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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金融
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省工商聯: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創新驅動發展先行省的意見》(粵發〔2015〕10號),加快推動我省金融改革創新,促進金融更好地支持創新、支持實體經濟、支持對外開放合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拓展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的多元化融資渠道
(一)開辟科技信貸綠色通道。支持銀行機構根據創新創業企業生命周期不同階段資金需求及風險收益特征,在貸款準入、信貸審查審批、考核激勵、風險容忍度政策等方面建立特別制度安排,提供全周期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機構開展知識產權、存貨、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新型抵質押貸款業務,推廣運用供應鏈融資和貿易融資等模式,滿足創新創業企業融資需求。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發行創新創業專項金融債,通過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轉讓盤活存量信貸資源,增加對創新創業企業信貸支持。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政銀合作信用貸款融資試點,由科技部門建立科技企業數據庫,定期提供高新技術企業名錄;銀行機構優先從已列入名錄和政府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計劃的科技企業中遴選符合授信條件的客戶予以貸款支持。(省金融辦、廣東銀監局、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知識產權局)
(二)探索開展投貸聯動融資服務模式創新。爭取國家相關部委的支持將廣東納入投貸聯動試點地區,以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設立子公司開展股權投資,用投資收益抵補貸款風險損失,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持續資金支持。支持有條件的銀行機構探索建立專門的價值評估、投資決策、信貸準入、授信管理和風險控制機制,加強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的合作,強化信息和資源共享,協同篩選和支持科技創新企業。支持銀行機構參與設立各類產業投資基金,對產業基金所投企業提供貸款融資。(廣東銀監局、省金融辦、廣東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
(三)打造企業融資“直通車”。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新發展,研究特殊股權結構類創業企業到創業板上市的制度設計,推動加快啟動尚未盈利的互聯網和高新技術企業到創業板上市工作。加快推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華南服務平臺落戶珠海橫琴,為創新型、科技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提供綜合金融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企業、傳統產業優勢企業改制上市、到新三板或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注冊掛牌,利用資本市場做大做強。依托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打造科技板,為科技企業提供培育孵化、知識產權質押、股權交易、債權融資等全方位金融服務。研究出臺省級扶持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支持企業改制上市和到新三板或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掛牌的具體辦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制定支持企業到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注冊掛牌的政策措施。(省金融辦、廣東證監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知識產權局)
(四)擴大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行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企業債、資產支持票據、項目收益債等進行直接融資。鼓勵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組織引導具備高成長性的科技中小微企業以“區域集優”模式發行集合票據、集合債券。支持創新創業企業開展跨境人民幣雙向融資、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和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推動創新創業企業在香港股票市場發行人民幣股票。鼓勵各地制定扶持政策,采取對首次利用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融資的企業予以一次性獎勵、通過綜合業務補助和增量業務獎勵等形式對債券承銷機構進行獎勵、對企業發債進行貼息和擔保費用補貼等方式,擴大科技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省發展改革委、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
(五)支持龍頭企業實施并購重組。推動省內大型民營企業和部分金融機構發起設立廣東民營企業投資公司,集聚民營資本,服務廣東民營經濟發展,打造以專業投資銀行為主體、下設多個投資基金及金融機構的大型民營投資集團和金融控股集團,推動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產業鏈整合,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智能制造業、互聯網等行業的龍頭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通過在境內外實施行業并購和重組,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領軍人才,增強國際競爭力。政府引導合作設立“工業4.0”產業基金、廣東轉型升級投資基金等,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加速我省重點行業、產業的整合和重塑。支持創新創業企業充分利用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人民幣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RQDII)、合格境內投資者境外投資(QDIE)等資金通道“走出去”和“引進來”,開展以產業升級及科技創新為主導的戰略并購,并向國家有關部門積極爭取QDII、RQDII、QDIE中的科技并購專項額度。(省金融辦、省工商聯、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證監局、省科技廳、省商務廳)
(六)大力發展創業投資、風險投資。優化設立省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實施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投計劃,支持我省創業投資機構做大做強,鼓勵吸引國內外創業投資資本進入廣東,重點投資于我省高新科技創投項目,助力科技創新創業和產業升級。規范省財政引導出資的省重大科技專項創業投資基金和省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基金的管理,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范風險”的原則進行投資管理,通過母基金進行基金投資與管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和激勵作用,募集放大社會資本,投資于初創期和早中期科技型企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規范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運作,支持符合規定的創業投資企業享受應納稅所得額抵扣、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和豁免國有創業投資機構股權轉持義務等優惠政策。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設立種子基金、天使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新興產業引導基金。鼓勵國內外創投資本進駐或投向廣東,爭取將享受投資抵扣政策的創業投資企業范圍擴大到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推動國有資本參與設立創業投資基金,完善國資創投機構激勵約束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引導保險資金發起或參與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支持保險資金通過股權和債權等方式支持高新區和創新創業企業發展。創新金融支持科技企業孵化模式,鼓勵龍頭企業、上市公司等社會資本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和設立科技孵化基金,吸引高校研究機構、企業科技人員及其創新創業項目入駐,實現孵化器建設模式和金融創新的有效結合。(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省國資委、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
(七)運用互聯網金融支持創新創業發展。規范發展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等互聯網金融新業態。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基于互聯網技術的新產品和新服務。鼓勵互聯網金融企業依法合規開展產品、服務、技術和管理創新,運用互聯網技術和金融工具,加大對創新創業企業等的金融支持。支持互聯網企業與金融機構、創業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等深度合作,推動傳統金融業轉型升級,培育新型互聯網金融業態,為科技企業、創新創業企業提供全方位融資服務。開展互聯網非公開股權融資試點,支持試點平臺申請全國股權眾籌融資試點資格,加大對初創型科技企業的融資支持。依托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建設“互聯網+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促進應收賬款融資業務發展,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更好地服務于轉型期實體經濟發展。探索設立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平臺,推進互聯網金融資產證券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出臺扶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政策。(省金融辦、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網信辦)
二、建設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的金融平臺和機構體系
(八)推廣金融科技產業融合創新試驗經驗。支持各地開展金融科技產業融合創新試點、試驗,總結推廣相關工作經驗。建設“互聯網+眾創金融”示范區,打造“1+4”綜合金融服務體系(即“互聯網+金融”服務體系以及眾創、眾包、眾扶和眾籌四大平臺)。建設“廣佛莞”地區和深圳市國家級科技金融試點區,鼓勵汕頭市海灣新區在粵東西北地區率先開展科技金融試點,推動佛山市南海區建設科技金融產業融合創新試驗區。將金融科技產業融合試驗從國家級高新區推廣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高技術產業化基地、工業園區、產業轉移園、專業鎮等。(省金融辦、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
(九)加大對粵東西北振興發展的金融支持。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在網點布局、資源投入等方面向粵東西北地區傾斜,督促和指導省級金融機構進一步提高粵東西北地區信貸分配額度比重,努力爭取粵東西北地區信貸增速不低于珠三角地區的平均增速,實現涉農貸款投放持續增長。鼓勵各地在確權登記頒證的基礎上,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海域使用權等納入抵押品登記范圍。推行“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動態調整”的農戶信貸模式,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放款進度和回收期限。在全省開展以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和基礎金融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普惠金融“村村通”,行政村實現信用通、站點通、服務通,推進城鄉基礎金融服務均等化。積極推廣“互聯網+信用三農”新模式,通過互聯網眾籌為創新型農業企業、農戶、農產品籌集資金,提高“三農”融資效率。(省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委農辦、省國土資源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婦聯、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
(十)升級建設創新創業金融街。總結現有民間金融街的建設經驗和運營模式,升級建設創新創業金融街,在廣州、佛山、東莞、中山等首批試點的基礎上向全省推廣。在傳統金融資源集聚的基礎上,匯聚天使投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等,并嫁接創業訓練營、創業大賽、創客空間等創新創業新載體,實現金融資源與創業創新資源無縫對接,打造以互聯網金融為樞紐、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創新創業生態圈。鼓勵金融街在發布民間融資價格指數的基礎上,建立創業創新融資價格指數,促進融資價格陽光化、市場化、合理化。鼓勵金融街所在地區構建資金支持、機構注冊入駐、人才落戶、生活配套等一體化的政策扶持體系,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減免及優惠政策,增加對金融機構、創新創業機構和人才的吸引力。(省金融辦、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局、省科技廳)
(十一)建設“中國青創板”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繼續按照省政府與團中央“省部共建”方式,依托廣州股權交易中心打造中國青年大學生創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中國青創板”),全面對接各類青年創新創業競賽和高校“青創空間”、創業社區等,為青年創新創業項目和創業企業提供孵化培育、規范輔導、登記托管、掛牌展示、投融資對接等綜合服務。支持“中國青創板”申請全國股權眾籌試點資格。按市場化方式推動設立“中國青創板”專屬的股權投資基金,鼓勵各類種子基金、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資金向“中國青創板”聚集。(省金融辦、廣東證監局、團省委、省科技廳)
(十二)建設創新型金融機構體系。大力培育和發展服務創新驅動的各類金融機構,構建完善的創新型金融機構體系。支持省粵科金融集團拓展科技金融業務,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支持銀行機構設立科技支行和單列科技信貸事業部。積極爭取國家支持,推動設立主要為創新驅動服務的民營銀行、證券公司、金融租賃、消費金融、創新型保險公司等創新型法人機構。鼓勵設立為科技企業提供專業服務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科技融資擔保公司和科技融資租賃等機構。推動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國際金融資產交易中心、華南票據交易中心、廣州商品清算中心等平臺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市場配置知識產權、金融資本、大宗商品等各類生產要素的決定性作用。完善金融人才服務政策,支持金融機構引進金融領軍人才和高端技術人才。(省金融辦、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省商務廳、省知識產權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完善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的金融保障機制
(十三)建立創新創業企業信用增進機制。促進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在粵東西北地區建設縣級綜合征信中心,在珠三角地區建設社會征信和金融服務一體化系統,在省一級建設金融數據信息系統,實現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對創新創業企業、科技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的社會信用進行規范管理。推動創新創業企業信用評級工作,加強創新創業企業信用管理和運用,鼓勵金融機構根據信用評級結果實施差別化管理。支持廣東金融高新區建設互聯網征信中心,設立征信實驗室,打造大數據的整合分析以及綜合性市場化應用平臺。積極發揮融資擔保增信功能,支持融資擔保公司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強合作,為創新創業企業貸款、發債等提供信用增進服務。完善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充分發揮廣東省融資再擔保公司的龍頭作用,大力支持各地級以上市分別建立1-2家政府主導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或再擔保機構。(省金融辦、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廣東證監局、廣東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十四)建立科技融資風險分擔和風險補償機制。推進珠三角地區全面開展科技保險工作,支持我省科技保險在基礎險種上進一步擴展,擴大保險服務對象,為科技企業的自主創業、融資、研發、并購等提供全方位保險支持。爭取國家支持在珠三角地區全面開展全國專利保險試點,探索專利保險與其他險種組合投保模式和以核心專利、專利包以及產品、企業、園區整體專利為投保對象的多種運營模式。研究出臺省內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保費補貼政策,支持我省企業積極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含量高的裝備產品,鼓勵裝備制造業企業投保,提高我省裝備產品的競爭力,加快自主裝備的推廣和應用。將科技保險財政補貼措施納入現有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穩步擴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范圍。支持省、市、縣(市、區)聯動建立政府科技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主要用于建立和完善科技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投貸聯動試點等的風險分擔和補償。鼓勵設立各級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對融資擔保公司開展的一定額度以下的創新創業企業擔保業務,由代償補償基金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金融辦、廣東銀監局、廣東保監局)
(十五)強化成效評價。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強大合力。建立部門之間、部門與地市之間的政策協調聯動機制。要充分尊重和發揮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各地級以上市、各國家級高新區以及有條件的區(縣、市)研究出臺政策措施,優化財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杠桿效應撬動更多的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支持創新驅動發展。各地各部門要建立金融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督導機制,完善政策執行評估體系,系統評價金融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水平,定期公布評價結果,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省金融辦、各地級以上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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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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