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外經貿廳、海洋與漁業局、旅游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惠州環大亞灣新區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省府辦公廳
2013年5月30日
惠州環大亞灣新區建設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惠州環大亞灣新區建設,現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規劃編制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惠州市政府及省有關部門抓緊編制惠州環大亞灣新區建設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
(一)總體規劃是惠州環大亞灣新區建設的行動指南,是編制惠州環大亞灣新區其他專項規劃的基本依據。總體規劃要明確惠州環大亞灣新區的區域范圍、戰略定位、發展目標、主要任務、管理體制和政策導向等。
(二)專項規劃主要包括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海岸帶保護利用專項規劃、空間發展規劃等。產業發展規劃要明確環大亞灣新區的主導產業及其定位、產業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要提出環大亞灣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基本框架、目標任務和建設時序。海岸保護利用規劃要明確用海范圍、用海布局、實施計劃等,確保科學有序使用海洋和岸線資源。空間發展規劃要明確環大亞灣新區的空間布局及各分區的發展規模、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生態與環境保護、景觀風貌等。
二、政策創新
省有關部門和惠州市要圍繞貫徹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充分發揮海洋資源優勢努力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決定》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試,抓緊開展惠州環大亞灣新區建設相關專項政策創新研究,重點推進臨海產業、濱海旅游等海洋經濟發展以及財稅、土地、海域使用、市場準入、投資管理、金融服務、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創新。
三、相關要求
(一)惠州市要切實擔負起惠州環大亞灣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積極推進環大亞灣新區建設的相關前期工作。同時,要統籌全市改革發展大局,妥善處理環大亞灣新區和各區、縣關系,推進全市區域協調發展。
(二)省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惠州環大亞灣新區建設工作的指導。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惠州環大亞灣新區發展規劃編制、政策創新等工作;省編辦要指導環大亞灣新區做好管理體制創新和組織架構設置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外經貿廳、海洋漁業局、旅游局等部門要對相關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三)惠州環大亞灣新區相關規劃和方案要抓緊按程序報批。總體規劃要在2013年6月底前由省發展改革委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要在2013年9月底前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批;海岸帶保護利用專項規劃、空間發展規劃等,要在2013年年底前由惠州市政府按程序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審批。環大亞灣新區組織架構設置方案由惠州市政府盡快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專項政策創新要從實際出發,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的原則,在省相關部門指導下,由惠州市政府提出具體方案,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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