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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函〔2014〕71號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區 省林業生態市縣稱號的批復
粵林〔2014〕19號請示收悉。同意授予江門市、清遠市“廣東省林業生態市”稱號,授予龍川縣、普寧市“廣東省林業生態縣”稱號。請你廳督促指導上述地區努力鞏固和提升林業生態建設成果,進一步提高森林覆蓋率、林木蓄積量等指標水平,增強森林碳匯工作成效,不斷改善生態環境。 ? ? ?
2014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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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006939748/2014-00240 | 分類: | 農業、林業、水利、批復 |
發布機構: | 廣東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4-04-04 |
名稱: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區省林業生態市縣稱號的批復 | ||
文號: | 粵府函〔2014〕71號 | 發布日期: | 2015-05-08 |
主題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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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府函〔2014〕71號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區 省林業生態市縣稱號的批復
粵林〔2014〕19號請示收悉。同意授予江門市、清遠市“廣東省林業生態市”稱號,授予龍川縣、普寧市“廣東省林業生態縣”稱號。請你廳督促指導上述地區努力鞏固和提升林業生態建設成果,進一步提高森林覆蓋率、林木蓄積量等指標水平,增強森林碳匯工作成效,不斷改善生態環境。 ? ? ?
2014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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