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2013〕1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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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提高我省底線民生
保障水平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關于提高我省底線民生保障水平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4日
關于提高我省底線民生保障水平的實施方案
底線民生保障工作事關困難群眾最基本的生活權益,關乎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視底線民生保障工作,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加大資金投入,各項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但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比,仍存在保障水平和覆蓋率總體不高等問題。為進一步提高底線民生保障水平,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會議上關于“加強改善民生工作,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保障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的重要講話精神和我省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的總體目標,結合2018年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堅持突出重點、守住底線,進一步加大投入,強化責任,全力提升我省底線民生保障水平,加快建立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覆蓋城鄉的底線民生保障體系。
(二)基本原則。
——保障民生,堅守底線。堅持以人為本、牢牢守住底線民生,明確保障范圍和目標要求,確保底線民生應保盡保,整體保障水平明顯提升。
——突出重點,加大投入。按照“穩高、托底”的總體思路,足額保障底線民生所需資金。完善財政投入分擔機制,省級財政重點支持保障水平低、保障任務重的困難地區。
——分類指導,分步推進。針對我省區域發展不平衡的特點,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分類建立底線民生保障標準,按照不同地區和不同保障項目的進度要求,分步推進實施。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進一步強化政府職責,建立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慈善捐助和社會幫扶為補充的底線民生保障多元化供給機制。
二、保障范圍
城鄉低保(含城鎮“三無人員”,即無勞動能力、無經濟來源、無法定贍養人和撫養人的特殊困難人員)、農村五保、醫療救助、基礎養老金、殘疾人保障、孤兒保障六大類。
三、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
力爭到2015年,粵東西北地區底線民生保障水平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珠三角地區達到全國前列。到2017年,建立起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覆蓋城鄉的底線民生保障體系,力爭全省底線民生保障水平達到全國前列。
(二)具體目標。
1.落實城鄉低保標準。根據省委辦公廳《關于近期重點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具體工作的通知》(粵委辦〔2011〕66號)的要求,2014年全省城鄉低保補差水平達到全國前十名,2015-2017年保持在全國前十名。城鎮“三無人員”納入城鎮低保范圍。
2.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根據《廣東省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規定》(粵府令143號)和省委辦公廳《關于近期重點推進保障和改善民生具體工作的通知》(粵委辦〔2011〕66號)的要求,2014年起逐年提高農村五保人均供養水平,2017年達到全國前十名。
3.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標準。對照總體目標,從2014年起,以每年縮小四分之一差距的速度,提高全省城鄉醫療救助水平,2017年達到全國前十名。
4.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2014年7月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到80元/月,達到全國前十名;2015年7月起提高到100元/月,達到全國前六名。2017年前,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5.提高殘疾人保障水平。參照沿海省份的殘疾人保障標準,每年按不低于10%的增幅提高全省殘疾人生活津貼和重殘護理補貼標準,2015年起達到并保持全國前十名。
6.提高孤兒生活保障標準。按照全省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的增長幅度,建立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2015年起,全省孤兒生活保障水平達到并保持全國前六名。
四、資金保障
(一)加大省級財政支持力度。2014年起,省級財政繼續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支持力度。根據人均財力水平和補助對象人數,將粵東西北等欠發達縣(市、區)劃分為三類補助地區,省級財政分別按50%、60%、70%的比例給予補助;基礎養老金補助仍按省級財政50%、市縣財政各25%的原則分擔。珠三角地區自行解決。補助辦法(包括補助比例和分類地區)適用期限為2014-2017年。省級財政補助資金來源由省財政廳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另行報批,并列入年度省級財政預算計劃。
(二)加大市縣(區)資金投入力度。各市、縣(區)要統籌好包括省級財政轉移支付在內的各項資金,優先保障底線民生所需支出,切實按照底線民生保障項目、保障對象、保障水平,落實本級財政分擔比例,確保底線民生保障所需資金足額納入每年的預算安排計劃。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轉變觀念,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各地要充分認識到保障與改善民生是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底線民生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省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的內在要求,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攻堅重點。各級領導干部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從重視“物”的積累轉為更加關注“人”的發展,特別要更加關心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把保障底線民生作為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行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計提高底線民生保障水平,讓困難群眾充分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職責分工。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底線民生工作負總責,要明確部門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制定完善各項政策措施,摸清保障底數、落實資金安排。各級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殘聯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統籌協調,指導推進底線民生各項工作的落實。
(三)加強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完善底線民生保障資金管理的具體辦法,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規范資金支付程序,建立資金管理臺賬和保障對象信息檔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陽光操作,依法公開程序,強化監管,確保底線民生保障資金專款專用和安全。
(四)加強督促檢查,提高工作績效。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大底線民生保障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力度,組織開展底線民生保障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工作績效。
(五)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和宣傳欄、宣傳冊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深入開展底線民生保障政策宣傳。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大力宣傳底線民生保障在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導公眾關注、參與、支持底線民生保障工作,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