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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小微企業
上規模的指導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工作部署,推動我省小微企業加快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進一步增強我省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思路
圍繞主題主線和“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加強政策引導、分類指導和公共服務,支持小微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大力提升小微企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加快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包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商業企業),促進我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現有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2000萬元的小微工業企業、商業批發企業,以及年主營業務收入300萬—500萬元的小微商業零售企業為重點培育對象,力爭到2017年底前,實現全省10000家小微企業(其中工業企業8000家、商業企業2000家)轉型升級為規模以上企業。
三、主要措施
(一)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減低稅率和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認定為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中小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中小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中小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及相關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落實增值稅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省地稅局、國稅局負責)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省級支持企業發展有關專項資金優先向列為重點培育對象的小微企業(以下簡稱重點培育企業)傾斜,并重點扶持當年新上規模的企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擴產增效、設備更新、智能化改造等技術改造項目,以及我省重點扶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重點產業化技術改造項目,按規定給予技術改造等專項資金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研究制訂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的財政支持政策。(省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商務廳負責)
(三)加大信貸支持力度。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積極配合政府財政貼息、風險補償等措施,優先滿足重點培育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項目的信貸資金需求。靈活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水平,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各地根據當地財政和企業經營情況,積極支持銀行向重點培育企業提供信貸資金等金融支持。(省金融辦商請廣東銀監局、人行廣州分行負責)
(四)提升融資服務水平。完善省、市、縣三級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平臺,搭建政銀企對接平臺,為重點培育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融資服務。優先支持重點培育企業申報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加快省內區域股權交易市場建設,為重點培育企業提供合法、規范的股權轉讓和私募融資平臺。以重點培育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推進以區域集優模式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擴大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中小企業私募債、資產證券化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規模。(省金融辦、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商請廣東銀監局負責)
(五)大力支持企業發展電子商務。深入實施中小微企業“上網觸電”計劃,整合網絡技術服務商和電子商務服務商等資源,優先為重點培育企業免費建設網站、搭建移動知識平臺、培養專業人才,積極幫助企業開展電子商務和網絡營銷,培育一批電子商務應用標桿企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負責)
(六)推動企業加強配套協作。鼓勵大型企業以產業鏈協作帶動小微企業發展,實現產業集聚和合作共贏。鼓勵小微企業與大型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在原材料供應、研發生產、市場銷售等環節建立穩定的協作關系。支持各地舉辦小微企業與大型骨干企業產需對接會,提升大中小企業配套協作水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七)加快完善公共服務平臺。進一步健全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引導更多優質服務機構和服務產品通過平臺網絡優先為重點培育企業提供服務。推動國家級、省級公共服務平臺向重點培育企業提供免費或低價優質的管理、投融資、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檢驗檢測、法律維權、知識產權保護等服務。(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質監局、知識產權局、金融辦負責)
(八)強化質量管理服務。組織技術專家服務隊深入重點培育企業,免費提供質量管理、標準實施、計量管理評價、認證等服務,鼓勵企業進行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管理體系等先進體系認證。支持重點培育企業承擔國家和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和工作組工作,加大對重點培育企業主導或參與標準制修訂的資助力度。(省質監局負責)
(九)開展專題培訓。加強對廣東民營企業家培訓學院的規劃和管理,建設具有廣東特色的企業高管人員專業化培訓網絡。開設重點培育企業專題培訓班,重點提升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在企業管理、市場開拓等方面的能力水平。開展重點培育企業管理咨詢,支持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現代企業制度及生產、財務、人事等管理制度。積極推薦重點培育企業高管參加中小企業高管培訓合作交流項目。(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協調。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全省促進小微企業上規模工作加強統籌協調,加大政策落實和工作推進情況監督檢查力度,及時研究解決推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明確責任分工,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負責日常協調和推進落實工作,及時將省政府確定的工作目標任務分解到各地級以上市,并具體負責推動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工作;省商務廳負責推動小微商業企業上規模工作;省統計局負責新增上規模企業的統計工作。各地要圍繞小微企業上規模工作目標任務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機制。(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統計局負責)
(二)加強統計監測。綜合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全省企業情況綜合數據平臺,全面掌握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扎實做好重點培育企業的調查摸底工作,省中小企業運行監測系統要覆蓋所有重點培育企業。經信、商務、統計、稅務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確保新上規模的企業及時納入統計范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統計局負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開展“送政策下基層進企業”活動,加強政策宣講和咨詢服務,幫助重點培育企業提高政策運用能力。研究開發政策宣傳數據化平臺和手機終端應用程序,及時將扶持政策直接推送至重點培育企業。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各地各部門推動小微企業上規模工作的經驗做法,積極營造抓政策落實的良好氛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請省委宣傳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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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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