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支持
大型骨干企業發展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順德區人民政府,省培育發展大型骨干企業協調工作組成員單位:
《2016年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發展重點工作任務》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反映。
?
?
省府辦公廳
2016年5月10日
?
?
2016年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發展
重點工作任務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鼓勵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業壯大規模增強實力的指導意見》(粵發〔2013〕6號)和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大對大型骨干企業的培育力度,確保實現2016年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企業達到243家(比2015年新增22家)、超1000億元企業達到23家(比2015年新增1家)的工作目標,現將2016年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發展重點工作任務明確如下:
一、支持骨干企業穩增長
1.幫扶經營下滑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對2015年主營業務收入出現負增長的79家超100億元企業,按地區、經濟類型落實幫扶責任,省市共同協調解決企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負增長20%以上的28家企業,實施“一企一策”,逐戶制訂落實幫扶方案,支持企業克服生產經營困難。(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資委、商務廳)
2.支持骨干企業重點項目建設。發揮省級工業與信息化專項資金、省級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等財政資金和相關產業引導基金的引導作用,支持大型骨干企業中央研究院、技術改造、增資擴產、珠三角產業梯度轉移及“走出去”等重點項目建設。(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商務廳)
3.推動后備骨干企業上臺階。完善省市兩級重點培育的后備骨干企業目錄,珠三角地市遴選發展較快的超50億元企業、粵東西北地市遴選超10億元企業作為重點后備大型骨干企業,集中力量給予支持,促進后備企業做大做強。(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資委、商務廳)
二、支持骨干企業創新發展
4.實施大型骨干企業研發機構全覆蓋行動。支持骨干企業創建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協同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牽頭組建制造業創新中心。繼續支持大型骨干企業中央研究院建設,開展前沿先導技術研發和重大戰略產品開發。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牽頭組建產業共性技術研發基地,實施國家和省級科技重大專項,重點在先進制造業領域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
5.支持骨干企業牽頭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應用。收集重點企業對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的需求,組織召開省科技成果與產業對接大會,支持工業骨干企業牽頭對接高校、科研機構及科技人員,重點抓好我省處于并跑、領跑水平的關鍵核心技術轉化應用,逐一制訂產業化扶持措施。組織開展骨干企業與中小微企業對接活動,推動大型骨干企業通過上下游配套、分工協作和技術擴散等方式帶動后備骨干企業、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
6.依托骨干企業推進協同創新。發揮大型骨干企業在產業鏈中的主導作用,推動建立創新聯盟,加強對產業鏈各環節的集成創新,整合各類創新要素資源,建立聯合開發、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聯合創新機制。(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
7.依托骨干企業建設創業創新平臺。實施大企業支持“雙創”示范推廣工程,建設5個左右服務于大企業、高校、科研院所與中小微企業、創客對接的工業創業創新平臺。支持骨干企業牽頭成立省創業創新基地聯盟,壯大創業導師隊伍,開展各類創業創新大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支持骨干企業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質增效
8.支持國有大型骨干企業去產能。堅持分類施策、因企制宜、精準處置,采取兼并重組、關閉破產等方式加快推進關停企業出清,采取兼并重組盤活、資本運營做實、創新發展提升、關閉破產退出等方式加快特困企業重組,充分運用市場、法律和行政手段,增強國有大型骨干企業發展活力和競爭力。(省國資委)
9.支持骨干企業開展國際產能合作。支持骨干企業參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交通、能源、電信、公共服務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促進優勢產能轉移,帶動工程機械、電氣設備、網絡通信、海洋工程等優勢裝備產品輸出。(省商務廳)
10.支持珠三角大型骨干企業實施梯度轉移。出臺推動珠三角地區產業梯度轉移的政策措施,辦好省產業轉移園承接珠三角產業梯度轉移對接大會,引導珠三角大型骨干企業將部分生產性環節放在粵東西北地區,帶動產業鏈集群式組團式梯度轉移,推動省內產業鏈跨區域對接延伸。(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11.支持房地產骨干企業帶頭去庫存。支持房地產骨干企業將庫存工業、商業地產改造為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將庫存商品房改造為商務居住復合式地產、電商用房、都市型工業地產、養老地產、旅游地產等。鼓勵開發商自持物業經營,由快速開發銷售模式向城市綜合運營模式轉型。引導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收購或長期租賃庫存商品房,以公共租賃住房形式出租,為去庫存、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提供新渠道。全面清理房地產開發和交易過程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切實降低房地產開發和交易成本。引導房地產骨干企業順應市場規律調整營銷策略,適當降低商品住房價格。(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2.支持骨干企業提升質量和品牌。在有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中率先推廣設立首席質量官制度,支持和鼓勵大型骨干企業參與實施我省高端裝備制造、高端電子信息等產業標準體系規劃與路線圖,對其參與重要標準化活動予以資金支持。加大工業骨干企業品牌培育力度,爭取新增國家級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企業10家以上。指導工業骨干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引導企業申請認定馳名、著名商標。(省質監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工商局)
四、支持骨干企業推進“互聯網+” 13.實施軟件骨干企業培育計劃。支持制造業骨干企業剝離涉軟業務,推廣工業軟件應用,壯大全省軟件信息服務業規模,全年新培育主營業務收入超10億元軟件骨干企業5家、超100億元1家,總數分別超110家、9家。(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14.支持骨干企業推進“互聯網+”制造。支持制造業骨干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創新融合,培育發展網絡協同制造、大規模個性定制、線上線下結合、柔性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動形成基于用戶消費需求的研發制造模式。建設國家級和省級互聯網型工業設計中心,開展互聯網工業設計創新示范試點。(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15.支持骨干企業發展智能制造。支持和引導大型工業骨干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推進生產過程智能化,建設智能車間、智能工廠、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重點運用本省自主品牌機器人和智能制造裝備提升制造水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16.支持骨干企業牽頭組建“工業云”平臺。支持骨干企業開展工業云及工業大數據創新應用試點,發展基于工業大數據分析的工藝提升、智能排產、過程控制優化、能耗優化等智能決策與控制應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五、加大本土大型骨干企業培育力度
17.支持民營骨干企業加快發展。著力引導民營企業利用產權交易市場組合民間資本,開展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市場競爭力強的大企業集團。建設10個以上民營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引導企業依靠創新實現轉型。完善幫扶機制,遴選第二批省重點培育民營骨干企業。2016年全省新增13家超100億元的民營大型骨干企業,總量達93家;新增“中國民營500強”企業10家,總量超50家。(省經濟和信息化委、金融辦、工商聯)
18.支持國有大型骨干企業轉型升級。發揮廣東國有企業重組發展基金作用,支持國有骨干企業推進新三板掛牌、員工持股、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等工作。促進國有大型骨干企業體制機制創新,對條件成熟的企業集團加快整體上市步伐。加大國有大型骨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力度,積極引入民營資本和外資參股,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提升企業活力。(省國資委、金融辦) 六、加快培育一批本土跨國公司
19.支持骨干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合作。加快完善對外投資管理體制,重點完善我省企業境外投資服務體系,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評估、決策、融資增信、稅務規劃、法律咨詢、風險防范等服務。著力推動我省優勢產業企業到東盟各國及南亞、中東、非洲等地區設立合作生產基地、經貿合作區、農林工貿一體化生態園區、產品展銷中心、商貿城、合作營銷網絡,參與境外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利用國家和省資金政策對骨干企業實際投資5000萬美元以上重大項目予以重點支持。(省商務廳)
20.支持骨干企業整合全球創新資源。優先支持大型骨干企業通過設立、參股或兼并海外優質科研機構等方式,設立一批以其為主導的國際聯合實驗室或研究中心,主動參與國際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研發,推動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的跨國協同攻關、協同創新。(省科技廳、商務廳)
21.為骨干企業“走出去”提供更多便利。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功能,擴大保單融資規模,緩解出口企業和“走出去”項目的融資困難。遴選10-15家大型骨干企業重點培育“中國出口質量安全示范企業”,促進骨干企業更多拳頭產品和名牌產品出口。指導和幫助骨干企業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和壁壘,在貿易摩擦高發的大型骨干企業中建立省公平貿易工作站。組織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為骨干企業提供出口產品專利預警分析服務,引導企業防范知識產權風險。做好大型骨干企業人員因公出國管理服務工作。(省商務廳、外辦、知識產權局、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廣東保監局)
七、加強保障
22.強化電力能源保障。深入實施《廣東省電力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擴大試點工作方案》,指導符合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與發電企業協商簽訂直接交易合同,參與集中競爭交易,爭取今年骨干企業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電量總規模達60億千瓦時以上。(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3.強化人才智力支撐。結合海外人才招聘工作安排,在引進高層次人才洽談活動中重點推薦骨干企業。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組織專業人員到境外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積極推動校企合作,支持鼓勵職業院校對接大型骨干企業開辦“現代學徒制”試點班、“訂單班”,為骨干企業培養“定制”人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
24.加強金融服務。幫助條件成熟、自身意愿較強的大型骨干企業申請設立民營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以及產業或創業投資基金,優化大型骨干企業的業務構成。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大型骨干企業轉型升級提供綜合化融資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充分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發行人民幣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工具,開展跨境雙向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購買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省金融辦、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
25.加強用地用海保障。對省重點支持的大型骨干企業投資由省立項的交通、能源、水利、軍事、礦山項目,所需土地利用計劃指標由省統籌專項安排。出臺推動舊城鎮、舊廠房等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的政策文件,支持大型骨干企業推動低效產業用地轉型發展,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前提下,對保留建筑物原主體結構,改變部分或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舊廠房更新改造,給予獎勵性政策支持。對大型骨干企業的建設用圍填海年度計劃指標適當傾斜,保障涉海大型骨干企業用海需求。(省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海洋漁業局)
八、優化企業服務
26.完善省市聯動服務機制。制定2016-2017年度重點支持大型骨干企業目錄,省有關部門及地市政府均要落實企業幫扶聯系人,年主營業務收入500-1000億元企業幫扶聯系人由處級干部擔任,1000億元以上企業幫扶聯系人由廳級干部擔任。幫扶聯系人要深入企業一線開展跟蹤服務,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資委、商務廳)
27.完善“綠色通道”制度。在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大型骨干企業綠色通道,將大型骨干企業項目立項、生產許可、用地、環保、資質資格認定等審批核準手續全部納入“綠色通道”,實行特事特辦、限時辦結。完善省重點企業“直通車”服務制度,將大型骨干企業納入直接服務范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8.優化涉稅服務。制定個性化納稅服務實施方案,為骨干企業提供一對一專屬服務,針對骨干企業“走出去”過程中遇到的涉稅問題,專題研究企業主要投資國家的稅制,為企業開展專題輔導,提出稅務風險防范的意見和建議。在大型骨干企業中全面推行無紙化辦稅,通過第三方CA(電子商務認證授權機構)認證服務,實現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完成涉稅業務辦理。(省國稅局、地稅局)
29.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對骨干企業建設項目,實施提前介入、全程跟蹤制度,在環評、環保驗收等階段加強指導和服務。對已通過規劃環評審查的專項規劃或區域性開發規劃所包含的項目,合理簡化環評內容。(省環境保護廳)
30.加強骨干企業專利服務。組織開展2016年度企業發明專利巡回審查及優先審查,優先在骨干企業培育認定一批專利審查員實踐基地,提升骨干企業專利質量和創新水平。組織和引導骨干企業實施重點產業導航工程,牽頭建立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優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引導骨干企業建立專利收儲基金,探索在骨干企業設立知識產權布局設計中心,提升骨干企業國際知識產權布局和海外運營能力。(省知識產權局)
九、加強督查考核
31.分解落實培育目標。將年主營業務收入10-20億元、20-50億元、50-100億元、100億元以上各規模檔次企業培育責任目標分解落實到各市和省有關部門,加強跟蹤督促,確保完成年度培育目標。(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32.加強評估考核。將珠三角各市年主營業務收入超100億元企業數、粵東西北各市年主營業務收入超50億元企業數分別納入實施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促進粵東西北振興發展的評估考核指標體系,督促各地落實培育責任。(省規劃綱要辦、粵東西北辦)
33.加強宣傳引導。宣傳大型骨干企業做大做強的典型案例和各地各部門培育骨干企業的成功經驗做法,充分調動大型骨干企業發展的積極性和各地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營造全社會支持大型骨干企業做大做強的良好氛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附件:2016年大型骨干企業培育責任目標分解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