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薦廣東省
第三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的通知
省有關單位,中直駐粵有關單位:
廣東省第二屆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組自2011年3月成立以來,省應急管理專家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在應急管理理論研究、決策咨詢、宣教培訓、科技支撐等4方面積極作為,進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決策和專家決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科學決策機制,為有效預防和科學應對全省突發事件發揮了重要作用,出色完成了聘期內各項工作任務。為貫徹落實省委書記胡春華、省長朱小丹關于充分發揮應急管理專家在突發事件處置中的作用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組工作規則的通知》(粵府函〔2013〕92號)有關規定,省人民政府決定開展廣東省第三屆應急管理專家組專家推薦評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嚴謹的科學精神、扎實的專業知識、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決策咨詢能力。
(二)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對相關領域突發事件具備豐富處置經驗,或在應急管理領域有較高的理論造詣,在省內外同行中有較高聲望。
(三)熱愛應急管理事業,作風正派,堅持原則,辦事公正,具有社會公信力。
(四)服從安排,保障參加相關活動。
(五)身體健康,精力充沛,年齡在65歲以下(兩院院士、特殊專才年齡不限,博士生導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可放寬至70歲)。
二、推薦及評聘程序
(一)專家推薦以自愿為原則。有關單位在自薦基礎上,根據以上條件進行初審,并于2015年3月15日前填寫《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推薦匯總表》(附件2)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登記表》(附件3)報送省政府應急辦(含電子文檔)。
聯系人:陳宏泰,電話:020-83135232,傳真:020-83135096,電子郵箱:gdemozj@163.com。
(二)省政府應急辦收集、匯總、審核推薦名單,報省應急委領導同志審定。
(三)經審定后擬聘請的省應急管理專家在南方新聞網、省政府門戶網站、省政府應急辦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省人民政府頒發聘書,聘期3年。
三、專家職責
(一)積極申報國家、省級應急管理研究重大課題,參加各類應急管理學術交流活動,開展深層次應急管理理論研究。
(二)參與突發事件風險隱患評估與防范對策會商及重大項目、重大行政決策社會安全風險評估,推動健全行政決策社會安全風險評價機制。
(三)根據不同時期工作需要輪流到省政府應急辦“坐班”,參與對可能發生或發生的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事件成因、風險管控、預防和應急處置等進行分析、研判。必要時,參加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參與突發事件事后評估工作,總結應對工作經驗。
(四)參與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指導各地、各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應急預案修訂和演練工作。
(五)參加各類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向公眾傳播應急知識,參與應急管理專業人才培養。
(六)深入基層開展應急管理專題調研,指導各地開展應急管理工作,推動應急服務城鄉均等化。
(七)參與應急管理基礎理論、關鍵技術研究,加強對全省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指導,推進國家、省應急管理領域重點實驗室和省級應急技術研究中心等建設,搭建應急管理產、學、研平臺。
(八)每年至少提供兩篇應急管理相關文章,主動、積極為省政府應急辦網站、微博、微信供稿。
(九)辦理省府領導同志或省政府應急辦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附件:1.突發事件分類
2.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推薦匯總表
3.廣東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家登記表
?
?
省府辦公廳
2015年3月2日
?
?
附件1
突發事件分類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突發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4類。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二)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等。
(四)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