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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廣東省足球改革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足球改革發展實施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體育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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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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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足球改革發展實施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足球改革發展的總體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1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對體育和足球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遵循足球發展規律,以體制機制改革為突破口,以培育職業俱樂部、培養專業人才、發展校園足球和社會足球為主線,以場地設施建設和完善賽事體系為依托,堅持足球事業和足球產業全面發展,扎實推進我省足球改革發展,努力開創體現廣東特色、領先全國、具有國際影響的足球工作新局面,為我省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立足省情與借鑒國際經驗相結合。從我省足球實際出發,學習借鑒足球發達國家和地區經驗,走出具有廣東特色的足球改革發展新路,全面實現足球的社會價值和功能。
——著眼長遠與夯實基礎相結合。做好頂層設計和長遠規劃,推動足球可持續發展。大力夯實足球發展的人口基礎、設施基礎、管理基礎、文化基礎,持續用力,久久為功。
——政府保障與市場投入相結合。堅持政府在足球公益事業發展上的主導地位和作用,增強體育事務公共責任與保障。完善市場機制,吸引社會資本共同投入發展足球事業。
——重點先行與全面推進相結合。支持廣州、深圳等條件成熟的地區先走一步,成為全國足球改革的先行地;梅州等基礎好的地區,積極穩妥推進改革;以點帶面,推動足球運動逐步覆蓋全省更多人口和更廣地域。
——發展足球運動與推動全民健身相結合。以職業足球發展水平的提升帶動社會足球的發展,掀起群眾健身熱潮。通過社會足球人口的增加和水平的提高,為職業足球的進一步發展奠定扎實的群眾基礎和市場環境,形成良性循環。
二、主要目標
——近期目標(2016-2020年):建立新型足球管理體制,完善足球專業人才培訓體系,健全全省足球競賽制度,增加足球場地設施,不斷滿足群眾對足球運動的需求,形成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足球發展的良好氛圍。廣東足球運動水平在全國保持領先。
——中期目標(2021-2030年):足球管理體制順暢高效,足球人口基礎雄厚,多元投入持續穩定,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足球產業規模、競技運動水平大幅提高,足球水平達到亞洲一流。
——遠期目標(2031-2050年):實現足球事業全面發展,各類人才基礎雄厚,南粵足球文化內涵豐富,足球產業持續快速發展,廣東足球國際競爭力顯著提升,為中國申辦世界杯、實現一流足球強國作出貢獻。
三、主要任務
(一)改革足球管理體制。
1.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快政社分開、管辦分離步伐,推進全省足球社會組織與行政機關脫鉤,推進協會實體化建設。體育行政部門從微觀事務管理向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轉變,凡是足球協會(以下簡稱足協)接得住、管得好的事情都逐步交由其承擔,加強對足協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省體育局會省編辦、發展改革委、民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2.改革廣東省足協。改變省足協與省足球管理中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組織架構。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調整組建省足協。省足協是作為具有公益性和廣泛代表性、專業性、權威性的廣東省足球領域社團法人,是負責廣東省足球項目普及與提高工作的地區性自律機構,是代表廣東省參加中國足協的唯一合法機構。省足協按照社團法人機制,依法獨立運行,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健全省足協黨的組織機構,按照黨管干部原則和人才政策,加強協會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省足協設立黨組織,按規定由省相關單位黨組織領導。(省體育局會省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足協負責)
3.做好脫鉤改革保障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在脫鉤改革過程中加大對足協的培育扶持。整合相關資源,在明晰產權歸屬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對足協資產進行清查核實,并根據足協的實際需要提出資產處置意見,可以將原有資產及按需配置新的資產交由足協繼續無償使用。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支持足協開展業務。(省體育局會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資委、足協負責)
4.健全內部管理機制。改革后的省足協應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權力運行程序和工作規則,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機制。加強自身建設,廣納賢才,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強行業自律,增強服務意識。實行財務公開,接受審計和監督。(省體育局會省足協負責)
5.健全協會管理體系。各地級以上市足協參照省足協管理體制組建,按照章程以會員名義加入省足協,接受行業指導和管理。各市足協擔負本地區的會員組織建設、競賽、培訓、足球活動開展、宣傳等職責。經過努力,逐步形成覆蓋全省、組織完備、管理高效、協作有力、適應現代足球管理運營需要的協會管理體系。(省體育局會省民政廳、足協負責)
(二)提升職業足球水平。
1.保持優秀職業足球俱樂部領先優勢。立足長遠,系統規劃,統籌協調,積極創造條件,在政策激勵、場地設施、賽事組織、后備梯隊建設等方面,全力支持優秀職業足球俱樂部持續發展壯大,擴大國內領先優勢,爭取國際賽事優異成績,打造亞洲一流、世界知名的百年職業足球俱樂部。(省體育局會省足協,相關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2.促進職業足球俱樂部健康發展。引導各類職業足球俱樂部加強自身建設,遵守行業規則,健全規章制度,實行規范管理,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完善俱樂部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制定長遠發展規劃,持續提高競技水平和發展效益,為國家輸送優秀人才,鼓勵具備條件的職業足球俱樂部上市。(省體育局會省民政廳、足協,相關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3.推動職業足球俱樂部扎根城市形成體系。鼓勵各地政府以人才、資金、場地等多種形式,合作、合資、入股等多種方式,推動各級各類職業足球俱樂部建設,堅持使用城市中性名稱、長期穩定扎根,長遠規劃建設,逐步培育足球文化和產業,打造城市足球名片。(省體育局會省發展改革委,相關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完善足球競賽體系。
1.積極承辦重大賽事。在中國足協指導下,積極申辦世界杯、亞洲杯等國際重大賽事。支持有條件的市、有實力的社會組織和企業承辦國際賽事。支持職業足球俱樂部組織好年度賽事。(省體育局會省外辦、公安廳、足協負責)
2.打造區域競賽品牌。利用廣東地域和氣候優勢,精心舉辦每年一屆的“省港杯”、“粵澳杯”和“穗、港、澳”小型足球賽等歷史悠久、影響全國、具有南粵地域文化特色的體育交流活動。加強與國際友好城市知名足球俱樂部的交流,促進我省足球運動水平的發展提高。發揮足球運動的影響力,加強與“一帶一路”國家及地區的交流,為“一帶一路”戰略實施作貢獻。(省體育局會省商務廳、外辦、足協負責)
3.完善全省競賽制度。以省足協為主導,發動社會力量,每年舉辦全省十一人、七人、五人及沙灘足球等足球聯賽,建立省級—市級—縣級競賽制度。充分發揮“省長杯”青少年足球聯賽的帶動作用,辦好年度全省青少年各年齡組比賽,實施校園足球四級聯賽制度,以競賽促進青少年足球培訓工作深入開展。(省體育局會省教育廳、足協負責)
4.加強足球行業管理和競賽秩序維護。完善裁判員公正執法、教練員和運動員遵紀守法的約束機制。足球管理部門與公檢法等方面加強協作,堅決依法打擊假賭黑等違法犯罪行為。各類足球賽事組織機構和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加強監督管理,健全各類足球賽事安保服務體系,依法打擊球場暴力和滋事行為,全力營造安全有序的觀賽環境。(省體育局會省公安廳、足協負責)
(四)積極培育后備人才。
1.完善后備人才培養體系。加強統籌,合理布局,進一步完善以職業足球俱樂部為龍頭,省市優秀運動隊為重點,各級各類體校和青少年俱樂部、青少年培訓中心為骨干,校園足球為基礎的訓練體系。各地級以上市建立青少年培訓基地,各縣(市、區)和有條件的鎮街建立體校或青少年俱樂部、培訓中心等。鼓勵職業俱樂部和其他社會力量創辦新型足球學校,支持社會資本建立青少年業余足球俱樂部和青少年足球培訓中心等,豐富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模式。加強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過程中的國際交流合作,輸送更多的優秀青少年足球人才到足球發達國家參加培訓和比賽。(省體育局會省教育廳、民政廳、足協負責)
2.暢通優秀足球后備人才培訓渠道。省市體育、教育主管部門牽頭、各級足協負責,促進校園、體校和青少年俱樂部及青少年培訓中心、專業隊、職業足球俱樂部各層次之間人才選拔、輸送渠道的有效銜接,構建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發現和培養機制,不斷擴大青少年足球規模,為鞏固提高足球競技水平奠定人才基礎。(省體育局會省教育廳、足協負責)
3.努力提高青少年培訓成效。堅持“選好苗子、著眼未來、打好基礎、系統訓練、積極提高”的原則,按照國家青少年足球訓練大綱要求,進一步強化青少年隊伍建設,扎實做好年齡銜接、選拔標準、技術規范、素質要求等基礎工作。大力開展科學系統訓練,加強文化教育工作,開展訓練學習評估檢查,提高青少年運動水平和文化素質。完成好全運會、青運會參賽任務,為國家培養輸送高水平后備人才。(省體育局會省教育廳、足協負責)
(五)改革推進校園足球發展。
1.推動校園足球普及。充分發揮足球在培養學生遵守規則、增強公平競爭意識、形成科學健身方式、養成良好行為習慣等方面所具有的獨特育人功能,通過開展豐富的足球活動,使更多學生參與足球、熱愛足球、享受足球,推動校園足球普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擴大校園足球人口規模。(省教育廳會省體育局、足協負責)
2.打造特色校園足球。著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校園足球課程,加快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和試點縣(市、區)建設,大力發展省級校園足球推廣學校,實施校園足球四級聯賽制度,推動校園足球文化建設。(省教育廳會省體育局、足協負責)
3.營造校園足球發展環境。加大學校體育投入,改善校園足球發展相關軟硬件建設。通過購買服務、特聘教師等方式,聘請退役運動員、教練員參與校園足球發展。選派優秀運動員、教練員到學校開展足球輔導。加強足球特長生文化課教學管理,逐步完善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各學段有機銜接的考試招生政策,激勵學生長期積極參加足球學習和訓練。(省教育廳會省體育局、足協負責)
(六)普及發展社會足球。
1.不斷擴大足球運動發展的基礎。鼓勵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人民團體等自發組建業余足球隊,舉辦形式多樣的社會足球賽事。各地要因地制宜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性足球活動,組織常態化的草根足球競賽活動,不斷提高足球運動的群眾認可度和參與度,推動足球人口的普及和水平的提高。(省體育局會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足協負責)
2.加強對社會足球的指導。充分利用各級足協的優勢,加強對社會足球在賽事組織、人才培訓、監督裁判、紀律仲裁等方面的支持、指導和服務。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會足球組織建設,加強足球社會指導員隊伍建設。(省體育局會省民政廳、足協負責)
3.建設社會足球發展示范點。充分發揮廣州、深圳中心城市帶頭作用,支持其先行先試改革發展。發揮梅州“足球之鄉”傳統優勢,打造城鄉足球協調發展的典范。鼓勵具備條件、積極性高的城市加快推進足球的改革發展,逐步形成結合實際、各具特色、優勢突出的足球城市群,以點帶面、分類指導,提高我省足球運動整體水平。(省體育局會省發展改革委,廣州、深圳、梅州市政府負責)
(七)加強足球場地建設管理。
1.加強足球場地規劃建設。各地要按照配置均衡、規模適當、方便實用、安全合理的原則,科學規劃、合理布點布局、統籌建設足球場地。完善現有足球場地功能,滿足賽事組織需求。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市、區)新建或改(擴)建足球場地。(省發展改革委會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體育局負責)
2.增加足球場地數量。鼓勵新建居住區和社區配套建設足球場地,支持老城區與已建成居住區改造現有設施、增加足球活動空間。充分利用城市和鄉村的荒地、閑置地、公園、廣場、林帶、屋頂、人防工程等建設一大批簡易實用、便民利民的中小型足球場,不斷滿足和方便群眾就近參與足球運動。加大校園足球場地建設力度。每個中小學足球特色學校均建有1塊以上足球場地,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均建有1塊以上標準足球場地,其他學校創造條件建設適宜的足球場地。(省發展改革委會省教育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體育局負責)
3.建設國家高水平足球訓練基地。建設擁有專業比賽場和訓練場,食宿配套設施完善,教學、培訓、比賽、訓練、科研、醫療一體化的國家高水平足球訓練基地。(省發展改革委會省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體育局負責)
4.提高場地設施運營能力和綜合效益。按照管辦分離和非營利性原則,通過委托授權、購買服務等方式,招標選擇專業的社會組織或企業管理運營公共足球場,促進公共足球場地低價或免費向社會開放。推動學校足球場在課外時間低價或免費向社會開放,公開開放時間、收費標準、管理規章等信息,建立學校和社會對場地的共享機制。(省發展改革委會省教育廳、財政廳、國資委、體育局負責)
(八)推動足球產業融合發展。
1.實施“足球+互聯網”創新行動。鼓勵足球產業利用互聯網整合開發資源,開展商業模式創新。促進足球場館、賽事的信息化、智能化、網絡化管理和服務水平。支持企業借助大數據及互聯網交易模式拓展業務,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足球服務模式。鼓勵手機應用程序(APP)、微博公眾號、微信公眾號等產品的開發應用。規范足球及相關衍生品銷售電商平臺發展。(省體育局會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商務廳、工商局、足協負責)
2.推動足球與旅游融合發展。以足球專業基地為基礎,構建集足球訓練、競賽表演、健身休閑、足球培訓、旅游觀光于一體的足球旅游精品路線和景區。積極打造省級體育旅游示范基地。引導建設一批以足球等體育運動為主題的公園。(省旅游局會省體育局負責)
3.推動足球與媒體融合發展。發揮廣東足球體育傳播業優勢,鼓勵省足協與相關專業機構共同投入,市場化運作,統籌電視媒體、平面媒體、新媒體資源,對接省體育總會、國際體育單項協會和世界各大職業足球聯賽等組織,爭取國際知名足球賽事轉播權在廣東落地,打造具有影響力的足球體育傳媒品牌。加快培育和發展足球動漫、足球游戲、電子競技、足球運動在線指導等新興產業,重點培育一批足球與文化融合發展的重點項目和骨干企業。(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會省文化廳、體育局、足協負責)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足球改革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由省政府有關領導同志擔任召集人,由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地稅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體育局等部門組成,辦公室由省體育局分管足球工作的負責同志負責,日常工作由省足協承擔。各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調解決足球改革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加快推進各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地級以上市應當參照建立本市聯席會議制度,把足球改革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因地制宜制定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形成一整套支持足球改革發展的政策體系,營造各方積極參與足球運動、投資足球產業的良好環境。(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公安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地稅局、新聞出版廣電局、體育局負責)
(二)加大財稅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公共財政對足球事業發展的投入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支持足球運動發展。各地要將足球改革發展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大體育彩票公益金支持足球發展的力度,每年從省級體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資金,用于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和足球公益活動。設立省足球發展基金會,作為非營利性法人,依法募捐、接受捐贈并資助足球公益活動。有條件的地市可成立本市足球發展基金會,并參照運作。足球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足球領域的社會組織,經認定取得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優惠資格的,依法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足球俱樂部和相關企業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企業和社會力量捐贈足球運動服裝和器材裝備,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足球場地設施的水、電、氣、熱價格按不高于一般工業標準執行。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拓展足球領域金融服務新業務。(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地稅局、體育局、足協負責)
(三)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支持社會資本以合資、獨資、特許經營、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參與場館建設經營、足球賽事舉辦和職業足球運動發展。加快國有足球資產的資源整合、優化配置和改組改制步伐。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興辦足球相關企業,全面落實國家、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職業足球俱樂部、大型公共足球活動場所建立資產運營機制,并結合自身實際建設足球服務企業孵化器,為足球領域的創業創新提供良好環境。(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國資委、地稅局、體育局、足協負責)
(四)加強規劃和土地政策保障。將足球場地設施建設納入各級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統籌規劃足球活動場地,優先給予用地支持。對單獨成宗、依法應當有償使用的新建足球場地設施項目用地,供地計劃公布后只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協議方式供應。在其他項目中配套建設足球場地設施的,可將建設要求納入供地條件。利用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產和原有土地興辦足球場地設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運營1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的,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嚴禁改變足球場地設施用地的土地用途,對擅自改變用地性質的依法查處。(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體育局負責)
(五)完善足球人才培育引進與就業政策。積極探索形成高效靈活的人才培育、引進、使用、評價、激勵和保障政策,營造優化足球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建立和規范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等人才注冊制度,理順球員培養補償和轉會機制,推動與國際通行規則相接軌。加強專業人才培養,構建政府、行業、專業機構等多元培訓機制,加強對足球教練員、裁判員、講師、校園足球教師等專業人才的培訓。將校園足球教師、社會足球指導員、足球教練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按規定納入各類相關培訓范圍。充分挖掘本土足球教練人才,分批次選派中青年骨干教練前往足球發達國家學習培訓。鼓勵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院校、專業學校設立足球學院或足球管理相關專業,培養適應足球產業化需求的專業化足球管理人才。加強政策引導,遵循市場機制,鼓勵社區、企業等設立相應崗位,吸引退役運動員、教練員從事社會足球指導和其他涉足球工作。加大人才引進力度,重點引進在專業人才培訓、青少年培訓、足球經營管理、國際足球交流等領域能力突出的足球專業人才,特別是契合我省足球風格、符合我省足球發展方向的高水平教練、海外高層次足球人才來粵創業、工作或短期授課、交流。(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體育局、外辦負責)
(六)加強輿論宣傳。各地宣傳、體育部門要組織各類媒體大力宣傳足球改革發展的意義,加大對足球賽事活動的報道力度,創作、引進足球題材的優秀文化作品,提升足球的社會關注度和影響力,營造群眾積極參與,社會共同投入的足球發展良好氛圍。(省文化廳、體育局、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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