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辦〔2016〕1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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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在全省推廣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的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編辦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3月23日
關于在全省推廣一門式一網式
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的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電子政務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66號)的部署,以及省政府關于加快推行“一門式、一網式”(以下簡稱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的要求,現就全省推廣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提出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服務便民利民、辦事依法依規、信息公開透明、數據開放共享的原則,依托各級實體辦事大廳和網上辦事大廳,創新政府服務模式,整合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和審批服務系統為政府綜合服務窗口和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打破部門界限、政務藩籬和信息孤島,真正實現一個門、一張網辦事,管住管好政府服務的進出兩端。按照“一門在基層、服務在網上”的理念和線上線下緊密結合、自然人與法人分類推進的思路,積極穩妥推行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在全省的推廣工作。
二、主要內容
二、主要內容
(一)推行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標準化。
1.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標準化規范事項名稱、實施依據、服務對象、服務類別等基本要素,并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全部進駐實體辦事大廳和網上辦事大廳,為群眾提供項目齊全的公共服務。
2.制定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的統一申辦受理標準。在申辦環節重點規范受理范圍、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等要素內容,依法科學合理減少申請材料,消除模糊語言、兜底條款,為群眾辦事提供清晰的指引。在受理環節重點明確受理條件及其裁量標準,大幅壓減自由裁量空間,減少群眾重復提交申請和到現場辦理的次數。
3.省、市兩級要以一網式服務為主,在網上辦事大廳現有公共申辦審批系統的基礎上,拓展建設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與部門審批系統無縫對接,并設定便捷的審查技術手段和時限提醒功能,變多網受理為一網受理。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將部門審批系統整合到網上公共申辦審批系統,實行一個系統辦理審批。
4.縣(市、區)、鎮(街)兩級要構建網上網下一體化公共服務體系,創新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將實體辦事大廳按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服務窗口,變多頭受理為一口受理,并與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無縫對接。有條件的地區可將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延伸到村(居)。
5.建立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將各部門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的咨詢導辦、預約辦事、接件受理、進度跟蹤和結果信息反饋等前臺服務,集中到實體綜合服務窗口或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實施;事項的審查、決定等仍由各部門在后臺開展。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群眾辦事即來即辦、立等可取的做法,由綜合服務窗口當場出具審批結果。
6.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對省網上辦事大廳主廳和各分廳、窗口的辦事導航進行功能拓展和界面創新,按照主題分類清晰直觀劃分專欄,并提供PC端、手機端及自助設備等多種渠道,為群眾提供全程在線咨詢服務,方便群眾辦事。在實體辦事大廳設置綜合咨詢服務窗口,建立前期導辦工作制度,為群眾提供完整清晰的服務指引。
(二)探索法人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一門一網辦理模式。
1.按照先易后難、成熟一個進駐一個的原則,逐步推動各部門法人行政許可事項進駐實體綜合服務窗口和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并進行分類和標識,明確區分已進駐和尚未進駐的事項狀態,實行不同的辦事流程。
2.在實體辦事大廳分類建設法人事項綜合服務窗口,科學劃分服務主題,將企業設立、生產經營、項目投資、工程建設等相近或相關的事項,或者相同行業、領域內的事項,整合集中到同類綜合服務窗口實行一窗通辦。
3.以辦理事項為主題導向,在網上辦事大廳探索整合優化法人相關許可事項的申請材料和表單,實施前臺多事項一表式申辦受理,后臺多部門一站式并聯辦理的模式。
(三)推廣自然人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一門在基層”通用模式。
1.深入總結佛山市自然人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一門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經驗,統一該市各區、鎮(街)在事項、要素、流程、形象、服務等方面業務標準,真正實現一窗通辦,形成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在縣(市、區)、鎮(街)兩級應用的通用模式,夯實在全省推廣的基礎。
2.堅決砍掉各類繁瑣無謂的證明和手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一律取消。辦事部門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有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探索由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并進行公示,辦事部門先予以辦理,再相應加強事后核查與監管。
3.大力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改進服務質量。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等服務。
4.按照先珠三角、再粵東西北的步驟,逐步在全省各縣(市、區)、鎮(街)推行自然人事項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具體采取召開現場會、舉辦培訓班和考察觀摩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各地各部門的培訓和指導。
(四)建設上下左右無縫對接、數字貫通的電子交換共享體系。
1.建設全省科學統一、邏輯清晰的政務大數據庫,完善政務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歸類、儲存、維護機制,推動省、市、縣(市、區)三級共享交換體系建設,為政務數據資源實現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交換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撐,夯實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信息化基礎。
2.建立健全政務信息交換、使用、管理機制,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整合、打通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與各部門審批、事項目錄管理、電子證照等系統,實現各系統、各環節、各時段行政許可和服務數據的互聯互通,促進部門服務相互銜接,變“群眾奔波”為信息服務,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
3.梳理和編制居民個人證照目錄,建設電子證照庫,深化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信息數據的應用和共享,推進身份證號作為公共服務事項、證照、材料的統一標識號碼,實現群眾辦事的一號申辦,歷史辦事數據可重復利用,從源頭上避免重復提交辦事材料、證明和證件,杜絕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等現象,為群眾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務。
4.以居民身份證號為唯一標識,構建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逐步形成網上辦事大廳、實體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渠道、多形式相結合的便民服務一張網,實現群眾網上辦事多種渠道、一次認證、無縫切換,大幅提高公共服務的便捷性。
(五)強化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效能監督。
1.在大數據管理的基礎上,建立行政許可績效評估機制,對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進行即時績效評估,不斷提高行政許可和服務效能。
2.推動省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與效能監督系統無縫對接,進一步研究完善實施在線行政效能監察和問責機制,盡快將相關功能納入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加強對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申辦、受理環節的實時監控。對擅自增加或改變申請材料、違規設置辦理條件等行為,進行紅牌警告、強制停止實施;實施辦事工作日制度,對即將超時辦理的事項,進行實時預警和黃牌警告,及時提醒相關單位加緊辦理;對超時未辦的事項進行紅牌警告和督辦;對同一事項要求群眾多次申辦、反復提供材料的,要加強監督檢查,推動改進工作。
3.建立全程留痕、過往可溯、進度可查的辦事記錄與督查機制,確保所有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辦理流程、結果信息即時可查可管,實現過程公開、方便監督。
4.建立健全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信息公開機制和投訴舉報機制,拓寬公眾參與監督的途徑和渠道,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及時發現和查處推諉扯皮、違規辦理等問題。對各地各部門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工作情況開展評估,定期發布績效評估結果,實現以評促建、以評促用。
三、組織實施
1.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標準化規范事項名稱、實施依據、服務對象、服務類別等基本要素,并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全部進駐實體辦事大廳和網上辦事大廳,為群眾提供項目齊全的公共服務。
2.制定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的統一申辦受理標準。在申辦環節重點規范受理范圍、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等要素內容,依法科學合理減少申請材料,消除模糊語言、兜底條款,為群眾辦事提供清晰的指引。在受理環節重點明確受理條件及其裁量標準,大幅壓減自由裁量空間,減少群眾重復提交申請和到現場辦理的次數。
3.省、市兩級要以一網式服務為主,在網上辦事大廳現有公共申辦審批系統的基礎上,拓展建設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與部門審批系統無縫對接,并設定便捷的審查技術手段和時限提醒功能,變多網受理為一網受理。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將部門審批系統整合到網上公共申辦審批系統,實行一個系統辦理審批。
4.縣(市、區)、鎮(街)兩級要構建網上網下一體化公共服務體系,創新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將實體辦事大廳按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服務窗口,變多頭受理為一口受理,并與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無縫對接。有條件的地區可將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延伸到村(居)。
5.建立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將各部門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的咨詢導辦、預約辦事、接件受理、進度跟蹤和結果信息反饋等前臺服務,集中到實體綜合服務窗口或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實施;事項的審查、決定等仍由各部門在后臺開展。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群眾辦事即來即辦、立等可取的做法,由綜合服務窗口當場出具審批結果。
6.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對省網上辦事大廳主廳和各分廳、窗口的辦事導航進行功能拓展和界面創新,按照主題分類清晰直觀劃分專欄,并提供PC端、手機端及自助設備等多種渠道,為群眾提供全程在線咨詢服務,方便群眾辦事。在實體辦事大廳設置綜合咨詢服務窗口,建立前期導辦工作制度,為群眾提供完整清晰的服務指引。
(二)探索法人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一門一網辦理模式。
1.按照先易后難、成熟一個進駐一個的原則,逐步推動各部門法人行政許可事項進駐實體綜合服務窗口和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并進行分類和標識,明確區分已進駐和尚未進駐的事項狀態,實行不同的辦事流程。
2.在實體辦事大廳分類建設法人事項綜合服務窗口,科學劃分服務主題,將企業設立、生產經營、項目投資、工程建設等相近或相關的事項,或者相同行業、領域內的事項,整合集中到同類綜合服務窗口實行一窗通辦。
3.以辦理事項為主題導向,在網上辦事大廳探索整合優化法人相關許可事項的申請材料和表單,實施前臺多事項一表式申辦受理,后臺多部門一站式并聯辦理的模式。
(三)推廣自然人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一門在基層”通用模式。
1.深入總結佛山市自然人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一門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經驗,統一該市各區、鎮(街)在事項、要素、流程、形象、服務等方面業務標準,真正實現一窗通辦,形成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在縣(市、區)、鎮(街)兩級應用的通用模式,夯實在全省推廣的基礎。
2.堅決砍掉各類繁瑣無謂的證明和手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一律取消。辦事部門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有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探索由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并進行公示,辦事部門先予以辦理,再相應加強事后核查與監管。
3.大力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改進服務質量。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并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等服務。
4.按照先珠三角、再粵東西北的步驟,逐步在全省各縣(市、區)、鎮(街)推行自然人事項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具體采取召開現場會、舉辦培訓班和考察觀摩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各地各部門的培訓和指導。
(四)建設上下左右無縫對接、數字貫通的電子交換共享體系。
1.建設全省科學統一、邏輯清晰的政務大數據庫,完善政務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歸類、儲存、維護機制,推動省、市、縣(市、區)三級共享交換體系建設,為政務數據資源實現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交換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撐,夯實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信息化基礎。
2.建立健全政務信息交換、使用、管理機制,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整合、打通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與各部門審批、事項目錄管理、電子證照等系統,實現各系統、各環節、各時段行政許可和服務數據的互聯互通,促進部門服務相互銜接,變“群眾奔波”為信息服務,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
3.梳理和編制居民個人證照目錄,建設電子證照庫,深化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信息數據的應用和共享,推進身份證號作為公共服務事項、證照、材料的統一標識號碼,實現群眾辦事的一號申辦,歷史辦事數據可重復利用,從源頭上避免重復提交辦事材料、證明和證件,杜絕各類“奇葩證明”、“循環證明”等現象,為群眾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務。
4.以居民身份證號為唯一標識,構建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逐步形成網上辦事大廳、實體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多渠道、多形式相結合的便民服務一張網,實現群眾網上辦事多種渠道、一次認證、無縫切換,大幅提高公共服務的便捷性。
(五)強化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效能監督。
1.在大數據管理的基礎上,建立行政許可績效評估機制,對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進行即時績效評估,不斷提高行政許可和服務效能。
2.推動省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與效能監督系統無縫對接,進一步研究完善實施在線行政效能監察和問責機制,盡快將相關功能納入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加強對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申辦、受理環節的實時監控。對擅自增加或改變申請材料、違規設置辦理條件等行為,進行紅牌警告、強制停止實施;實施辦事工作日制度,對即將超時辦理的事項,進行實時預警和黃牌警告,及時提醒相關單位加緊辦理;對超時未辦的事項進行紅牌警告和督辦;對同一事項要求群眾多次申辦、反復提供材料的,要加強監督檢查,推動改進工作。
3.建立全程留痕、過往可溯、進度可查的辦事記錄與督查機制,確保所有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辦理流程、結果信息即時可查可管,實現過程公開、方便監督。
4.建立健全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信息公開機制和投訴舉報機制,拓寬公眾參與監督的途徑和渠道,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及時發現和查處推諉扯皮、違規辦理等問題。對各地各部門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工作情況開展評估,定期發布績效評估結果,實現以評促建、以評促用。
三、組織實施
(一)第一階段(2016年4月底前)。
1.統一佛山市各區、鎮(街)的自然人事項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標準,砍掉各類繁瑣無謂的證明和手續,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并與網上辦事大廳無縫對接,形成全省一門在基層的通用模式。(佛山市政府)
2.在珠三角其他市的縣(市、區)、鎮(街)啟動自然人事項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推廣工作。(珠三角地區有關市政府,省民政廳)
3.在省網上辦事大廳現有公共申辦審批系統的基礎上,拓展建設省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做好與部門審批系統、事項目錄管理系統、電子證照系統的對接及調試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信息中心)
4.制訂《廣東省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工作方案》,推動各地各部門梳理、規范和公布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政府各有關部門)
5.推動第一批省直部門(2015年已進駐和2016年一季度擬進駐公共申辦審批平臺的省直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并按照行政審批標準化要求,編制統一申辦受理標準,試行統一申辦受理業務。(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信息中心,省直相關部門)
(二)第二階段(2016年6月底前)。
1.在粵東西北地區的縣(市、區)、鎮(街)啟動自然人事項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推廣工作。(粵東西北各地級市政府、省民政廳)
2.制訂《推進企業投資項目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在投資領域探索法人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并在省級和佛山、惠州、中山等地率先推進。(省發展改革委)
3.制定《廣東省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計劃(2016-2020年)》,統籌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大數據庫,完善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動省、市、縣三級共享交換體系建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直相關部門、省信息中心)
4.建立健全政務信息交換、使用、管理機制,制定相關技術標準,推動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與部門審批系統、事項目錄管理系統、電子證照系統、效能監督系統等對接,實現系統互通、業務聯動、實時監控。(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信息中心)
5.推動第二批省直部門(使用自建審批系統的省直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并按照標準化要求編制統一申辦受理標準。(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信息中心,省直相關部門)
(三)第三階段(2016年12月底前)。
1.基本完成全省各縣(市、區)、鎮(街)自然人事項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推廣工作。(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民政廳牽頭)
2.建成覆蓋全省的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逐步推動與使用國家垂直審批系統的省直部門系統對接。(省信息中心,省直相關部門)
3.推動第三批省直部門(使用國家垂直審批系統的省直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并按照標準化要求編制統一申辦受理標準。(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信息中心,省直相關部門)
4.統籌構建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逐步整合網上辦事大廳、實體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戶認證。(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信息中心)
5.選擇部分辦事領域,推動實施前臺多事項一表式申辦受理,后臺多部門一站式并聯辦理的審批模式。(省編辦、信息中心,省直相關部門)
6.建立健全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績效評估、信息公開和投訴舉報機制,開展督促檢查和績效評估工作。(省編辦)
四、保障措施
1.統一佛山市各區、鎮(街)的自然人事項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標準,砍掉各類繁瑣無謂的證明和手續,推進辦事流程簡化優化和服務方式創新,并與網上辦事大廳無縫對接,形成全省一門在基層的通用模式。(佛山市政府)
2.在珠三角其他市的縣(市、區)、鎮(街)啟動自然人事項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推廣工作。(珠三角地區有關市政府,省民政廳)
3.在省網上辦事大廳現有公共申辦審批系統的基礎上,拓展建設省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做好與部門審批系統、事項目錄管理系統、電子證照系統的對接及調試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信息中心)
4.制訂《廣東省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業工作方案》,推動各地各部門梳理、規范和公布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政府各有關部門)
5.推動第一批省直部門(2015年已進駐和2016年一季度擬進駐公共申辦審批平臺的省直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并按照行政審批標準化要求,編制統一申辦受理標準,試行統一申辦受理業務。(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信息中心,省直相關部門)
(二)第二階段(2016年6月底前)。
1.在粵東西北地區的縣(市、區)、鎮(街)啟動自然人事項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推廣工作。(粵東西北各地級市政府、省民政廳)
2.制訂《推進企業投資項目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在投資領域探索法人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并在省級和佛山、惠州、中山等地率先推進。(省發展改革委)
3.制定《廣東省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計劃(2016-2020年)》,統籌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大數據庫,完善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動省、市、縣三級共享交換體系建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直相關部門、省信息中心)
4.建立健全政務信息交換、使用、管理機制,制定相關技術標準,推動網上統一申辦受理平臺與部門審批系統、事項目錄管理系統、電子證照系統、效能監督系統等對接,實現系統互通、業務聯動、實時監控。(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信息中心)
5.推動第二批省直部門(使用自建審批系統的省直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并按照標準化要求編制統一申辦受理標準。(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信息中心,省直相關部門)
(三)第三階段(2016年12月底前)。
1.基本完成全省各縣(市、區)、鎮(街)自然人事項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推廣工作。(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民政廳牽頭)
2.建成覆蓋全省的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逐步推動與使用國家垂直審批系統的省直部門系統對接。(省信息中心,省直相關部門)
3.推動第三批省直部門(使用國家垂直審批系統的省直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并按照標準化要求編制統一申辦受理標準。(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編辦、信息中心,省直相關部門)
4.統籌構建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逐步整合網上辦事大廳、實體辦事大廳、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戶認證。(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信息中心)
5.選擇部分辦事領域,推動實施前臺多事項一表式申辦受理,后臺多部門一站式并聯辦理的審批模式。(省編辦、信息中心,省直相關部門)
6.建立健全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績效評估、信息公開和投訴舉報機制,開展督促檢查和績效評估工作。(省編辦)
四、保障措施
(一)領導協調機制。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工作的領導,將其作為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內容,納入各級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的重點改革任務統籌部署推進。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的重要意義,將其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明確工作時間表、路線圖,細化分工,責任到人,攻堅克難,確保改革措施落實到位。
(二)資金保障機制。按照全省一盤棋和成本效益的要求,由省統一負責,在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的基礎上,省信息中心統一申請、統籌開發,省財政統籌保障全省推廣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信息系統建設資金,省發展改革委統一立項,省財政廳統一撥款,避免因層層多頭開發、重復建設導致的資源浪費、信息孤島等問題,確保上下左右無縫對接、數字貫通。
(三)運轉保障機制。為形成改革合力,加快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進度,在省一門式政務服務改革專責工作小組框架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各負其責,抓好落實。省編辦負責專責小組日常工作,會同其他成員單位起草相關政策文件,負責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并根據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體系建設進展情況,推動簡化優化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辦理流程;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推進投資領域的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信息中心統籌負責全省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抓好技術攻關,及時發現并妥善解決存在問題,以完善的技術手段和路徑精準高效支撐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省民政廳會同省公安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等有關單位,負責統籌服務事項的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
(四)督查保障機制。要將全省推廣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工作作為省政府重點督查事項,由省府辦公廳牽頭對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進行約談和督辦,推動各地各部門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附件:省直有關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安排
(二)資金保障機制。按照全省一盤棋和成本效益的要求,由省統一負責,在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的基礎上,省信息中心統一申請、統籌開發,省財政統籌保障全省推廣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信息系統建設資金,省發展改革委統一立項,省財政廳統一撥款,避免因層層多頭開發、重復建設導致的資源浪費、信息孤島等問題,確保上下左右無縫對接、數字貫通。
(三)運轉保障機制。為形成改革合力,加快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進度,在省一門式政務服務改革專責工作小組框架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各負其責,抓好落實。省編辦負責專責小組日常工作,會同其他成員單位起草相關政策文件,負責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并根據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體系建設進展情況,推動簡化優化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辦理流程;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推進投資領域的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信息中心統籌負責全省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信息系統建設,抓好技術攻關,及時發現并妥善解決存在問題,以完善的技術手段和路徑精準高效支撐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省民政廳會同省公安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等有關單位,負責統籌服務事項的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
(四)督查保障機制。要將全省推廣一門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工作作為省政府重點督查事項,由省府辦公廳牽頭對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督促檢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進行約談和督辦,推動各地各部門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附件:省直有關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安排
附件
省直有關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
省直有關部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
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安排
第一批(20家):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民族宗教委、安全廳、民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文化廳、國資委、體育局、海洋漁業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旅游局、人防辦、鹽務局、氣象局、地震局。(2016年3月底前完成進駐)
第二批(13家):省編辦、科技廳、司法廳、國土資源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衛生計生委、統計局、工商局、法制辦、金融辦、中醫藥局、檔案局。(2016年6月底前完成進駐)
第三批(10家):省教育廳、公安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含外專局)、環境保護廳、審計廳、地稅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知識產權局、食品藥品監管局。(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進駐)
第一批(20家):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民族宗教委、安全廳、民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廳、林業廳、商務廳、文化廳、國資委、體育局、海洋漁業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旅游局、人防辦、鹽務局、氣象局、地震局。(2016年3月底前完成進駐)
第二批(13家):省編辦、科技廳、司法廳、國土資源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衛生計生委、統計局、工商局、法制辦、金融辦、中醫藥局、檔案局。(2016年6月底前完成進駐)
第三批(10家):省教育廳、公安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含外專局)、環境保護廳、審計廳、地稅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知識產權局、食品藥品監管局。(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進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