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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珠江三角洲城鄉規劃一體化規劃(2009-2020年》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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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 珠江三角洲城鄉規劃一體化規劃
(2009—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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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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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背景和現狀分析
(一)要求: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目標導向
(二)現狀: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問題導向
(三)背景: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國際背景和經驗借鑒
(四)轉型: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主題和途徑
二、規劃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總體思路和技術路線
(三)規劃目標
三、主要任務和規劃措施
(一)構建低碳生態化、高效能、高品質的城鄉規劃建設模式,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一體化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二)建設廣州、深圳世界城市,打造珠三角世界城市區域,提升城鄉區域一體化的品質和國際競爭力
(三)攜手港澳共建宜居灣區,打造新型發展模式示范區,攜領區域一體化
(四)引導區域公交網絡與城市-區域空間發展良性互動,促進城鎮群緊湊、有序和一體化發展
(五)劃定區域綠地、推進區域綠道建設,實現保護生態、改善民生、發展經濟的完美結合
(六)重點優化城市(鎮)增長區,培育新城和新型社區,促進城鄉融合
(七)推進服務中心規劃建設,優化城鄉服務中心體系
(八)推進綠色城鄉設計,建設珠三角魅力城鄉
四、機制創新和政策保障
(一)加大體制改革力度,落實各項行動的保障政策
(二)建立和完善協調機制,促進規劃一體化
(三)完善規劃法規、標準,增強城鄉規劃的統籌能力
(四)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實施評估考核
五、近期重點項目
城鄉規劃一體化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先決條件和重要保障,是新時期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抓手。為貫徹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統籌城鄉與區域發展、加強規劃協調,加快推進珠江三角洲(以下簡稱珠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根據《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實施〈綱要〉的決定》的部署,編制本規劃。
一、發展背景和現狀分析
(一)要求: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目標導向。
推進珠三角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著力提升城鎮群的整體競爭力是《規劃綱要》提出的重要戰略任務之一。省委十屆六次全會提出,要認真貫徹胡錦濤總書記視察廣東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把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目標和戰略舉措,堅定不移調結構,腳踏實地促轉變,著力推動經濟發展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為積極實施《規劃綱要》明確了近期工作重點。城鄉規劃一方面要深入落實《規劃綱要》關于切實加強統籌城鄉的規劃布局、優化珠三角城鎮群的空間結構、構建城鄉規劃統籌協調的一體化發展格局等要求,同時要優化空間資源的配置,在推進城鄉規劃一體化的進程中大力支撐和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珠三角地區的規劃統籌和空間布局。2005年,省政府公布實施《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2004—2020年)》,明確了區域空間發展策略、總體布局、城鎮中心體系,對廣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區以及珠三角的生態、交通、產業、市政設施等城鎮發展支撐體系提出了規劃指引,并制定了詳細明晰的分級、分類空間管治措施;省人大公布了《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實施條例》,從地方法規的層面予以保障。
當前,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總體要求和政策指引已經明確,區域空間一體化的格局和目標已經確立。一體化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最關鍵最重要是要找準制約和影響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策劃提出破解難點、解決問題的行動和措施,以點帶面地推動區域空間格局的逐步優化、城鄉發展的逐步融合,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二)現狀: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問題導向。
改革開放以來,珠三角地區已逐步發展成為我國城鎮化水平最高、開發建設強度最大的城鎮密集地區之一,至2008年底,珠三角城鎮化水平達80.5%,人口平均密度為863人∕平方公里;建設用地面積8790平方公里,占珠三角土地總面積的16.00.城鄉規劃管理水平不斷提升,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頒布實施以來,珠三角區域重大基礎設施的規劃選址管理得到了規范,區域綠地等重要生態資源的保護得到了加強,城際地區協調規劃的編制得到了推進,同時,珠三角9市均陸續開展了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各市的城市功能定位進一步明確、空間結構進一步融合,珠三角初步形成了多中心、密集化的城鎮發展格局,基本奠定了一體化發展的空間基礎。
但是,由于城鄉規劃在區域層面調控手段、資源的不足,珠三角城鎮群發展長期面臨的問題仍然相當嚴峻,主要表現在:(1)資源利用不集約,土地利用模式粗放,非農建設快速無序蔓延,近20年珠三角建設用地年均增長11%,按目前各市城市規劃建設規模匯總,至2020年珠三角建設用地面積將超越土地總面積的30%,工業用地占總建設用地面積比例也可能超越合理上限的警戒線;2008年,珠三角建設用地地均產出為3.5億元/平方公里,遠低于世界先進城鎮群地均產出水平。(2)城鎮環境質量不高,由于建設模式的粗放帶來城鄉居民區與工業、農業區的無序混雜,區域綠地被肢解并趨于破碎、零散,城鄉建設風貌景觀亟待提升;人居環境備受壓逼,寫意的休閑空間、潔凈的空氣和清潔的水源日益成為稀缺資源;環保設施建設相對滯后,2008年,珠三角城市生活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僅分別為55.9%和63.9%,遠低于世界先進城鎮群的水平。(3)區域協調機制薄弱,區域性設施建設與城鎮功能、布局相脫節;城市之間、各類專項規劃之間缺乏銜接機制和統一的標準體系。(4)城鄉統籌不足,發展資源過于集中在城鎮地區,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差距進一步加大,“城中村”普遍存在,農村“臟亂差”現象比較突出。
珠三角面臨的問題突出地反映了粗放的發展模式難以為繼,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必須成為城鄉規劃一體化進程的主題,構建高效益利用資源、高品質建設城鄉的模式,有效地解決建設發展模式粗放、城鄉區域發展不協調、資源環境壓力大等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
(三)背景: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國際背景和經驗借鑒。
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是當今世界并行不悖的兩大發展趨勢,全球化促進了世界城市的發展,區域經濟一體化催生了城鎮群和城市區域。在兩者的復合作用下,由世界城市及其腹地范圍的經濟實力雄厚的若干城市組成的“世界城市區域”已經成為全球、國家經濟增長的核心動力。同時,城市服務功能和生活質量正日漸成為衡量世界城市發展水平和競爭力的主要指標。隨著我國在世界經濟格局中地位的提升,珠三角地區已經成為我國參與全球化競爭的前沿陣地和戰略空間,亟待通過打造世界城市帶動區域走向高品質的一體化道路,朝著“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的目標邁進。
另一方面,由于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對外依存度較高的珠三角又一次面臨嚴峻的考驗,如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構建低碳生態化、高效能、高品質的空間發展模式,成為了當前各級政府的當務之急和重要使命。為應對全球環境氣候危機和金融危機,國際社會已經廣泛達成“向綠色經濟、低碳經濟轉型十分關鍵”以及只有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才能真正“轉危為機”的共識,將低碳發展策略作為化解資源環境約束、提升區域競爭力的重要途徑,并著力通過建設低碳城市與區域,為城鄉區域發展提供新的經濟增長點,為戰略轉型提供不歇的動力。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除逐步地、有條件地推進產業、能源、交通、建筑以及消費方式的低碳化外,均注意到區域和城市(鎮)的空間格局、土地使用方式對發展是否低碳、高效能、高品質起著結構性及難于反溯的剛性作用,因而將城鄉規劃作為合理配置空間資源、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的基本手段:在區域層面,積極推動區域綠地系統的完善和維護,著力通過大運量公交構建多中心、緊湊集約的大都市空間結構;在城市(鎮)層面,注重城市(鎮)整體形態結構、綜合交通體系模式、基礎設施建設的協調,大力發展公共交通,積極推行公交引導(TOD)的土地開發;在社區層面,通過建設綠色社區、發展綠色建筑和綠色市政等手段營造綠色人居,實現資源節約。
世界潮流必須把握,先進經驗應當借鑒,打造世界城市、提升區域的國際競爭力,確立低碳生態化模式、引領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值得處于金融危機和資源緊缺雙重壓力下的珠三角積極探索。
(四)轉型: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的主題和途徑。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當前珠三角的首要戰略任務,構建低碳生態化、高效能、高品質的發展模式應當成為轉型的方向。城鄉規劃必須遵循這一發展方向并為之提供有力的支撐,提出實現轉型的明確路線圖,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對城鄉區域一體化發展所獨具的長期性、結構性、先導性的綜合調控作用,切實落實好《規劃綱要》關于探索科學發展模式、深化改革、先行先試的要求,率先建立新的規劃建設模式,在空間資源配置上遏制“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傳統發展方式,引導走“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新型工業化道路以及“高聚集、高效能、高質量”的新型城鎮化道路,從而促進珠三角實現跨越式發展,早日建設成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世界級城鎮群,確保全省當好推進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排頭兵。
二、規劃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珠三角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在既定的城鄉區域空間格局下,抓住關鍵、突出重點,構建低碳生態化、高效能、高品質的城鄉規劃建設模式,明確城鄉區域一體化發展的路線圖,促進城鄉的融合和區域的協調,推動珠三角空間格局的優化、城鄉人居環境質量的提升,為建設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競爭力的世界級城鎮群提供強大支撐。
(二)總體思路和技術路線。
以為珠三角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供有效的空間載體為主題,以構建低碳生態化、高效能、高品質的城鄉規劃建設模式為統領,以《規劃綱要》關于統籌城鄉、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等有關要求為導向,深化《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所確定的一體化區域空間格局和發展策略,積極借鑒發達地區成熟的先進經驗,針對珠三角一體化進程中最迫切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從總體模式創立、中心城市帶動、區域戰略資源調控、重點地區優化、關鍵因素引導、政策機制保障等不同層次、側面,抓準重點,安排規劃行動和措施。
——以構建低碳生態化、高效能、高品質的城鄉規劃建設模式為統領,優化空間資源配置,支撐和促進珠三角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以將廣州、深圳打造為世界城市為引領,提升城市服務功能和生活質量,帶動區域一體化、提升國際競爭力。
——以“環珠江口灣區”為創新載體,攜手港澳共同打造大珠三角發展方式轉變示范區和宜居宜業的精華區,以點帶面、攜領區域一體化發展。
——以協調城際軌道交通廊道、樞紐與城鎮空間布局、功能優化的關系為抓手,引導珠三角城鎮群緊湊和一體化發展,促進綠色出行、緩解環境壓力。
——以區域綠道網為載體,構建“區域綠道-城市綠道-社區綠道”的綠色廊道網絡體系,奠定珠三角低碳發展的生態框架,提供健康的可供游憩娛樂的綠色開敞空間,實現保護生態、改善民生、發展經濟的完美結合。
——以“城鎮增長區”為重點優化的類型區,明確新型城鎮化的目標和策略,著力培育新城和新型社區,促進城鄉融合。
——以推進公共服務中心規劃建設為重點,完善區域服務體系,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一體化。
——以推行綠色城鄉設計、建設魅力城鄉為抓手,將城市建設成為體現優秀文化和良好生態的聚集體,改善鄉村建設品質,塑造分野明顯、各具魅力的城鄉風貌。
——以創新機制、加強協調為保障,建立城鄉之間、城市之間、各類專項規劃之間的銜接機制、制度和標準體系;加強政策配套,確保本規劃提出的各項行動計劃得到落實;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和評估。
(三)規劃目標
以創新發展模式、優化城鎮群空間布局、提升城鄉人居環境為目標,將珠三角建設成為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競爭力世界級城鎮群,進而發展成為融合良好生態、多元文化藝術、優質生活、現代產業等元素的一體化世界城市區域。
——創新發展模式。至2020年規劃期末,完整構建維護珠三角生態安全的區域綠地體系,確保區域綠地占珠三角土地的總面積不低于35%,其中自然保護區面積得到增加;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高,實現土地利用模式的轉變,集約城市(鎮)、村莊建設,通過城鎮更新釋放土地潛能;實現產業進園并推動低碳化的經濟轉型,促進產業升級調整和合理布局;構建安全經濟、高效便捷、低污染與低能耗的綠色交通系統,區域交通一體化水平顯著提高,城市(鎮)公交出行比例大幅提升,其中大城市公交出行分擔率達60%以上;市政建設、城鄉建筑等方面節能、低沖擊開發措施得到切實推行。在規劃近期,至2012年,珠三角區域綠道建成里程數超過1690公里,通過“三舊改造”盤活建設用地6萬公頃,大城市公交出行分擔率達到35%以上。
——優化城鄉區域空間格局。至2020年規劃期末,將廣州、深圳建設成為世界城市,引領區域一體化;三大都市區多元化發展:廣佛肇都市區形成多中心梯度分布的空間發展格局,廣佛同城化發展,整體輻射能力加強;深莞惠都市區形成以深圳為核心,東莞、惠州為次中心,重要發展廊道為依托的多中心點軸發展格局;珠中江都市區形成多中心均衡分布的空間格局,人口城鎮化水平達到85%以上。環珠江口灣區建成珠三角的創新核心、生態核心、高端服務中樞和多元文化融合區。基于公共交通引導的區域城鎮體系和區域空間發展模式得以確立,傳統低密度、蔓延式的發展態勢得到有效遏制;圍繞區域軌道交通樞紐站點建成一批城市(鎮)新區,城鄉融合水平、融合程度顯著提高;保障各類規劃銜接的機制與制度、標準得以建立和完善。在規劃近期,至2012年,城際軌道交通樞紐站點及周邊地區全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或完成修編)并有效實施;廣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區一體化規劃以及環珠江口宜居灣區重點行動計劃完成近期實施評估:“三規合一”機制初步建立,城鄉區域規劃信息平臺基本建成。
——提升城鄉人居環境質量。至2020年規劃期末,人們的出行和交往更加便利,建成以廣州為中心、主要城市間1小時互通的城際軌道交通網;區域城鄉公共服務中心體系進一步完備,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一體化,建成1小時服務圈:“區域綠道—城市綠道—社區綠道”的生態休閑體系得以建立,建成1小時區域休閑生活圈;建成一批設施完善、環境優美、體現循環經濟理念的綠色社區;市政設施水平不斷提高,城市(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城市(鎮)生活垃圾處理率達到100%;城市(鎮)、鄉村景觀風貌明顯改善。在規劃近期,至2012年,城市(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80%左右,城市(鎮)生活垃圾處理率達85%左右,城市(鎮)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5%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2平方米以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覆蓋率達80%以上;珠三角所有設市城市、中心鎮完成或啟動一項以上特色風貌街區復興工程。各市創建宜居城鄉工作實績考核評分逐年有所提升。
三、主要任務和規劃措施
(一)構建低碳生態化、高效能、高品質的城鄉規劃建設模式,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一體化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城鄉規劃應以實現低碳生態化、高效能、高品質發展為目標,優化空間資源的配置,促進集約、高效發展,確保在推進城鄉規劃一體化的進程中為珠三角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提供堅實的空間載體。
1.優化區域生態結構和產業布局,構建低碳發展的總體框架
推進珠三角多層次、網絡化的區域綠地體系的規劃建設。整合珠三角多元自然生態資源和綠色開敞空間,明確城市(鎮)建設用地增長邊界,有效控制非農建設無序蔓延。強化區域綠地的規劃管制,嚴格執行占補平衡措施,對區域綠地內違法建筑予以清退并按要求進行復綠建設,通過嚴格的空間管制確保對生態和環境資源的保護真正落實到位,維護區域生態安全。
優化珠三角各城市(鎮)的產業布局。在城市(鎮)總體規劃功能分區的指引下,合理布局產業的研發、制造、銷售功能:有機配置研發、設計與科研院校,促進先進研究成果轉化為生產力;在城市(鎮)增長區合理規劃先進制造業園區,大力推行產業入園;在商業區建立營銷部門,便于與消費者建立廣泛聯系。注重土地挖潛,結合城市(鎮)對用地功能的調控,鼓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自主創新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推動產業結構高級化,達到產業布局的低碳化、循環化。確定一批工業園進行生態園區的試點建設,在產業結構、環境影響方面起到示范作用,打造一批綠色特征明顯、環保節能、舒適高效的現代化工業園區,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
2.轉變土地利用模式,實現城市(鎮)、村莊集約建設
優化空間形態和土地利用結構。以城鄉規劃為主要手段,大力優化土地利用方式、城鄉發展形態、產業結構和布局,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對各級城市中心、城市新區、產業園區、大學園區、生態廊道、交通廊道等基本要素進行空間統籌,根據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的要求,明確不同的規劃政策和建設標準,調整和優化用地結構。對于各級城市中心及其增長區、城市新區、村莊,要采取緊湊式布局和集約式開發,并注重和滿足各類民生服務、人居環境建設的用地需求;對各類產業園區要加快更新、置換、提升、改造,控制低端工業用地的比例,不斷提高高端服務業以及生態用地比例,防止工業用地的過分擴張導致居住環境惡化;對生態開敞空間、生態廊道、交通廊道的用地,要納入城鄉規劃的強制性內容,實施嚴格的保護和監管。
發展緊湊城市(鎮)。積極推行公交引導(TOD)的土地開發模式。科學構筑城市軌道、快速公交、常規公交干線等大流量的公共交通通道,對通道沿線及站點周邊地區適度提高土地開發強度,圍繞站點緊湊布局居住、辦公、商業、公共空間等功能,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促進城市(鎮)布局緊湊化發展。
提倡建設城市(鎮)綜合功能區。減少城市(鎮)就業與居住的空間距離,減少無效交通,提高土地的資源效益,避免因通勤導致的長時間鐘擺式交通,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城市(鎮)鄰里模式。城市(鎮)街區尺度控制應以安全、舒適、公平為原則,充分考慮步行和自行車的需求。
釋放城市(鎮)土地潛能和提高綜合承載能力。以存量用地改造為核心,推動城市(鎮)發展模式向“非用地擴張型”的轉變。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舊城鎮、舊村莊和舊廠房等“三舊”改造計劃,通過城市(鎮)更新,以內涵提升方式挖掘土地潛力,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城市(鎮)更新要結合產業升級和功能置換,優化產業結構并優先保障公共配套服務設施、交通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公共綠地、政策保障性住房等的用地需求。積極開發地下空間,深度挖掘城市(鎮)空間利用潛力,提高土地資源的綜合承載力。
集約村莊建設。在廣大鄉村地區,通過集中建設中心村、整治“空心村”,建設農民公寓、改造集體工業廠房,整理農村閑置宅基地、促進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等手段,提高鄉村地區的土地利用效率,建設用地集約、環境良好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3.構建安全經濟、高效便捷、低污染低能耗的綠色交通系統
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改善公共交通服務水平,確立公共交通的主體地位。加快推進大運量的城際、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積極發展快速公交,構建多層次的公共交通線網體系。充分發揮軌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的骨干作用,注重各種交通方式之間的銜接,通過常規公交的銜接、聯結、延伸和補充,提高公交覆蓋率;因地制宜規劃建設公交專用道,全面提高公共交通運行速度和運轉效率。控制私人機動車出行數量。
建立城市(鎮)慢行交通系統。在城市(鎮)綜合交通規劃中必須編制步行和自行車等慢行系統的專項規劃,積極開展步行專用系統和自行車專用系統的詳細設計,加強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與公共交通系統的接駁;將步行道、自行車道與機動車道相隔離、分離或單獨成線聯網,營造安全、便捷、舒適、優美的城鎮慢行出行環境。通過提高城市中心區和就業崗位密集區的停車收費、實行針對小汽車區域性擁堵收費等交通需求管理手段,抑制高能耗、低效率的交通方式。
4.營造綠色人居,實現資源節約
建設綠色社區。社區的建設應綜合考慮太陽能利用、景觀生態化、科學綠化等因素,開展規劃和技術的創新。在建筑布局上,充分考慮自然通風、日照等條件;在空間形態上,合理布局開放空間,精心設計公共空間和街道環境;在建材方面,最大限度取自于當地,以降低能源消耗并減少材料廢物;在節水方面,注重雨水收集,將雨水和污水的循環處理運用于社區綠化、景觀、公共衛生等。各市要通過示范性項目或者科技地產項目帶動創建一批設施完善、環境優美、落實循環經濟理念的綠色社區,推動生活綠色消費。
發展綠色建筑。大力推廣建筑節能,在建筑設計和建設過程中充分考慮能耗的平衡,鼓勵使用可循環材料;建筑單體設計時要注重設置遮陽構架,結合淺色涂料、屋面保溫、節能玻璃的利用,達到建筑節能目的。倡導采取地下、半地下的停車庫建設方式,倡導設備用房采用地下構筑物;適當控制住宅面寬與進深的關系,節約土地利用。建立建筑節能標準體系,加快推進建筑節能技術的應用。
發展綠色市政。開展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與循環利用,走垃圾減量化、再利用、循環經濟的道路。針對不同功能區制定不同的垃圾分類方法,在分類的基礎上采用有機垃圾生化處理技術,全自動、全封閉將垃圾降解,同時,將產出的高效有機肥料直接循環利用于城鎮和居住區的綠化。開展綠色照明,推廣和應用太陽能路燈及半導體照明相結合的系統LED路燈,在城市(鎮)主干道、景觀路率先安裝,并逐步在城市(鎮)公共建筑、大型商業建筑、廣場、公園等推廣,達到珠三角整體節能減排的目的。
發展清潔能源。推進技術進步,促進能源效率的提高,大力發展低碳和無碳能源,加速推廣利用天然氣,大力發展核電,深入開發風能、太陽能、地熱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斷優化能源結構,提高清潔能源在省內能源利用的比重,減少酸雨形成和減緩大氣溫室效應。
循環利用水資源。體現循環經濟理念,惜水護水。開展雨洪利用:修復珠三角河湖生態功能,有效發揮河湖滯蓄雨洪能力;新建擴建蓄水水庫,全面提高蓄水能力;城鄉建設要遵循低沖擊的開發理念,科學設置雨水收集系統,并大面積應用可滲透地面,確保建設后的外排雨水設計流量不大于開發建設前,確保接納的雨水成為可再生利用的水資源,減輕開發建設對自然生態的沖擊。結合污水處理廠布局,進行污水循環再生。污水經必要的深度處理后優先用于市政和農業用水,以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恢復水生態,保護水環境,實現人與水的和諧發展。
(二)建設廣州、深圳世界城市,打造珠三角世界城市區域,提升城鄉區域一體化的品質和國際競爭力。
具有強大的區域服務和管理職能的世界城市是國家和地區融入全球經濟體系的重要引擎;優質生活環境也已成為世界城市競爭力的重要指標。未來珠三角地區要通過全面強化廣州、深圳的生產、集散、管理、服務和創新等綜合服務功能,提升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和深圳國際化城市的區域輻射和帶動作用,進一步優化區域城鎮-產業空間結構;同時通過建設適宜創業、創新和居住的城市綜合環境,提升中心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引領珠三角向亞太地區最具活力和國際競爭力城市群邁進。
1.廣州加快建設廣東宜居城鄉的“首善之區”和服務全國、面向世界的國際大都市
以世界先進城市為標桿,強化廣州國家中心城市、綜合性門戶城市和區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建設成為廣東宜居城鄉的“首善之區”,建成面向世界、服務全國的國際大都市。
打造綜合性門戶城市、南方經濟中心。加快建設國際航運中心、國際交往中心、亞洲物流中心以及交通樞紐、信息樞紐“三個中心,兩個樞紐”;繼續鞏固華南科技創新中心與國內先進制造業基地的重要地位,率先建立現代產業體系;繼續發揮國際商貿會展中心作用,努力成為區域性現代服務業中心、金融中心乃至現代國際城市。
凸現城市特色和個性,塑造世界文化名城的鮮明形象。繼續強化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區域文化教育中心的作用,弘揚歷史文化,提升城市的包容性和多元化,加強產學研合作、區域合作基地的建設,保護歷史文化名城風貌,建成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具有高度包容性、多元化的世界文化名城;充分保護和合理利用自然地理條件,保持地區生態環境的平衡;探索低碳發展道路。
進一步增強帶動輻射能力。完善區域性管理和服務職能,帶動珠三角區域一體化。積極推動廣州與珠三角其它城市的產業協作,逐步形成總部在廣州、企業在珠三角,決策中心在廣州、運作基地在珠三角的區域產業格局;依托廣州作為區域文化教育中心的地位,向珠三角、全省乃至更大的區域輸出更多的文化、科技、教育等優質服務,帶動區域綜合實力進一步提升;強化綜合性門戶功能,加強新白云國際機場、南沙港和廣州南站等區域性交通樞紐與珠三角其它城市和產業地區的交通聯系,帶動空間結構的優化。
2.深圳打造創新型綜合經濟特區,建設國際化城市
加強制度創新與科技自主創新,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居民生活的改善、社會文化的繁榮與城市地位的提升,強化全國經濟中心和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地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示范市和國際化城市。
走新型發展道路。繼續當好深化改革開放、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先鋒。加快發展高端服務業,發展循環經濟和綠色產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建設經濟發達、社會和諧、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生態宜居、具有中國特色的國際城市;加強城市公共安全,促進城市人口的適度穩定,加強社會公共服務,保障基本居住條件,優先發展公共交通,保障社會民生;保護生態綠地資源,合理利用海洋岸線資源,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保護并建設優良的生態環境。積極推進低碳城市試點,探索經濟以低碳產業為主導、市民以低碳生活為行為特征、社會以低碳社會為建設藍圖,體現中國特色、時代特點、深圳特征的低碳發展道路。
強化面向珠三角的國際化創新服務。充分發揮自主創新和區域協作優勢,積極建設深港創新圈,加強深港雙方在生產研發、創新和知識產權管理、保護和使用等方面的交流,積極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和高端服務業的合作發展。同時利用深圳的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優勢,將技術創新服務向珠三角其它城市和地區延伸,完善區域創新體系,加快形成上下游功能互補的區域產業鏈,形成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國際化水平的區域產業集群。
(三)攜手港澳共建宜居灣區,打造新型發展模式示范區,攜領區域一體化。
憑借環珠江口灣區的核心區位,以及資源基礎、交通條件的優勢,將其打造成為創新基地、服務中樞、生態核心和多元文化融合之區。要攜手港澳通過體制機制和發展模式創新,將灣區作為全面落實CEPA、深化粵港澳合作,以及珠三角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示范區。在實施策略上,要充分發揮灣區建設的區域協同效應,實現粵港澳合作建設、各城市聯動開發,共同提升珠三角一體化的水平,建設引領珠三角、服務港澳、示范全國、享譽全球的宜居灣區。
1.協調灣區開發建設規劃,夯實空間載體、提供配套完善的基礎設施
優化灣區土地利用和功能布局。確立灣區實施低碳發展策略,倡導“清潔生產”和“綠色消費”,通過生產創新、生活創新和生境創新,發展成為大珠三角區域創新、功能提升的核心。為此應立足于發揮灣區當前環境品質較高的有利條件,按照產業發展與環境生態保護并重的原則,協調灣區內各城市(鎮)的生產、生活、生態等用地安排,優化功能布局,確保灣區成為承載珠三角產業升級和區域高端服務功能集聚的優質空間,支撐區域創新基地、服務中樞、生態核心和多元文化融合區的形成。通過編制跨行政區域的聯合規劃,以及建立土地利用和項目建設互相通報、市政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機制等手段,實現相鄰城市在灣區內的土地利用協調、設施和交通對接,并且創新土地開發利用模式,促進集約發展;重點關注、協調各市的填海造地計劃,避免過度開發而引發區域生態問題;合理確定生產性岸線的規模、開發模式,確保生產岸線與生活岸線相協調。
協調灣區交通發展。整合灣區內機場、港口、軌道等重要交通資源,進一步增強灣區與珠三角其他地區以及港澳各級交通樞紐的有效銜接,實現各類經濟要素的高效流動。當前應重點推進灣區內重大交通設施的建設、加強灣區與珠三角區域交通的有機銜接,為高端服務功能和區域創新基地的建設創造有利條件。
2.深化粵港澳跨界合作,強化灣區創新功能和輻射帶動能力
在灣區規劃建設若干粵港澳合作區域,促進高端服務業的聚集:將廣州南沙黃閣地區打造成為穗港澳現代服務業特別合作區,將廣州番禺石壁地區打造成為港澳服務外包中心,將深圳前海地區打造成為深港聯合共建國際大都市區的試驗區,將珠海橫琴新區打造成為粵港澳緊密合作示范區。建立聯合創新體系:依托廣州科學城—廣州大學城—廣州生物島—佛山高新區、東莞松山湖—深圳光明新區—深圳大學城—深圳高新區—香港、中山火炬開發區—珠海唐家灣—珠海大學園區—珠海金灣—澳門三大發展帶,在灣區規劃建設若干粵港澳合作創新區,打造全球著名的創新中心和成果轉化基地,帶動大珠三角產業轉型升級。
加大體制創新和先行先試力度。在CEPA框架下進一步擴大開放,在試點制度設計、體制創新、港澳經濟合作事項等方面先行先試,以各類合作區域作為加強粵港澳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方面深度合作的重要載體和先行區,率先探索建立合作方式靈活、合作主體多元、合作渠道暢順的新機制,為全國建立更寬領域、更高水平的開放型經濟新格局提供經驗。
3.整合和提升灣區生態文化資源,營造世界一流人居環境
加強對灣區生態環境的保護。在灣區內執行最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重點保護好濕地、河網、紅樹林保護區、候鳥及其棲息地保護區,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對區域綠地的侵蝕。嚴格限制對生態環境有負面影響的建設項目,積極構建灣區產業的生態系統,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積極利用新能源,構建灣區循環經濟體系。建立灣區環境保護監測與區域聯防聯治機制,通過區域大氣環境和水流域治理,遏制環境污染,確保灣區成為珠三角的生態核心。
重點推進灣區濱水休閑游覽網絡的建設。積極改變目前對濱水地區僅局限于建設港口或布局臨港工業的開發利用模式,推動對濱水區域的綜合開發,特別對濱水岸線功能配置進行合理調整。應當注重濱水岸線公共功能的開發利用和景觀建設,建設開放性、高可達性、人性化的魅力水岸系統。以區域綠地、公園綠地和綠道網為重點構建灣區開敞空間體系,結合交通網絡建立充分體現陽光海岸、人文水網的區域休閑游覽網絡。大力強化灣區的休閑旅游功能,以灣區休閑旅游發展帶動珠三角人居環境的改善,并提高灣區的知名度和凝聚力。
促進多元文化融合。充分挖掘灣區嶺南水鄉特色,對具有代表性的歷史聚落、傳統街區和文化遺跡進行重點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整合歷史文化資源。整合民間層面的多元文化特征,構建包括珠三角嶺南傳統文化及新興城市移民文化、香港國際都會文化和澳門歐陸風情文化在內的“多元文化融合之區”,凸顯區域整體文化魅力,塑造灣區文化品牌,提升灣區國際化水平。積極搭建灣區國際交流與合作平臺,吸引國際高端人才在灣區居住、就業,建成享譽全球的宜居灣區。
(四)引導區域公交網絡與城市-區域空間發展良性互動,促進城鎮群緊湊、有序和一體化發展。
積極借鑒以大運量區域公交走廊支持區域緊湊發展和土地集約利用的成功經驗,以珠三角地區業已確定的“一脊、三帶、五軸”區域空間結構為框架,以已規劃確定的珠三角城際軌道網為主體,科學構筑以城際軌道、客運鐵路專線為主干的珠三角區域公交走廊,依托區域公交走廊的樞紐、站點建設緊湊的聚集中心,強化中心城市的服務功能、帶動城市新區和新市鎮建設,優化城鎮體系和推動區域空間融合,促進“多中心、網絡化”現代城鎮體系的城鄉區域一體化發展模式形成和完善,同時提升土地利用效益、避免非農建設無序蔓延,減少對私人汽車交通方式的依賴、改善交通結構,從而促進區域低碳、高效發展。
1.科學構建以城際軌道、客運鐵路為主干的區域公交網,引導城鎮體系和空間結構的優化
通過區域公交走廊將區域發展軸線上的城市中心區、重要城鎮節點和策略發展地區有機串聯,加強珠三角各級中心城市之間的銜接,改善沿線城鎮節點和新區的交通區位,推動區域一體化發展。近期,在推進廣珠、廣佛肇、穗莞深、莞惠等城際軌道,以及廣深港、武廣客運專線、貴廣、南廣鐵路等項目建設的基礎上,做好規劃協調,實現軌道交通建設和城市(鎮)發展的有效聯動,引導城鎮體系的優化。著眼長遠,做好區域規劃公交走廊、樞紐站點用地的規劃控制,結合沿線的重要城鎮節點、策略發展區,實施聯動建設開發。
2.優化出行模式,實現區域出行公交化
合理分類滿足交通需求。科學組織城際軌道、客運鐵路與城市軌道的分工協作,前者以滿足三大都市區之間的長距離快速交通、都市區內中心城市之間的較長距離快速交通的需求為主,后者以分擔中心城市與直接輻射區密集的通勤交通、大城市內重要組團之間的干線交通以及中心城區內部高強度交通聯系為主。對于以滿足高強度向心通勤交通需求的交通線路,應當打破行政區劃限制,沿線輔以其他大運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建成復合交通走廊,保證半小時至一小時的通勤時間。
加強鄰近城市軌道交通的銜接。相鄰地區城市軌道建設方案必須協調一致,在線路、站位方案緊密銜接的基礎上,鼓勵采取跨界運營或樞紐換乘的方式,為跨界通行提供“無縫”出行方案。
加強軌道公交與其他公交方式的銜接,實現軌道公交樞紐間和樞紐內各環節的有效銜接和高效換乘。除在軌道公交站點設計方案以及公交線路規劃中充分考慮接駁的便利外,應當注重城市(鎮)公共交通運營系統的整合,探索加強軌道公交與其他公交銜接的創新方式:如將與軌道樞紐接駁的BRT線路交由軌道運營公司一起經營;鼓勵軌道運營公司與其他公交公司組成股份合作公司,經營重要的“喂給型”公交線路;在進行TOD開發的軌道樞紐周邊一定范圍內開通由軌道公司專營的短途公交線路等。
(五)劃定區域綠地、推進區域綠道建設,實現保護生態、改善民生、發展經濟的完美結合。
以規劃控制為主要手段,劃定和保有區域綠地,確保珠三角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延續性,保障區域生態安全、奠定珠三角低碳發展基礎。在此基礎上,選取重點廊道,以推進生態修復和休閑游憩空間打造為主要手段,建設區域綠道,從而在廣大城鄉地區,建成一個分布合理、相互聯系、永久保持的“綠色空間”系統。
1.構建完整的區域綠地系統,維育區域生態安全、建設綠色低碳珠三角
科學構建區域綠地系統。基于珠三角的自然生態格局和城鄉發展狀況,以山、林、江、海、田為要素,通過連通區域內具有重大自然生態價值和景觀代表性的生態斑塊和生態廊道,形成“兩環、兩帶、三核、網狀廊道”的區域綠地體系,協調城市(鎮)建設發展和生態環境的關系。
劃定生態控制線,嚴格保護區域綠地。“兩環、兩帶、三核、網狀廊道”區域綠地的邊界即構成珠三角生態控制線。生態控制線一經劃定,應實行長久性保護,嚴格限制一般性的開發進入。以生態控制線強化城市(鎮)增長邊界的控制,遏制城市(鎮)建設的無序蔓延,形成科學合理的生態空間格局,引導城鄉空間緊湊、集中、高效發展,促進城鄉可持續發展。各市在具體落實生態控制線時,應明確重點管理區邊界,由地方實施空間管理,由省實施監管。適時制訂《珠三角區域綠地規劃建設管理辦法》。
2.重點推進區域綠道網建設,實現保護生態、改善民生、發展經濟的完美結合
在規劃確定珠三角完整的區域綠地體系的基礎上,沿著河濱、溪谷、山脊、山谷等自然和人工走廊建立線型開敞空間——綠道,串聯珠三角重要的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歷史古跡和城鄉居住區等。在區域層面,要形成6條總里程數超過1690公里、服務人口約2560萬、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區域綠道(省立)。各市要積極規劃建設城市與社區綠道,與區域綠道(省立)相連接,形成“區域-城市-社區”三級綠道網絡,營造更多人文要素與自然生態要素緊密結合的區域生活休閑空間,確保城鄉居民休閑活動的暢達流通,滿足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休閑游憩需求,并帶動第三產業特別是旅游觀光、度假產業的發展,實現保護生態、改善民生、發展經濟的完美結合。
精心籌劃區域綠道建設。按照“一年基本建成、兩年全部到位、三年成熟完善”的要求,用三年左右的時間把珠三角綠道打造成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宜居城鄉、惠及廣大百姓的標志性工程。認真貫徹“省統籌指導,地方政府建設為主”的原則,省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指導,督促各地實施好區域綠道總體規劃綱要和技術指引。珠三角各市要從自身實際出發,依據省的統一規劃和標準,組織編制詳細規劃并實施建設,限期建成:2010年各市要將市域內70%以上的區域綠道建設成型,并實現城市之間互聯互通。其中,廣州確保在亞運會開幕前、深圳確保在大運會開幕前全面建成市域范圍內的區域綠道;2011年底珠三角各市要建成全部區域綠道并投入使用;2012年珠三角綠道網要配套完善各項設施,形成新的旅游熱點和經濟增長點,實現區域休閑生活一體化。
(六)重點優化城市(鎮)增長區,培育新城和新型社區,促進城鄉融合。
積極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針對珠三角城郊地帶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功能混雜、公共服務薄弱、景觀特色模糊等嚴峻問題,當前重點要將城市(鎮)增長區,即城市(鎮)的現狀建成區邊界線與規劃建成區邊界線之間的地區,作為促進城鄉融合的核心區和切入點,根據城市(鎮)總體規劃實施有效引導和精細化管理。對城市(鎮)增長區,要明確其城鎮化的目標和策略,科學提升功能、合理規劃布局,從而優化人口與土地使用結構,提升發展質量,達到以城帶鄉、城鄉融合的目的;要以建設新城以及多元化新型社區為重點,促進城市(鎮)精明增長,帶動鄉村健康城鎮化,同時實現珠三角城鄉建設由目前沿交通干線無序蔓延,轉向有序增長、用地集約的模式。
1.全面統籌城市(鎮)增長區的發展,明確發展策略
在珠三角區域的整體層面明確城市(鎮)增長區的人口和建設用地增長規模,在確保生態環境的前提下確立與珠三角地區各世界城市、區域性中心城市發展定位相符合的開發時序,建立科學的增量土地供應機制,探索研究世界城市、區域性中心城市、一般城市(鎮)的增長區建設用地供應的優先順序和優先條件,促進城鎮增長區科學發展。土地供應要明確用于公共利益、重大基礎設施和宜居建設的用地比例,防止產業用地、尤其是低端制造業用地過分擴張導致居住環境惡化。
2.建設新城,引導城市(鎮)增長區發展轉型
大力建設新城。以軌道交通、高速公路、公共交通等大交通體系建設為導向,以工業園區以及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為載體,高標準規劃建設一批用地緊湊、產業先進、功能混合、資源循環、生活多元的新城,成為珠三角城鄉一體化發展示范區。以新城建設引領珠三角城市(鎮)實現組團式有序增長,引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廣佛肇都市區應以城際拓展區以及外圍戰略節點為重點,整合新客站周邊地區、芳村-桂城地區、廣州東部港城、廣州空港新城的發展,大力推進廣州知識城、黃埔臨港商務文化區、蘿崗中心區、南沙濱海新城以及佛山東平新城、順德德勝新城、高明西江新城、三水云東海新城、肇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旺)等新城建設;深莞惠都市區應以優化城市組團結構、挖掘土地潛力為重點,推進深圳光明新城、龍華新城、坪山新城、大運新城以及東莞松山湖、惠州南部新城、東江科技新城等新城建設;珠中江都市區應以建設城市外圍組團為重點,推進珠海唐家灣、高新區、大學園區、金灣、西部中心城區以及江門濱江新區、中山東部濱海新城、中山城市新發展區等新城建設。各新城應以《廣東省城鎮化發展“十二五”規劃》為依據,明確功能定位,做到優勢互補、分工合作、錯位發展,建設成為現代化新型都市。
新城建設應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強調功能開發平衡,注重居住、就業、商業、購物、辦公、文化娛樂、休閑、公共設施等方面的平衡協調發展,為新城居民提供多元化、綜合化的城市服務;注重人口規模、就業容量以及生態容量的平衡,在“生態優先、適度規模;節約資源、緊湊發展”的理念下,明確新城的合理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科學安排各功能用地比例,建設綠色生態的新型社區以及產業集聚區,創造安居樂業、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宜居家園。
新城區建設要統籌安排鄉村生活與生產用地,引導鄉村地區健康城鎮化。在生產用地方面,要按照“集中發展、統籌利用”原則,在新城產業集聚區(工業區)內優先安排農村經濟發展用地,用以置換農村零散、低效的工業用地,尤其是位于生態廊道、景觀廊道內的工業用地,促進工業用地的高效使用,同時將原有的鄉村工業用地優化為新城公共基礎設施用地、開敞空間以及政府儲備用地,促進城市(鎮)整體形象與景觀風貌提升。在居住用地方面,新城建設應優先布局農村住宅集中建設區,統一完善配套設施建設,實現農村住宅集中建設區與城市型居住區的協調布局,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引導農村居民向城鎮居民轉變、農村社區向城鎮社區管理體制轉變、村莊形態向城鎮形態轉變,實現健康城鎮化。
3.建設多元化社區,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切實關心城鄉居民住房需求,統一規劃布局各類居住用地,在城市(鎮)增長區合理統籌安排各類社區,對各類不同社區進行有機組合,積極引導鄉村社區向城鎮社區發展方式轉變,合理構建居住密度分布體系。合理制定實施時序,分期建設不同類型社區,從而最終形成體面、安全、便利、疏密有秩、適用于不同群體的混合居住環境。
建設多元化社區。推進城市(鎮)增長區的居住模式由“鎮-村”型農村社會管理向“街-居”型城鎮社區管理轉化。突出行政管理體制轉型在鄉村城市化或提升區域競爭力過程中的核心作用。與增長區建設同步,農村管理機制要及時轉變為現代城市管理體制,并配套相應的產業經濟和社會管理等政策指引,以促進文明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以村民居住為主的社區,應當堅持“統一規劃、統一供地、統一標準、統一配套、統一建設”的原則,推進集中居住,通過完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以及加強與城市(鎮)相關設施的銜接,提升人居環境質量;以郊遷市民為主的社區,應著力創造高品質的宜居環境,增加智能性配套設施,建設綠色、智能社區,滿足工作與學習需求,為居民提供多樣化的生活方式。
營造公共空間促進各類社區融合發展。統一規劃建設多層級的公共服務體系,采用大社區、小街坊的空間模式,以密集的公共場所縫合多階層的公共活動,以公共空間介質創造多樣化的交往空間,加強不同收入水平居民之間的良性互動,促進各類社區由小區封閉模式向開放型服務模式轉變。改善和提高中低收入社區的公共交通及公共設施配置的水平,縮小社區居住環境差異,促進珠三角城鄉融合。注重社區個性設計,在建筑風格、配套設施、住宅開發類型的定位等方面進行針對性的規劃設計,反映城市(鎮)的歷史文化傳統,體現地域文化特點,以適宜的物質空間設計促進社會和諧、環境融合。
(七)推進服務中心規劃建設,優化城鄉服務中心體系。
以構建“區域—城市—城市分區—居住區—居住小區(鎮)—居住組團(村)”多層級、體系完備的服務中心體系為目標,針對珠三角目前區域層面服務中心缺乏統籌、亟待強化,以及居住區—居住小區—居住組團或者鎮—村層面服務中心建設、配套滯后的現狀,抓住兩頭,重點推進。區域層面以強化區域性服務中心為重點,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帶動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居住區—居住小區—居住組團或者鎮—村層面,以建設、配套基層公共服務中心為重點,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覆蓋率,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一體化。
1.打造區域性商務中心,重點提升區域生產服務能力、促進產業轉型
依托區域公交網,圍繞公交樞紐建設一批區域性服務功能集聚區,通過更新建筑功能、建設新型服務設施和大力營造開放空間等手段,提升其活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區域性服務中心,在促進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發展的同時,加強生活性服務配套,推動城市(鎮)功能的提升和城鄉區域一體化進程。
打造區域綜合性生產服務中心。主要依托廣州珠江新城—員村地區、廣州環市東地區、深圳福田中心區、深圳前海地區、珠海主城區、珠海十字門商務區、佛山東平新城、東莞主城區、中山主城區、江門蓬江區、惠州主城區、肇慶主城區等,重點強化總部經濟、商務、金融和保險等綜合性服務功能,帶動區域整體發展。
打造專門化新興服務業中心。主要依托廣州白云空港區、廣州新客站地區、廣州蘿崗中心區、廣州南沙新城、深圳龍華新城、深圳寶安空港區、珠海西部地區、順德德勝新城、東莞松山湖、東莞虎門、長安濱海新區、中山東部濱海新城、江門濱江新區、惠州大亞灣、肇慶鼎湖等新城,重點發展研發、會展、創意、教育等專門化的新興服務功能,發揮地區性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地區產業升級。
打造城郊型生活性服務業中心。主要依托廣州花都、番禺新城、廣州新城、廣州知識城、廣州新塘、廣州增城、深圳布吉、珠海金灣、佛山高明、佛山獅山、佛山九江、東莞麻涌、東莞樟木頭、江門臺山廣海灣、惠州火車站周邊地區、惠州惠東等地區,以建設新城以及多元化新型社區為重點,加強規劃引導,集中配套建設購物、娛樂等生活性服務功能,吸引大量鄉村居民定居,發展成為拉動珠三角鄉村城鎮化的主要載體。
打造區域性商務中心(區域CBD)。打造區域性服務中心的重點是,將廣州環市東地區、廣州珠江新城—員村地區、深圳福田中心區、深圳前海地區、珠海主城區、珠海十字門商務區等地區打造成為珠三角最具區域服務和帶動功能的區域CBD,形成帶動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乃至全國發展的創新和高端服務中心,強化大珠三角世界城市區域的核心競爭力。
2.強化基層公共服務中心建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一體化
分類建設、提升城市(鎮)基層公共服務中心。面向居住區—居住小區—居住組團層面的基層服務中心,應以提供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基本社會保障、就業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為主要方向。逐步改變當前只重視市級、區級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的做法,按照國家相關規范、標準,加快基層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建設和提升優化。對城市(鎮)中心區的基層公共服務中心,應以提升服務能力、調整優化布局為主,協調其與公共交通布局的關系,提高其可達性和出行空間的舒適性;對于城市(鎮)增長區,應當結合新城建設和城市(鎮)更新,將基層公共服務中心建設作為引導城市(鎮)空間緊湊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和塑造城鄉特色風貌的重要手段之一,盡量結合公共交通樞紐站點布局服務設施,統籌考慮基層公共服務需求和新產業發展的需求,建設緊湊布局的新城、新社區,避免不必要的社區割裂和重復建設。要注重通過加強交通聯系等方式,實現對鄉村地區的服務延伸,一定程度上滿足農村居民的公共服務需求。
因地制宜地扶持鄉村地區的基本公共服務建設。逐步改變長期以來忽視鄉村地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現狀,一方面大力推進城市(鎮)公共服務功能向外圍的延伸,另一方面要針對廣大鄉村居民點布局較為分散的特點,在鎮域甚至更高層面統籌規劃基本公共服務中心,根據“遷村并點”計劃、居民規模、產業特點和生活方式等,以中心村為重點推進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對于具有一定人口規模和產業基礎,在短期內不能遷并的非中心村,要通過加強其與中心村之間的交通聯系,以及有針對性地設置適當服務設施等方法,為村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從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鄉村地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應當注重凸顯鄉村風貌,其選址應當盡量結合水塘、古樹、宗祠等自然、人文景觀資源,充分利用村部、公交站點等已有公共設施基礎,建立獨具鄉村特色的基層公共服務中心。要逐步建立公共財政保障下的村莊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和管理的長效機制。
(八)推進綠色城鄉設計,建設珠三角魅力城鄉。
以塑造富有魅力的城鄉景觀風貌為目標,大力加強城鄉設計,確保珠三角城市(鎮)、鄉村的景觀風貌各具鮮明特色,在城市(鎮)體現高效、緊湊、時尚又不失地域特色的城市文明,在鄉村營造悠閑、疏緩、傳統又具備現代內涵的鄉村文明。協調城鄉風貌,致力構建城鄉一體化的開敞空間體系,實現珠三角城市(鎮)、鄉村與自然基質的和諧共存,增強區域認同感和歸屬感。
1.著力提升城市(鎮)景觀風貌,建設生態良好、藝術和文化涵養深厚的魅力之城
高效整合城市(鎮)各功能系統,構建復合型空間。在城市(鎮)內部充分發掘節能潛力,在多學科參與的基礎上,強化綠色與可持續的理論和技術在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建筑設計等多層次領域中的應用:強化以節能、環保、高效為核心的城市(鎮)支撐系統(包括分布式能源系統、地下空間系統、綜合管廊系統等)的集成與運用,提高城市(鎮)公共資源的利用效率;建立結合自然的城市(鎮)開放空間系統,引入自然生態要素,減緩城市(鎮)的熱島效應、干島效應、濕島效應、雨島效應和渾濁島效應,改善城市(鎮)生態環境;搭建以網絡化、數字化為核心的城市信息系統平臺,為實現復合型城市(鎮)空間各系統的高效整合提供先進的技術支持。通過廣泛的部門協商和公眾參與,實現城市(鎮)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促進城市(鎮)復雜系統的良性運轉,從而構建資源集約節約、功能構成優化、設施系統完善、環境生態宜人、技術理念先進的復合型城市(鎮)空間。
打造高質量的城市(鎮)公共空間。充分發揮公共空間在構筑整體城市(鎮)形態、提升城市(鎮)形象中的統領作用,珠三角各市、各鎮應盡快制定具有系統性、連續性的公共空間專項規劃,對城市(鎮)街道、廣場、濱水地區、公共綠地,以及因建筑后退紅線形成的臨街空地、小廣場、底層架空的騎樓空間,以及跨越不同用地范圍通向交通樞紐或重要公共設施節點的空中連廊、地下通道和公共豎向交通空間等公共空間,要明確其整體系統結構和設計指引,對其中的核心區公共空間,要開展景觀設計,建立立體化、多用途層次,具有可達性、可用性、人性化以及體現嶺南文化特色的高品質公共空間,增添城市(鎮)魅力、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實現“市市有天堂”,為人民群眾創造舒適、便利、宜人的環境,使每一個城市、每一個城鎮都成為富有效率和情感的有機整體。
延續城市(鎮)歷史文脈。注重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群的保護與更新,劃定歷史文化保護區、歷史街區和歷史建筑群保護區域,妥善制訂保護與利用策略,使之成為城市(鎮)歷史文化特色的重要展示區,并與城市(鎮)生活、城市(鎮)發展緊密結合,保留富有嶺南傳統文化特色的城市(鎮)記憶,結合其他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聯合開發旅游產品。科學、有序地推進城市(鎮)老街區的整飾或重建,對于區位條件好、風貌獨特而人居環境亟待改善、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老街區,要優先列入復興計劃,以此提升城市(鎮)整體風貌、改善民生、拉動經濟發展。將老街區或特色風貌街區作為城市(鎮)公共空間重要節點,組織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體系,促進低碳發展。力爭至2012年,全省所有設市城市、珠三角所有中心鎮至少完成或啟動一項老街區復興或者特色風貌街區建設工程。
提升城市規劃和設計水平。推進和加強能夠體現地域特征的城市(鎮)色彩規劃,明確城市(鎮)主、輔色調體系等,劃定合理的城市(鎮)色彩分區,確保城市(鎮)色調和諧、特色鮮明。科學構建系統的視廊和多層次的標志體系,進行合理的景觀視線規劃、保證城市(鎮)主要視線廊道的連續性,適當打造有特色、高品位的標志性節點和建(構)筑物,塑造令人難忘的城市(鎮)意象,彰顯魅力。打造精品建筑物和建筑群,以點帶面引導城市(鎮)建筑整體藝術水平的提高。
2.改善鄉村景觀風貌,建設魅力鄉村
加強村莊規劃,分類指導村莊建設。珠三角各市應結合當地自然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產業特點,劃定不同類型的村莊,分類規劃、分類建設:對擁有深厚歷史文化積淀的村莊,列為“保護型村莊”,在保護傳統風貌格局的基礎上,建設富有鄉村自然生態和嶺南歷史文化特色的鄉村旅游景區(點),促進農村經濟多元化發展;對區位條件和經濟基礎較好的中心村,列為“發展型村莊”,適當發展服務功能,為周邊鄉村提供服務;對一定時期內不需要改變,但缺乏發展條件的村莊,列為“整治型村莊”,嚴格限制非農發展并進行綜合環境整治;對位于城市(鎮)核心區、生態保護區的村莊以及已經退化的“空心村”等,列為“搬遷型村莊”,禁止一切新的建設行為,并在條件成熟時逐步進行搬遷。加強各類村莊的規劃編制力度,力爭至2012年,珠三角村莊規劃覆蓋率達100%.著力構建特色鮮明的鄉村開放空間。設立郊野公園和農業觀光區為主的鄉村特色開放空間,促進城鎮和鄉村的融合、農業和旅游業的融合、生產和休閑的融合。同時,規范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方式,形成高標準、高質量、高效益的農業生產體系,為鄉村開放空間帶來新的活力和吸引力。
切實保護具有較高歷史價值以及自然景觀價值的村落。劃定紫線控制范圍,修復古村傳統格局與風貌;建設富有鄉村自然生態和嶺南歷史文化特色的鄉村旅游景區(點)和旅游村(鎮),整合周邊旅游資源,帶動區域旅游業發展。
積極推進嶺南特色鄉村民居的建設。改變珠三角“城不像城、村不像村”、城鄉特征趨同、個性缺乏的混亂面貌,結合自然環境、地域特點,發掘風土民情、民俗文化、建筑風格與建造方式,營造豐富、多元的鄉村民居,提倡通過“遷村并點”和推廣優秀設計,建設尺度、肌理、形態具有嶺南風格的民居聚落。
四、機制創新和政策保障
(一)加大體制改革力度,落實各項行動的保障政策。
1.適度增強建設用地市場配置的靈活性,促進土地集約、建設集聚
優化城鄉用地布局,建立建設用地流轉的靈活機制。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制度。在用地指標分配和用地審批上實行傾斜政策,對重點發展的新城、生態工業園區、新社區、區域CBD,要通過置換等手段集中建設用地,對一般城鎮適當緊縮供地數量或對其建設項目從嚴控制,避免盲目無序發展。
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積極推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努力使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享有平等權益,以此大力推動“城中村”改造,大力推動城市(鎮)增長區的新城、新社區建設,大力推動農民住宅建設相對集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依法完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出臺“三舊”改造的相關具體規定。按照《關于推進“三舊”改造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若干意見》的要求,進行土地權屬清理。各市結合發展特點和實際需求,加快制定“三舊”改造的相關配套措施,保證“三舊”改造的順利推進。
支持TOD開發模式。鼓勵將軌道交通建設與土地利用開發緊密結合,一方面要嚴格執行土地招拍掛的公平交易政策,另一方面要大力加強軌道交通項目與沿線土地開發項目在規劃、設計等階段的統籌和結合,實現規劃更優、客流更多、換乘更便、土地利用價值更高的積極效果,促進區域一體化、促進城鄉融合、促進低碳發展。
2.加強財政支持,保障各項規劃、建設的資金需求
加大對區域生態環境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強化資源有價和生態補償意識,探索建立生態保護、流域水權交易、流域異地開發等區域生態補償機制,解決開發地區與保護地區之間、受益地區與受損地區之間的利益補償問題,并逐步將生態補償納入法制化軌道,提升各市保護區域綠地、改善區域生態環境的積極性。不斷拓寬珠三角區域綠道網建設的資金渠道,并建立激勵機制。各市政府應安排專項經費,保障綠道建設順利推進并正常運營。
增加城鄉規劃和研究經費預算,保障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編。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視城鄉規劃編制和研究工作,適時開展城鄉規劃研究和編制工作,保障規劃先行,為規劃管理提供依據。
建立長效的低碳城市(鎮)發展機制。各市政府要為企業提供完整的碳排放信息和穩定的減排支持環境。建立融資優惠等激勵機制刺激和引導企業增加對低碳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投入。通過現有的節能專項資金鼓勵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推動低碳技術的發展。
3.適度推動有利于促進城鄉融合的行政區劃調整
適當擴大發達地區城市政府的綜合行政能力。對于經濟發達、城鎮密集地區的城市,適時撤銷鎮一級行政區劃,設立街道辦事處,以強化城市的統籌協調能力;同時,對個別經濟實力較強的重點城鎮,通過強鎮擴權或擴權強鎮等方式,賦予更多行政資源,促進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發揮帶動作用。
加快推進城市(鎮)增長區行政管理體制的轉型。城市(鎮)增長區的鄉鎮管理機制必須及時轉變為現代城市管理體制,提升城市化質量,以避免出現“城不像城、村不像村”的面貌,從而真正實現“三轉型”——農村居民向城市居民轉變、農村社區向城市社區管理體制轉變、村莊形態向城市形態轉變。
4.引導人口有序流動,構建城鄉一體化的制度平臺
建立有利于加快鄉村人口城鎮化的戶籍政策,引導城鄉人口合理、有序的流動。加快立法進程,推動戶籍制度改革納入法制化軌道。制訂促進農民工落戶城市(鎮)的政策措施,普及外來人員居住證制度,簡化人才準入手續,放寬人才引進、技術引進、培訓就業、子女就學、居留等方面的政策限制。
完善城鄉統籌就業制度,逐步建立城鄉統一、公平競爭的人力資源市場。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在城鄉、地區間有序流動;把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就業服務與培訓工作向鄉鎮延伸,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和完善的就業管理與培訓服務體制,為農村勞動力提供與城市(鎮)勞動力同等的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
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擴大城市(鎮)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制度的覆蓋面。建立分類、分層次的外來人員社會保障體系。將在城市(鎮)居住時間長、工作和收入穩定的外來人員和農村勞動力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并與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有償流轉制度相銜接,實現城鄉之間社會保障體系的接軌。
(二)建立和完善協調機制,促進規劃一體化。
1.強化區域城鎮體系規劃對城市(鎮)規劃的統籌、指導作用
按照“一級政府、一級事權”的原則,明確各級政府規劃管理職責。充分發揮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統籌、先導作用,進一步強化對具有重要生態、歷史文化價值的資源,以及區域交通走廊和重要功能節點、策略發展區的規劃控制和引導,并加強建設管理。
加強各市規劃與區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對接。建立城市(鎮)總體規劃實施評估制度。城市(鎮)總體規劃編制前必須對上版規劃的實施進行全面評估,并由上級政府對規劃編制提出規劃要點,確保上層次規劃內容的落實。建立和完善“城鄉規劃實施年度計劃”制度。按年度制訂城市(鎮)總體規劃的實施計劃,并按規劃審批權限報上級政府和規劃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確保上層次規劃確定的重大行動得以有效推進。
加強珠三角城鄉規劃巡察力度。根據經省政府同意印發的《珠江三角洲城鄉規劃督察員巡察辦法(試行)》的要求,向珠三角各地級以上市派出城鄉規劃督察員,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巡察,對珠三角各市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管理等工作進行事前和事中的監督,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各地城鄉規劃符合上層次規劃,促進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
2.促進不同職能部門之間的規劃協調
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為依據,以國家和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在市、縣層面逐步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的“三規合一”,盡快在規劃編制體系、規劃標準體系、規劃法規體系等方面形成協調、對接機制。編制城鄉總體規劃,應當在功能定位、發展目標和發展戰略、近期重點建設項目等方面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關內容充分協調一致,通過具體的空間管治措施細化功能分區規劃的要求;城鄉規劃的建設用地規模,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并具體安排各類建設用地的布局和使用強度。
促進城鄉規劃與各部門專項規劃的協調。城鄉總體規劃的編制應當在統籌協調的基礎上,充分吸納有關專項規劃的內容,并在空間上予以落實,同時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管制措施與政策建議,逐步走向“多規合一”。各有關部門在編制專項規劃時,應依據城鄉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專項設施用地,避免“規劃打架”。
盡快開展珠三角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公共服務五個一體化規劃的協調工作,并在條件成熟時,按照《廣東省珠三角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實施條例》的要求,由省政府組織,各省直部門共同參與,編制綜合性的珠三角城鎮群規劃,作為落實《規劃綱要》的空間行動綱領。
3.實現相鄰城市之間的規劃銜接
加快推進廣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經濟圈一體化規劃編制工作,從發展規劃、產業發展、環境生態、社會公共事務等領域實現對接,促進相鄰城市之間的規劃銜接。
遵循“平等協商,協調發展,互利互贏”的原則,相鄰城市(鎮)要在推進珠三角一體化建設的總體框架下,開展規劃協商并大力推進編制聯合規劃。具有區域性影響項目的規劃建設,如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污染型項目等可能對相鄰地區造成影響的,應當征求相鄰地區的規劃意見;各城市(鎮)邊界地區的開發建設,倡導開展城市(鎮)之間雙邊或多邊合作,共同組織開展規劃編制或專題研究工作,從珠三角整體發展的角度考慮城際邊界地區的資源配置。各相鄰城市之間要積極借鑒廣佛同城化城市規劃的經驗,本著“先近期后遠期”、“先交界后縱深”的原則展開聯合規劃,先開展重大設施的銜接規劃,再進行重點地區的整合規劃,待條件成熟后全面開展一體化規劃和建立規劃建設協調機制。
4.統籌城鄉的規劃一體化
重點推進市(縣)域城鄉總體規劃的編制。確保城鄉規劃在城鄉建設發展中的戰略導向、統籌協調和空間資源配置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將規劃的范圍從城市(鎮)延伸到農村,統籌安排城鄉的人民生活、產業發展和資源環境保護,統籌規劃城鄉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和生態休閑設施等各項建設的布局,努力實現城鄉規劃的全覆蓋、各類要素的全統籌、各類規劃在空間上的全協調。
明確珠三角不同區位的村莊的規劃重點。城市(鎮)建成區范圍內的“城中村”,應當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逐步實施改造。城市(鎮)增長區的村莊,若處于規劃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的,不再獨立編制村莊規劃,統一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平臺,加快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并按規劃進行建設;不在紅線內以及處于城市(鎮)規劃區范圍外的村莊,應當按照市(縣)級以上規劃主管部門關于保護型村莊、發展型村莊、整治型村莊、搬遷型村莊的劃分,分類進行規劃編制和建設,一般應當嚴禁大規模開發,以避免建設的無序蔓延。村莊建設轉型堅持“整體規劃、區域平衡”,倡導集約用地,高度重視通過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配套建設來提升人居環境質量。
(三)完善規劃法規、標準,增強城鄉規劃的統籌能力。
1.完善城鄉規劃法規與指標體系
深入貫徹《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城鎮群規劃實施條例》,抓緊完善實施《城鄉規劃法》的配套法規和技術標準,積極推進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一體化。
以建設現代化城鎮群為目標,制定珠三角城鎮群區域公交走廊規劃控制標準、公共設施建設標準、區域綠道建設標準、宜居社區標準、“三舊改造”指引、重點地區規劃指引等一系列標準規范,指導各地進行規劃、建設,提升區域整體建設質量和服務水平。
以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研究制訂基層公共服務中心規劃建設標準,確保基層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適應基層管理體制、滿足群眾實際需求、突出地方特色。
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以生態環境改善、資源可持續利用及城市(鎮)環境品質提升為核心,加快制定低碳城市(鎮)、生態鄉村等一系列城鄉規劃指標體系,以及社會經濟發展碳排放強度評價和標準,促進區域發展轉型。
2.構建規劃信息平臺
建立覆蓋珠三角的城鄉規劃空間信息平臺,并以該平臺為基礎,建設規劃決策支持信息系統,為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科學性提供技術支持,促進區域規劃協調銜接。同時,促進各相關部門的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促進各類規劃的“無縫銜接”。
充分利用規劃信息平臺。一方面為省各部門、各城市編制相關規劃提供充分的、統一的空間信息,避免部門規劃打架和相鄰城市的規劃沖突;另一方面通過該平臺為國務院和省政府審批、審核城鄉總體規劃、監控城市規劃建設工作提供信息依據,確保省政府對城市發展的綜合調控。
3.推進試點和相關研究
以探索低碳發展模式為目標,選擇有條件的城市(鎮)或者社區,在綠色交通、綠色建筑、垃圾利用、資源再生等方面進行率先探索;以探索新型城鎮化路徑為目標,開展區域公交走廊沿線土地開發利用模式的研究,重點研究用地功能、開發容量控制、土地獲取方式以及軌道與公交運營協調機制,探索TOD模式實現的路徑;以城鄉融合發展為目標,選取外圍鄉村地區,開展鎮、村兩級基層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的試點工作。
(四)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實施評估考核。
1.健全規劃互動機制
健全規劃協調制度。完善省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度,構筑一體化規劃管理機制;完善珠三角地級以上市規劃局長聯席會議制度。
大力推行規劃信息公開制度。推動社會公眾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互動。拓展多種公眾參與渠道、實施陽光規劃,實現公眾參與覆蓋規劃編制的全過程,促進規劃決策的科學性,公平、公正與公開;建立重大項目建設的市民監督、質詢機制和專家監督機制,確保各項建設嚴格按規劃進行。
2.成立實施《珠江三角洲城鄉規劃一體化規劃(2009-2020年)》專責工作組
在省實施《規劃綱要》領導小組的框架下,設立實施本規劃專責工作組,專責工作組由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珠三角九市分管副市長、省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專責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由其主要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專責工作組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監督珠三角,特別是廣州市,各類重要空間規劃的制定和實施,重點強化其規劃調解和規劃監督職能;研究制定本規劃實施的階段目標及量化指標體系,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各地級以上市,并進行評價和績效考核;對凡涉及區域戰略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利用的規劃,進行必要的協調。專責工作組還可承擔“‘大廣州’乃至沿珠江兩岸規劃建設和管理委員會”的職能,并根據珠三角一體化發展需要,承擔其他跨行政界線區域規劃協調。
3.加強規劃實施動態監管
建立本規劃實施的動態監測和評估考核制度,重點考核各市對于區域公交走廊規劃控制,交通樞紐、區域CBD地區和新城的規劃編制,區域綠地控制和區域綠道建設,以及城鄉人居環境改善等方面內容,把主要任務和目標納入各市實施《規劃綱要》和建設宜居城鄉績效考核。考核情況要進行排序并向社會公布。
五、近期重點項目
規劃近期,至2012年,實施的重點項目包括法規、相關規劃和技術標準的制訂以及重點工程建設等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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