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函〔2015〕112號 |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廣東省鐵路 發展基金設立方案的批復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上報廣東省鐵路發展基金設立方案及其管理辦法(修改稿)的請示》(粵發改交通〔2015〕23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廣東省鐵路發展基金設立方案》。
? ?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8日 ? ? 附件
?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快我省鐵路建設,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廣東省鐵路發展基金(以下稱“鐵路發展基金”),具體方案如下: 一、設立目的 鐵路具有投資規模大、回收期長等特點以及網絡化運營的行業特征,設立鐵路發展基金旨在創新投融資工具,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擴大建設資本金來源,推動投資主體多元化,促進我省鐵路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鐵路發展基金是廣東省人民政府支持的、以財政性資金為引導的多元化鐵路投融資市場主體。設立基金按照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和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充分考慮我省鐵路行業特點和發展實際,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發揮政府的積極引導和監督管理作用,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鐵路發展基金存續期10-15年。省人民政府授權廣東省鐵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省鐵投集團”)作為政府出資人代表,省鐵投集團作為鐵路發展基金主發起人,積極吸引社會投資人作為股東,依照《公司法》通過約定和承諾共同發起設立廣東省鐵路發展基金有限責任公司。 鐵路發展基金首期募集規模為400億元,其中: ?。ㄒ唬┦〖壺斦再Y金100億元,2015年、2016年每年50億元,由省財政投入。 鐵路發展基金主要用于我省鐵路項目(包括國鐵干線、城際軌道交通、疏港鐵路等)的省級資本金出資,規模不低于基金總額的80%;其余資金投資鐵路土地綜合開發等市場化經營項目,提高整體投資效益。 社會投資人根據約定優先獲得穩定合理的投資回報,鐵路發展基金當期自身可分配收益不足以支付社會投資人約定回報時,由省鐵投集團對鐵路發展基金予以補足。鐵路發展基金當期自身可分配收益超過約定回報后,超出部分先補償省鐵投集團累計承擔補足的部分;剩余部分留作對鐵路發展基金的新增資本金,待清算時上繳省財政。 鐵路發展基金存續期內,社會投資人出資到位一年后可以依法轉讓股權。 對用于我省鐵路項目的省級資本金出資,基金公司委托省鐵投集團作為投資管理人,并由基金公司與省鐵投集團簽訂《委托投資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對投資鐵路土地綜合開發等市場化經營項目,基金公司可自行管理或實行委托投資管理。 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參照國家鐵路發展基金做法,對廣東省鐵路發展基金實施相關政策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