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辦函〔2013〕456號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東莞長安至 深圳南山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 有關問題的復函
粵交費〔2013〕850號請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東莞長安至深圳南山高速公路(廣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交工驗收通車和收費站收費設施經驗收符合省聯網收費技術要求后開始收費,收費車型按全省高速公路統一標準,即按車輛軸(輪)數及車頭高度等物理參數進行分類,一至五類車的收費系數分別為1、1.5、2、3、3.5;收費標準按0.6元/標準車公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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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