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第七批火災隱患
重點地區整治工作檢查驗收結果和掛牌督辦
第八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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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全省第七批22個火災隱患重點地區(含繼續掛牌督辦的東莞市厚街鎮,以下簡稱重點地區)自2015年掛牌督辦以來,各地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堅持全面排查,積極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不斷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累計投入整治資金6.96億元,排查整治單位場所超過9萬家,增建消火栓1622個,組建專職消防隊21支,培訓公眾超過61萬人,取得較好成效。2015年12月,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在各地自查驗收的基礎上,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22個重點地區的整治工作進行評估驗收。經綜合評定,22個重點地區全部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務,驗收合格,予以摘牌(具體名單見附件1)。摘牌的地區要認真總結整治工作經驗,繼續深化和鞏固成效,做好整治工作“回頭看”,切實防止隱患反彈。
為進一步提升全社會防控火災水平,綜合各地排查上報情況,省人民政府決定對全省第八批21個重點地區進行掛牌督辦(具體名單見附件2)。被掛牌督辦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借鑒其他地區整治工作的成功經驗,全面分析評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勢,著力解決消防規劃編制、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農村社區消防工作、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確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務。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將于2016年年底組織檢查驗收(整治驗收細則另行印發),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予以摘牌銷案;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繼續掛牌督辦。整治工作驗收情況納入省政府對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各地整治方案、工作聯系人名單,請于4月22日前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整治工作進展情況,請于每月2日前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滕巧軍,聯系電話:020-87119078,傳真:020-8711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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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予以摘牌的第七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
2.掛牌督辦的第八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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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辦公廳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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