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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廣東省
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高校和重點
學科建設項目名單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各高等學校: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高水平大學的意見》(粵發〔2015〕3號)精神,經嚴格擇優遴選,省政府同意中山大學等7所高校和廣州中醫藥大學中醫學等18個學科項目分別入選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高校和重點學科建設項目。具體名單如下:
一、重點建設高校(7所)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暨南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南方醫科大學
廣東工業大學
二、重點學科建設項目(18項)
廣州中醫藥大學(3項):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藥學。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項):面向國際語言服務的外國語言文學創新體系建設、服務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重大戰略需求的經管學科融合創新體系建設。
汕頭大學(3項):化學與材料學、感染性疾病研究與防治、綠色海洋產業技術學科群。
廣東海洋大學(2項):基于南海現代漁業可持續發展的水產學科建設、面向南海海洋變化與災害預警的海洋科學學科建設。
廣州大學(3項):土木與建筑學科群、數學與信息科學學科群、區域水環境安全與水生態保護學科群。
廣州醫科大學(2項):臨床醫學(呼吸病學)、基礎醫學(免疫學)。
深圳大學(3項):光電技術與材料學科群、智能信息處理學科群、特區經濟與中國道路學科群。
各有關高校要認真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推進我省高水平大學和重點學科建設,確保取得預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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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辦公廳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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