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清遠燕湖
新區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遠市人民政府,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外經貿廳、教育廳、地稅局、旅游局、金融辦: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清遠燕湖新區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省府辦公廳
2013年6月13日
清遠燕湖新區規劃建設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清遠燕湖新區規劃建設,現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規劃編制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清遠市政府及省有關部門抓緊編制清遠燕湖新區發展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
(一)清遠燕湖新區發展總體規劃是清遠燕湖新區的行動指南,是編制清遠燕湖新區其他專項規劃的基本依據。發展總體規劃要明確清遠燕湖新區的區域范圍、戰略定位、發展目標、空間布局、主要任務、管理體制和政策支持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規劃主要包括產業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要明確清遠燕湖新區的主導產業及其發展定位、產業發展目標和任務、產業體系與優化路徑、產業空間布局、產業分工及協作、產業支撐及保障措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要明確清遠燕湖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基本框架、目標任務和建設時序、融資保障等內容。
二、政策創新
清遠市和省有關部門要結合清遠燕湖新區的發展定位,抓緊開展清遠燕湖新區建設相關專項政策創新研究。圍繞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中心城區擴容提質的戰略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試,在拓展城市發展空間,優化城市發展布局,加快城市化進程,以及財政稅收、土地利用、投資管理、金融服務、社會管理等方面加大政策創新力度,重點推進城鄉統籌、生態文明、環境保護、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政策創新,為促進清遠燕湖新區建設提供政策保障。
三、相關要求
(一)清遠市要切實擔負起清遠燕湖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積極推進清遠燕湖新區建設的相關前期工作。統籌協調、妥善處理清遠燕湖新區與中心城區、高新區以及所轄各區、縣和周邊地市特別是與廣州市的關系,促進全市與周邊地區的協調發展。
(二)省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清遠燕湖新區建設工作的指導。省發展改革委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展清遠燕湖新區發展規劃編制、政策創新等工作;省編辦要指導清遠燕湖新區做好管理體制創新和組織架構設置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外經貿廳、教育廳、地稅局、旅游局、金融辦等有關部門要對相關工作和政策創新予以支持。
(三)清遠燕湖新區相關規劃和方案要按規定程序報批。2013年8月底前清遠市政府要將發展總體規劃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核;2013年10月中旬前省發展改革委要將發展總體規劃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2013年12月底前清遠市政府要將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按程序報省發展改革委會有關部門審批。清遠燕湖新區的管理機構和組織架構設置方案由清遠市政府盡快按規定程序報省政府審批。專項政策創新要根據實際建設需要,在省各相關部門指導下,由清遠市政府提出建議和具體方案,按規定程序報省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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