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跨境 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加快我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互聯網+外貿”為依托,以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外貿轉型升級為方向,創新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方式,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壯大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海外倉和境外營銷體系,促進我省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和支撐服務體系融合發展,積極推動我省開放型經濟發展上新水平。
(二)發展目標。2016年-2020年,力爭全省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額年均增長30%左右。到2020年,打造3家年進出口額100億以上的行業領軍企業(平臺),10家年進出口額50億以上的大型龍頭企業(平臺),50家進出口額達10億以上的區域骨干企業(平臺),建設具有國際水準、全國領先、交易便利、監管高效、行業規范的跨境電子商務強省。
二、壯大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 (三)推動傳統企業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支持各類經營主體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鼓勵生產企業和商貿流通企業利用跨境電子商務開展國際貿易,建立針對小微型跨境電子商務主體的創業創新孵化平臺和公共服務產品。重點打造國際知名、業內領先、實力雄厚、品牌效應突出的跨境電子商務標桿性企業、總部型企業。支持有條件的外貿企業、物流供應鏈企業、專業批發市場、產業集聚區、專業鎮區等產業主體積極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模式創新,推動制造業集群、商貿業集群與跨境電子商務融合聯動發展。研究推動大宗商品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探索創新大宗商品跨境交易模式。推動加工貿易企業拓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加快實現經營主體和貿易方式的雙轉型。
(四)大力培育跨境電子商務支撐服務平臺(企業)。培育提供交易、物流、倉儲、通關、支付、結匯、退稅等專項或綜合性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企業)。發展網絡推廣、數據分析、多語種翻譯、軟件開發、技術支持、資質認證、信用安全等多樣化服務,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全面配套支持。引進業務特點鮮明、輻射帶動能力強、行業影響力大的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臺。發揮各地產業集群優勢和區域品牌優勢,建設一批有影響力的垂直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鼓勵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臺在信用評價、大數據分析、智能物流等關鍵環節實現服務集成。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大數據應用平臺,提供大數據信息服務。加快構建與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快遞、物流配送與全程供應鏈體系。
三、培育跨境電子商務競爭新優勢 (五)加強產業集聚園區(載體)建設。加快中國(廣州)、中國(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為推動全省乃至全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探索可復制推廣的經驗。支持省內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和商品批發市場較為發達的地市依托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及各類經濟開發區,加快建設集保稅展示、物流、交易、服務于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產業基地等。充分發揮各類園區的聚集效應和服務優勢,打造跨境電子商務全球總部、區域總部、創新中心、營運中心、分撥中心、后端服務支持中心等。大力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園區設備更新、網絡升級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相關的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電子簽名、移動互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研發推廣和應用。
(六)促進自貿試驗區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廣東自貿試驗區)率先建立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口岸監管機制,爭取在優化跨境電子商務一體化通關管理模式、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和零售進出口貿易統計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將進口消費品集散中心等重點項目建設與跨境電子商務模式相結合,進一步促進進口增長。研究設立國際郵/快件監管中心,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離岸數據中心及國際服務基地等項目建設。
(七)推動粵港澳跨境電子商務融合發展。發揮粵港澳三地倉儲物流設施和流通渠道資源優勢,加快粵港、粵澳現代物流信息合作,創新特色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模式。研究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物流樞紐,推進海陸空鐵跨境多式聯運發展,建設粵港澳跨境電子商務倉儲配送分撥中心。積極推進粵港、粵澳跨境電子商務領域數字認證的互認。充分發揮港澳金融業在多幣種支付清算、融資等方面的優勢,提升廣東跨境電子商務結算和投融資效率。加強與港澳人才交流,加快引進跨境電子商務經營管理和技術等領域的高層次人才。發揮港澳對接國際的貿易橋梁和紐帶作用,拓展我省跨境電子商務市場空間。
(八)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對外合作。鼓勵各類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商品和服務“走出去”,支持廣東企業建設出口產品海外倉,搭建境外展示、分銷、物流、配送、售后服務中心。推動與歐美日韓、“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合作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地市實施國際雙邊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項目建設。積極探索境外保稅倉模式,跨國共建設施完備、通關便捷的國際貿易合作示范區。加強重點市場和地區的跨境快遞與物流建設合作,推進快遞與物流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引入新國際貨運航線、貨運專列等,加快形成跨境電子商務交易與貨物流轉、通關、倉儲、配送融合發展的格局。
四、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監管措施 (九)優化配套的海關監管措施。全面落實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通關便利化措施,加強事后稽查和風險管控,提高管理效能。簡化跨境電子商務進口流程,探索簡化商品備案要素的可行性。制定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的進出境申報、商品歸類、物流管理、稅匯管理、質量監控等工作方案,進一步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探索創新跨境電子商務B2B海關監管模式。推動跨境電子商務與加工貿易企業產品內銷等模式協同發展,爭取國家支持開展“市場采購”等貿易方式試點,并完善相應的通關監管模式。
(十)完善檢驗檢疫監管措施。實行“事前備案準入、事中監測、事后追溯、高效便捷通關”的監管模式。建立質量風險監控和質量安全追溯機制,加強風險防控,優化查驗作業方式。對入境電子商務產品實行清單管理,符合清單管理要求的產品可按跨境電子商務方式入境。在全省加快復制推廣廣東自貿試驗區跨境電子商務商品溯源平臺等改革創新經驗。
(十一)落實進出口稅收政策。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積極爭取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稅、消費稅政策在我省先行先試。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出口退(免)稅業務流程銜接,研究采取數據傳輸或數據共享方式辦理出口退(免)稅,試行無紙化辦理。落實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新政策,加強政策宣傳引導。
(十二)推動支付結算便利化。深化支付機構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支付機構參與試點,不斷擴大試點業務范圍,積極創新業務模式。便利個人貿易項下外匯資金結算,鼓勵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的個人開立外匯結算賬戶。推動跨境人民幣支付結算,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支付機構開展業務合作,豐富跨境人民幣業務產品,便利電子商務進出口企業辦理跨境人民幣結算。
五、優化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十三)加快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建設規范統一、條塊結合、上下聯動、互聯互通、監管互認、協同高效的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體系。依托電子口岸平臺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建立涵蓋業務辦理、數據共享、運行分析、風險預警、信息咨詢、海外服務等的“一站式”服務窗口,完善基于跨境電子商務交易、物流、支付等的電子數據獲取、處理、流轉和共享機制,實現企業“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推動各類監管數據的標準化傳輸和信息資源的跨部門互認。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制度,將符合海關統計法規的數據納入外貿統計。
(十四)強化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積極開發符合跨境電子商務需求的金融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進一步拓寬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融資渠道。加強與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政策性金融和保險服務。
(十五)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信息技術、中小企業發展、內外經貿發展與口岸建設等相關專項資金對跨境電子商務的支持力度。鼓勵各地根據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的特點和發展需求,研究設立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和質量風險監控專項資金。
(十六)規范跨境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健全跨境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依法加大對侵權行為的處罰。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進口產品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將跨境電子商務進口企業和進口商品納入規范的進口監管體系,確保進口貨物符合我國質量安全、檢驗檢疫、衛生和環保等標準。健全消費者退換貨制度和服務承諾制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加強工作保障 (十七)加強組織實施。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抓緊制訂發展跨境電子商務的具體工作方案,并明確責任分工,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省商務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全省跨境電子商務工作的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并定期開展總結評估,逐步建立適應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監管體系。
(十八)加強人才培養。依托國家和省級各類重大科技計劃、示范工程,加快培養跨境電子商務高層次人才和領軍人才。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強多學科交叉整合,培養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亟需的專業人才。大力推進校企合作,聯合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力的企業及具備電子商務人才培養能力的高職院校,構建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人才聯合培養體系。
(十九)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充分發揮跨境電子商務商協會和行業組織在經驗推廣、信息共享、行業自律、誠信建設、知識產權保護、維護行業權益、貿易風險預警和處理國際貿易摩擦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建立行業組織有效承接公共服務的工作機制,推動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二十)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及互聯網等渠道宣傳我省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新舉措、新成效。鼓勵舉辦帶有公共服務性質的跨境電子商務培訓、宣講、交流展覽、論壇等活動,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營造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