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珠海
西部生態新區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海洋漁業局、旅游局、金融辦: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珠海西部生態新區建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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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辦公廳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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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西部生態新區建設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珠海西部生態新區的規劃建設,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規劃編制
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珠海市政府及省有關部門抓緊編制珠海西部生態新區發展規劃,包括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
(一)總體規劃是珠海西部生態新區規劃建設的行動指南,是編制新區其他專項規劃的基本依據。總體規劃要與省、珠海市現有規劃相銜接,明確新區的區域范圍、戰略定位、發展目標、主要任務、管理體制和政策導向等。
(二)專項規劃主要包括低碳生態專項規劃、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等。低碳生態專項規劃要明確環境保護目標任務、生態保護和建設的空間布局、低碳生活等實施計劃和主要措施。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要明確新區的主導產業及其定位、發展目標、空間布局、重點任務及周邊產業合作重點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要明確新區道路、橋梁、市政、信息網絡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基本框架、目標任務、建設時序、保障措施等。
二、政策創新
珠海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要圍繞貫徹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等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試,在推動財稅、土地、產業、人口、市場準入、投資管理、金融服務、港口物流、社會管理等方面加大政策創新力度,為全省改革開放和科學發展提供經驗。
三、相關要求
(一)珠海市要切實擔負起珠海西部生態新區規劃建設的主體責任,積極推進新區規劃建設各項工作。要統籌全市改革發展大局,妥善處理珠海西部生態新區內部各類園區的關系以及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的關系,并協調處理新區和周邊其他各區的關系,推進全市區域協調發展。
(二)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珠海西部生態新區規劃建設工作的指導。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新區發展規劃編制、政策創新等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海洋漁業局、旅游局、金融辦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積極支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三)珠海西部生態新區相關規劃和方案要抓緊按程序報批。總體規劃要在2014年12月底前由省發展改革委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低碳生態專項規劃要在2015年6月底前報省發展改革委審批;產業發展專項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由珠海市政府審批后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專項政策創新要從實際出發,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的原則,在省相關部門指導下,由珠海市政府按程序報省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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