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陽江濱海
新區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陽江市人民政府,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外經貿廳、海洋漁業局、旅游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陽江濱海新區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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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辦公廳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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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江濱海新區建設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陽江濱海新區規劃建設,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規劃編制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陽江市及省有關部門抓緊編制陽江濱海新區發展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
(一)總體規劃是陽江濱海新區規劃建設的行動指南,是編制陽江濱海新區其他專項規劃的基本依據。總體規劃需明確陽江濱海新區的區域范圍、戰略定位、發展目標、主要任務、管理體制和政策導向等。
(二)專項規劃主要包括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要明確陽江濱海新區的主導產業及其定位、產業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要提出陽江濱海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基本框架、目標任務和建設時序等。生態環境專項規劃要明確環境保護、生態治理等實施計劃,科學有序使用海洋和岸線資源。
二、政策創新
陽江市和省有關部門要圍繞國家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和《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充分發揮海洋資源優勢努力建設海洋經濟強省的決定》等戰略部署,進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試,在對外開放、營商環境以及土地、財稅金融、投資管理、社會管理、科技人才等方面加大政策創新力度。
三、相關要求
(一)陽江市要切實擔負起陽江濱海新區規劃建設的主體責任,積極推進陽江濱海新區規劃建設的相關前期工作。同時,要統籌全市改革發展大局,妥善處理陽江濱海新區和周邊其他各縣(市、區)的關系,推進全市區域協調發展。
(二)省直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陽江濱海新區規劃建設工作的指導。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陽江濱海新區發展規劃編制、政策創新等工作;省編辦要指導陽江濱海新區做好管理體制創新和組織架構設置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外經貿廳、海洋漁業局、旅游局等部門要對相關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三)陽江濱海新區相關規劃和方案要抓緊按程序報批。陽江濱海新區發展總體規劃于2013年9月前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核,由該委在10月前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等,由陽江市政府于2013年年底前按程序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批。陽江濱海新區組織架構設置方案由陽江市盡快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專項政策創新要從實際出發,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的原則,在省有關部門指導下,由陽江市政府提出具體方案,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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