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
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進一步完善我省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現就加快發展我省養老服務業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通過簡政放權,創新體制機制,激發社會活力,突出社會力量的主體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引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領域,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樣、品種豐富的養老服務產品,滿足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努力使養老服務業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原則。
1.保障基本,統籌發展。以政府為主導,發揮社會力量作用,著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加大對基層和農村養老服務的投入,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統籌發展居家養老、機構養老和其他多種形式的養老,推動城鄉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統籌利用各種資源,推進養老服務與醫療、家政、保險、教育、健身、旅游等相關領域的互動發展。
2.深化改革,注重創新。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改革制約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減少行政干預,推動養老服務政策創新、服務供給模式創新、養老保障制度創新、監督管理方式創新,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3.營造環境,激發活力。建立健全養老服務法規體系,科學規劃行業標準,完善監管機制,營造平等參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激發各類主體活力,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個人和其他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養老服務運營和管理,拓展養老服務市場,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價格合理的各類養老服務產品。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養老服務產品更加豐富、養老服務市場機制進一步健全、養老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居家生活的老年人得到養老服務的廣泛支持,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養老服務覆蓋城鄉所有老年人。符合標準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所有城市社區、90%以上的鄉鎮和60%以上的農村社區,全省每千名老年人養老床位數達到35張以上。養老服務產業規模顯著擴大,老年產品用品更加豐富,市場機制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業成為我省服務業發展的新增長點,全省機構養老、居家社區生活照料和護理等服務提供40萬個以上就業崗位。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各地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要按照人均用地0.1~0.3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對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提出配套標準和規劃指引。新建居住(小)區要根據規劃要求和建設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各地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設施,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快推進對道路、樓宇等與老年人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無障礙改造,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舒適的城市生活環境。實施農村養老服務“幸福計劃”,依托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農村閑置的村辦學校、廠房、農戶住宅等,建設托老所、老年人活動中心等互助型養老服務設施,為農村高齡獨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養老服務。各地要通過整合現有公共服務設施、發掘社會閑置資源、共享機構養老部分服務、綜合利用社區服務設施的功能等方式,綜合發揮多種設施作用,增加養老服務設施的規模、擴展養老服務功能和提升養老服務水平。
(二)大力加強養老機構建設。
1.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建設。各地建設公辦養老機構要實用適用,發揮托底作用,重點為城鄉“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失獨老人提供基本供養、護理服務。加快推進城市養老機構重點示范項目建設,優先建設養護型、醫護型養老機構,發揮其示范引領、專業培訓作用。加快推進農村區域性敬老院建設,2017年底前,各地級以上市要以敬老院為基礎,利用現有場地或鄉鎮撤并后空置的學校、政府辦公場所等資源,通過改建、擴建、置換等方法,至少建成2所以上區域性敬老院,成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各地要積極探索公建民營模式,推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試點,制定社會資本運營公有產權養老服務設施管理辦法,通過委托管理、合作經營等公建民營方式,逐步實現社會化運營。
2.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各地要認真貫徹執行《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有關要求,根據城鄉規劃布局,統籌規劃建設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引導各類所有制投資主體進入養老服務領域,推動形成一批規模化、連鎖化的知名養老機構。支持民間資本對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會資源進行整合、改造,用于養老服務。鼓勵港、澳、臺、華僑和外國資本在我省設立養老機構,開展養老服務。對民辦養老機構,各地要簡化審批手續、規范程序、公開信息,逐步實現網上審批、服務動態跟蹤和信息化管理,為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提供便捷服務。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應給予建設支持和運營補貼,對采用公建民營方式的,應給予運營補貼。對租用閑置公房改建養老服務設施的,應給予優先承租且租金不超過國土房管部門公布的參考價。各地要積極探索社會資本舉辦營利性養老機構優惠政策,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并可給予適當的建設補助和運營補貼。
(三)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制度。
1.健全政府供養制度。各地要完善對本地戶籍的城鎮“三無”、農村“五保”等特困老年人政府供養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2.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補貼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80周歲以上本地戶籍的高齡老人津貼制度,未建立的要盡快建立,已建立的要進一步完善。
3.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各地要積極探索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通過對老年人的生理、精神、經濟條件、生活狀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科學確定服務需求,為其入住養老機構或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
4.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各地要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政策措施,制定以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為采購重點的指導性目錄。
5.建立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制度。有條件的地區可為本地戶籍60周歲以上的城鎮“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城鄉低保家庭老人和80歲以上的老年人購買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鼓勵其他60歲以上老年人自愿參加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增加養老保障渠道,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提高全社會保險意識。
6.建立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制度。積極推進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工作,引導保險公司進行產品創新,按照公平公正、保本微利原則,合理設計保險產品、科學厘定費率,滿足多樣化養老機構責任保險需求,構建養老服務業風險分擔機制,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7.建立統計監測和評價制度。完善養老服務統計制度,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發展評價與監測指標體系,科學、準確、及時地反映養老服務發展狀況,跟蹤掌握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總體規模、行業結構、經濟效益等基礎數據。建立省直部門、地方政府、行業組織和社會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
(四)發展和完善養老服務網絡。
1.健全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各地要建立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三級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在縣(市、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指導中心,負責居家養老服務的培訓、示范和統籌規劃;在街道(鄉鎮)設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負責統籌開展社區(村)日間照料和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在社區(村)設立居家養老服務站(點),具體實施居家養老服務。各地要通過政策扶持,培育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引入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服務單位,興辦或運營老人供餐、社區日間照料、老年人活動中心等形式多樣的養老服務項目。
2.建立養老服務信息網絡。各地要依托現代技術手段,整合社會信息網絡資源,建立養老服務信息系統。支持社會企業和專業機構運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手段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發展老年電子商務,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平臺,提供緊急呼叫、家政預約、健康咨詢、物品代購、服務繳費等適合老年人的服務項目。各地要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電子檔案和服務需求信息系統,建設以網絡為支撐的養老機構信息平臺,并與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平臺互聯互通,實現居家、社區與機構養老服務的有效銜接。
(五)推動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
1.加強醫療衛生與居家養老相結合。各地要整合基層醫療衛生資源,為居家養老提供支持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轄區內的老年人免費提供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疇內的老年人保健,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門診視、家庭病床等有償服務。推動家庭醫生責任制。各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優待服務,包括優先掛號、就診、交費、取藥等。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提供老年慢性病防治、康復、長期護理和臨終關懷等服務。發展和加強康復、老年病、長期護理、慢性病防治和臨終關懷等延續性醫療服務的機構。
2.支持舉辦醫養結合養老機構。各地要統籌布局養老服務和醫療服務資源,支持養老機構設置對內服務的醫務室,鼓勵養老機構和其他社會資本設置獨立的康復醫院、老年病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醫院等醫療機構。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條件的,可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老年人可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按照醫保規定享受相應的待遇。鼓勵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推動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護理技術、轉診服務方面建立起相對穩定的合作關系。鼓勵醫院定期派出醫務人員上門服務,為養老機構收養人員進行健康檢查,醫院應開設綠色通道方便養老機構收養人員入院進行治療康復。鼓勵醫療衛生機構使用遠程通信技術、全息影像技術、新電子技術和多媒體計算機技術對養老機構收養人員進行遠程醫療會診。
(六)加快養老服務隊伍建設。
1.建立養老服務人才培養機制。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將養老服務專業人才培養納入繼續教育、職稱和就業培訓體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通過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鼓勵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就業困難等各類人員從事養老服務業,積極開發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適宜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的應當納入,不斷擴大覆蓋范圍。各地要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設置老年醫學、康復、護理、營養、心理和社會工作等相關專業或培訓項目,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建立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養老服務職業教育培訓,開展養老護理員遠程培訓試點,加強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工作。建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引入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養老服務行業中逐步設置社會工作崗位。
2.完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補貼政策。各地對符合條件的參加養老護理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從業人員,要按規定給予相關補貼。對養老服務機構招用本省戶籍就業困難人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自主創辦養老服務企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在校及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各地要認真執行國家關于養老服務從業人員技術等級評定制度相關規定,實行執業資格認證制度,建立養老服務從業人員工資待遇與專業技能等級、從業年限掛鉤制度,穩步提高養老護理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對在養老機構中就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醫療機構、福利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試政策。社會辦養老機構和養老服務企業的從業人員,在技術職稱評定、繼續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與政府辦養老機構享受同等待遇。
3.培育養老服務社會組織。各地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制定政府向專業的社會組織購買生活照料、康復護理、輔具配置、緊急救援、法律服務等養老服務政策措施。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管理、運營養老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開展養老服務教育培訓、研究交流、咨詢評估和第三方認證等服務。培育發展老齡產業協會、養老服務行業協會、養老服務企業商會、為老服務專業人員協會、老年學研究會等養老服務社會組織,開展養老服務行業標準制定、服務質量評估、服務行為監督及養老機構等級認定等事務,發揮其在行業自律、監督評估、溝通協調、服務中介、風險分擔中的作用。積極培育為老服務特別是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服務的公益慈善組織,支持公益慈善組織重點參與養老機構建設、老年產品的開發、提供養老服務等,使公益慈善組織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力量。支持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開展居家養老互助服務。
(七)加快養老產業發展。 各地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圍繞老年人的衣、食、住、行、醫、文化娛樂等需要,制定養老產業發展規劃,健全市場規范和行業標準,放寬養老服務產業的準入門檻,放寬養老服務企業注冊資本、經營范圍、住所(經營場所)等登記條件,對養老服務企業的審批登記實施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手續,提供政策及技術指導服務。依托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自由貿易區等功能區統籌建設集老年產品研發、生產、物流配送、展覽展銷等一體化的養老產業園區。鼓勵建設一批休閑養生、特色醫療、文化教育、科技服務的養老基地,扶持老年健康服務業、文化教育產業、休閑旅游業等養老服務重點領域的發展。鼓勵企業研發適合老年人的助行器具、視聽輔助、起居輔助、營養保健、服裝飾品等生活用品,引導商場、超市、批發市場設立老年用品專區專柜。支持和鼓勵與養老服務業行業相關的國有企業帶動各類社會資本進入我省養老產業。鼓勵開發老年宜居住宅、老年公寓等生活居住設施。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發揮自身優勢,通過家政服務、組織開展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等方式,積極參與社區養老服務。
(八)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 圍繞健全養老服務體系、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完善養老服務發展政策、強化城市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創新養老服務供給方式、培育養老服務產業集群、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強化養老服務市場監管等內容,大力推進廣州、深圳兩市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國家聯系點)試點工作,著重在財政、金融、用地、稅費、人才、技術及服務模式等方面進行探索創新,先行先試,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為全省養老服務業發展探索經驗,成為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示范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財政性資金支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結合省出臺的底線民生保障政策,按規定落實困難老人有關底線民生保障政策。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集中使用于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并隨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各地要進一步拓寬資金渠道,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鼓勵農村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涂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的要求。鼓勵各地將無定向的慈善捐款重點投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并建立慈善款投向及使用效能的公開、公正、透明的監督機制,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
(二)開展養老服務業信貸融資試點。各地要鼓勵金融機構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的創新,各金融機構要拓寬信貸抵押擔保物范圍,支持養老服務業的信貸需求,利用財政貼息、小額貸款等方式,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有效信貸投入。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條件的個人(或合伙)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的,享受相應貸款、貼息優惠政策。加強養老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增強對信貸資金和民間資本的吸引力。保險監管部門要逐步放開限制,鼓勵和支持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鼓勵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保險產品,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引導和支持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相關業務。政府發行債券應統籌考慮養老服務需求,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及無障礙改造。各地要按照國家統一安排,探索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三)落實土地供應政策。各地要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納入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合理安排養老服務設施項目所需的用地指標,加快辦理用地手續。各級民政部門要會同國土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對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和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按照國家對經營性用地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的規定,優先保障供應。嚴禁擅自改變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用途、容積率等規劃設計條件搞房地產開發。鼓勵國有企業利用自有土地辦養老機構。
(四)落實扶持優惠政策。各地要切實落實國家和省現行支持養老服務業的稅費優惠政策,對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護服務免征營業稅,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按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向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捐贈,符合相關規定的,準予在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比例扣除。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要減半征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氣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境內外資本舉辦養老機構享有同等的稅收等優惠政策。對退役士兵、畢業不超過兩年的大中專院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從事家庭服務業中養老服務個體經營的,自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失業人員、殘疾人從事養老服務業的,自登記注冊之日起免交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五)理順管理體制。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應當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進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條件的,可依法申辦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農村敬老院,應當依法辦理民辦非企業法人或企業法人登記;有條件的地方應當逐步推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集中供養社會化。
(六)健全工作機制。各級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養老服務業的發展,切實履行統籌規劃、政策扶持、資金引導、典型示范、監督管理等職責。由民政部門和發展改革部門牽頭建立養老服務業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養老服務業發展情況和存在問題,研究推進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與各級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聯席會議的工作協調,建立科學合理的養老服務業價格形成機制,把養老服務納入家庭服務業發展規劃、統籌組織。各職能部門要認真落實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相關任務。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行業規范、業務指導職責;發展改革、國土、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保障土地供應,支持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財政部門要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給予財力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參與養老機構建設,為孤寡、獨居及有需要的退休老人提供養老服務,加強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力度,加強養老服務人員管理、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衛生計生部門要研究醫養結合服務模式,提升養老機構醫療康復服務能力。衛生計生和民政部門要統籌建立醫養結合協作推進機制,稅務部門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老齡工作機構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加強督促指導工作。各級殘聯對養老機構內的殘障老年人按照“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補貼。商務、金融、文化、體育、教育、旅游、新聞出版廣電、公安、消防、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依照職責分工對養老服務業實施監督管理,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扶持力度。
(七)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各地要積極培育為老服務公益慈善組織,推廣使用全省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務平臺,規范完善為老志愿服務登記注冊、培訓服務、激勵表彰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參與志愿互助服務的工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鄰里守望、敬老愛老等志愿服務活動。到“十二五”末期,爭取95%以上的城鎮社區和80%以上的農村行政村成立基層老年協會。引導老年人樹立健康的養老觀念、社會化養老的消費理念,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老年消費環境。推動各級文化娛樂、公共體育等設施對老年人開放,為其娛樂、健身等活動提供使用場所和優質服務。鼓勵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群眾性老年文娛體育活動。廣泛宣傳敬老、養老、愛老、助老、孝老傳統美德和養老服務先進典型,強化社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觀念和思想準備,構建具有廣東特色的養老文化。
(八)加強監督檢查。省直各職能部門及各地要加強工作績效考核,確保責任到位、任務落實。省直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部門職責,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和省老齡辦要加強對本實施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向省政府報告。省政府將每年組織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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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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