省(區、市)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經營性公路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非經營性項目按項目屬地由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獨立公路橋梁、隧道:跨境、跨海灣、跨珠江口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經營性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非經營性項目按項目屬地由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煤炭、礦石、油氣、集裝箱專用泊位:新建港區和5萬噸級(不含)以上油氣專用泊位(不含原油)、5萬噸級(不含)以上集裝箱專用泊位、年通過能力500萬噸以上(不含)且泊位等級超5萬噸級的原油專用泊位、年通過能力500萬噸以上(不含)且泊位等級超10萬噸級(含)的煤炭、礦石專用泊位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納入省級專項規劃的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
內河航運:千噸級以上通航建筑物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經營性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500噸(含)-1000噸(不含)級通航建筑物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500噸級以下通航建筑物項目由地級以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非經營性項目按項目屬地由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新建機場:由國務院核準。
擴建機場:總投資20億元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擴建軍民合用機場: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有關部門核準。
四、信息產業
電信:國內干線傳輸網(含廣播電視網)、國際電信傳輸電路、國際關口站、專用電信網的國際通信設施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電信基礎設施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郵政:國際關口站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郵政基礎設施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電子信息產品制造:衛星電視接收機及關鍵件等生產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五、原材料
鋼鐵:已探明工業儲量5000萬噸及以上規模的鐵礦開發項目和新增生產能力的煉鐵、煉鋼、軋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他鐵礦開發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有色:新增生產能力的電解鋁項目、新建氧化鋁項目和總投資5億元及以上的礦山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他礦山開發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石化:新建煉油及擴建一次煉油項目、新建及擴建新增能力超過年產20萬噸乙烯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乙烯現有裝置改造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化工原料:新建PX、MDI、TDI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新建PTA項目以及PTA、PX、MDI、TDI現有裝置改造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化肥:磷、鉀礦肥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水泥:除禁止類項目外,在獲得國家分配給廣東省新上水泥項目規模的情況下,采用競爭性配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方案。
稀土:礦山開發、冶煉分離和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稀土深加工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稀土深加工項目由地級以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黃金:采選礦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六、機械制造
汽車:現有汽車、農用運輸車和車用發動機生產企業自籌資金擴大同類別產品生產能力和增加品種,包括異地新建同類別產品的非獨立發熱生產單位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后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船舶:新建10萬噸級以上造船設施(船臺、船塢)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民用船舶中、低速柴油機生產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城市軌道交通:城市軌道交通車輛和牽引傳動控制系統制造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制造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七、輕工煙草
紙漿:年產3.4萬噸以上紙漿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其他紙漿項目禁止建設。
變性燃料乙醇: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聚酯:日產300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制鹽: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糖:日處理糖料1500噸及以上項目由地級以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其他糖料項目禁止建設。
煙草:卷煙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煙用二醋酸纖維素及絲束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八、高新技術
民用航空航天:民用飛機(含直升機)制造、民用衛星制造、民用遙感衛星地面站建設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九、城建
城市快速軌道交通:由國務院核準。
城市道路橋梁:跨越大江大河(通航段)、重要海灣的橋梁、隧道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城市供水:跨省(區、市)日調水50萬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他納入省、市城市供水規劃的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跨地級以上市調水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其余項目按照項目屬地由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
其他城建項目:對納入省級專項規劃的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和醫療垃圾處理等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其中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區域性危險廢物和醫療垃圾處理項目由省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其余項目按照項目屬地由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
十、社會事業
教育、衛生:大學城、醫學城等園區性建設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園區性建設項目(土地成片開發、主題公園等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按項目屬地由地級以上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旅游: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國家自然保護區、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內總投資1億元及以上旅游開發和資源保護設施,世界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區內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體育:F1賽車場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娛樂:大型主題公園由國務院核準。
其他社會事業項目:納入相關建設規劃的項目中,涉及公共資源開發利用、具有一定投資回報能力的項目,采用競爭性配置,按項目屬地由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項目競爭性配置招標方案;其余項目按項目屬地由縣級以上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金融
印鈔、造幣、鈔票紙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