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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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辦公廳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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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充分發揮政府網站在信息公開中的平臺作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意見》(粵府辦〔2013〕38號)有關要求,現就建設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提出以下方案。
一、建設思路
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部署要求,依托各級政府和各級牽頭部門網站,以建設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為抓手,強化頂層設計、加強信息整合,打造及時、準確、全面、規范的重點領域信息發布平臺,推動我省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深入開展。
二、建設任務
(一)編制印發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規范。
2014年4月底前,按照粵府辦〔2013〕38號文有關分工要求,結合行業特點,編制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規范(包括:欄目名稱、欄目結構、欄目內容等),并報省府辦公廳匯總印發。(省直各牽頭部門負責)
(二)建設省本級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
1.2014年6月底前,根據建設規范,完成省直各牽頭部門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并將專欄地址報送省府辦公廳。(省直各牽頭部門負責)
2.2014年7月底前,督導省屬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高校、醫療衛生機構、科研機構、文化機構和國有企業等)根據建設規范,依托自身網站完成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并匯總各單位專欄地址報送省府辦公廳。(省直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
3.2014年7月底前,完成省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升級。(省府辦公廳負責)
(三)建設市、縣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
1.2014年9月底前,根據建設規范,完成地級以上市各牽頭部門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督導地級以上市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學校、醫療衛生機構、科研機構、文化機構和國有企業等)依托自身網站完成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完成各地級以上市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并將專欄地址報送省府辦公廳。(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2.2014年11月底前,根據建設規范,完成縣(市、區)各牽頭部門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督導縣(市、區)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學校、醫療衛生機構、科研機構、文化機構和國有企業等)依托自身網站完成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完成各縣(市、區)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
三、建設要求
(一)內容要求。各級牽頭部門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要包含國辦發〔2013〕73號和粵府辦〔2013〕38號文規定的各領域需主動公開的內容,并做好對下級牽頭部門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的導航。各級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要實現對本級政府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內容的整合,做好對下級政府門戶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的導航,并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收集公眾對本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接受有關投訴舉報。
(二)形式要求。各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要加強對信息的梳理、分類和更新,以數字化、圖表、音頻、視頻等方式予以展現,使主動公開的信息更加可視、可讀、可感,增強吸引力和親和力。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工作,根據本方案規定的任務和時間節點要求,明確實施主體,落實工作責任,加快部署推進。各級政府辦公室(廳)要加強統籌協調。
(二)加強監督指導。省直各牽頭部門要在做好本部門網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工作的同時,加強對本系統市、縣兩級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工作的監督和指導。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主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切實做好專欄建設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情況納入全省依法行政考評政府信息公開部分考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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