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
一次會議第7242號建議答復的函
粵府函〔2018〕233號
霍震寰代表:
您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科創領航,集群發力,粵港澳共建產業大灣區的建議》(第7242號)收悉。經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您在建議中提出的一系列政策建議,具有很強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指導性,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重要決策參考價值。
近年來,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我省著力推進珠三角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粵港澳創新合作,努力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撐;立足區域經濟一體化、深度參與全球化,打造更大更包容更國際化的開放平臺;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大機遇,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加快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
一、關于以全域觀組織灣區科創建設的建議
(一)以廣深港為灣區的三大核心引擎,建設“廣深港科技走廊”。2017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發《廣深科技創新走廊規劃》,明確了珠江西岸各地以發展先進裝備制造業為重點,加強與廣州、深圳、香港等城市創新要素的對接,推動創新成果直接在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業產業帶轉化生產,助力廣深港科技走廊建設。我省積極組織珠西先進裝備制造業專利項目創意對接,發布高端裝備制造產業標準體系規劃與線路圖,激發企業創新主體活力,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珠西裝備制造業共培育新增國家高新技術企業1908家,建設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各類平臺640個,設立企業博士后工作站52個,主導或參與制定修訂國際、國家、地方、行業標準共167個。
(二)協調珠江口東西岸城市群的各自定位與分工,強化灣區科創產業發展。印發《珠江西岸先進裝備制造產業帶聚焦攻堅行動計劃(2018-2020年)》,明確了立足珠江西岸地區實際,分類施策,聚焦發力的方案,提出對2014年以來經過努力已形成良好發展態勢的產業要加快發展、做大做強;對仍需省級層面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的產業要有所取舍、優化布局;對能夠彌補珠江西岸產業空白、技術含量高的產業要準確定位、做精做優。做大做強工作母機制造業、機器人產業和新能源汽車產業;優化布局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風電裝備、軌道交通裝備和通用航空及衛星應用產業;做精做優節能環保裝備、光電裝備及高端醫療裝備產業。到2020年,力爭工作母機類制造業、機器人、新能源汽車產業領跑全國,推動珠江西岸邁入全球制造業第二梯隊,將珠江西岸地區打造成裝備制造業產值2萬億元、具有世界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先進裝備制造業基地。深圳市編制了《建設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新增寶龍科技城、阿波羅未來產業城、光明中大城等5個創新節點,加快發展深圳坂雪崗科技城,高水平規劃建設深圳國際生物谷和深圳空港新城。下一步,將通過加強與香港的科技創新合作,將廣深科技創新走廊延伸到香港,形成以廣深港為灣區的三大核心引擎。同時加強與廣州、東莞等珠三角城市及香港、澳門的合作,擴大創新資源配置范圍,促進創新要素自由流動,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的現代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
(三)推進深港通計劃和人民幣跨境業務,將香港作為灣區投融資平臺和資本管理中心。近年來,我省積極推動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充分利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融資平臺開展跨境投融資業務。截至2017年年底,累計與香港跨境人民幣結算金額達9.45萬億元,人民幣已成為粵港澳之間第二大跨境結算貨幣。跨境人民幣貸款、跨境人民幣債券、跨境人民幣資金池業務、跨境雙向股權投資試點、跨境金融資產轉讓等跨境人民幣業務的深入推進,有效打通我省與香港雙向融資通道。我省赴港上市企業達222家,到去年為止已占內地赴香港上市公司的25%;深港通、基金互認等跨境投資產品交易日趨活躍。同時,積極推動科技金融產業整合發展,為大灣區科技企業創新創業提供金融支持。目前,已建設科技金融綜合服務中心31家,覆蓋19個地級以上市,升級建設廣州、佛山、中山、東莞4條眾創金融街,建設科技支行98家,引入總行級科技金融中心達到3家。共設立了19個科技風險補償基金,資金池達6.49億元。另外,中山、佛山、東莞三市共設立科技投資基金7支,基金額度共計162.7億元。
二、關于構建符合灣區發展趨勢的機制,培育與國際接軌科創土壤的建議
(一)打破行政地域壁壘,加強各地智庫交流。2015年,省委省政府發布了《關于加快建設創新驅動發展先行省的意見》,2016年印發了《廣東省工業企業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方案(2016-2018年)》,都提出“強化珠三角地區對全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支撐作用,著力促進珠三角地區高端電子信息、智能制造、互聯網經濟、生物醫藥、新能源等產業集聚創新發展”“促進粵港澳技術、人才、產業等創新資源的深度融合,努力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高地”等一系列政策部署。我省將通過深入實施粵港、粵澳聯合創新資助計劃,通過多邊或雙邊合作,聯合開展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創新平臺共建、協同推進成果轉化和產業應用,有力推動粵港澳三地產學研深入融合。
(二)落實灣區內跨境職業資格準入和專業資格互認,實現科創專才在灣區的自由流動與就業。省委組織部聯合12個省直部門印發的《關于粵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區人才管理改革的若干政策》,在人才政策等方面取得較大突破。2016年起先后2批次認可港澳共16個職業若干等級的職業技能證明書(專業能力評估書)具備與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相應類別同等的職業能力。允許在廣東自貿試驗區工作的港澳專業人士通過培訓測試等方式申請內地從業資格,其在港澳的從業經歷可視同內地從業經歷。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筑、規劃、風景園林、房地產、會計、教育、醫療等各服務領域專業人才,經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注冊或相關政府部門備案后,直接為廣東自貿試驗區的企業和居民提供專業服務。我省還出臺了《取得內地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的香港居民在粵注冊執業管理辦法》等若干政策措施,為港澳專業人士進粵執業創業提供便利。截至2018年4月,有1200多名香港建筑服務領域專業人士取得內地注冊執業資格,幫扶兩家港商獨資經營的建筑事務所申請甲級設計資質和開業。2016年成功在前海自貿區項目上試點實施香港工程管理模式,允許港商獨資或控股的開發建設項目自主采用香港工程建設模式進行管理,經香港政府部門遴選后形成的名冊內的專業人士及專業機構可在前海合作區提供服務。
(三)灣區攜手共建優質生活圈。我省出臺的《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明確提出“支持各級政府在引進人才相對集中的地區統一建設人才周轉公寓或購買商品房出租給在當地無房的高層次人才居住。”省委印發的《關于我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也明確提出實施人才安居工程,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切實解決高層次人才住房難問題。粵港澳大灣區各市也紛紛出臺政策吸引集聚創新創業人才,如《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集聚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建設人才公寓,打造國際人才社區,為各類人才提供安居保障”,深圳市《關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珠海市《關于實施“珠海英才計劃”加快集聚新時代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措施(試行)》、惠州市《惠州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中山市《關于進一步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意見》等都有關于人才住房的政策措施。我省將繼續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多渠道保障的新型住房保障體系,讓人才發揮才能,解決生活后顧之憂。
(四)加快自由貿易港建設與粵港澳服貿自由化。選擇廣州港、深圳港、白云空港等海港、空港,打造市場要素跨境流動便利規范、國際業務增值服務能力完備、口岸經濟綜合競爭優勢領先的自由貿易港。完善粵港澳海陸空聯運體系,實現進出境貨物在三地自由貿易港的自由集拼、調撥;建立三地信息全面交換與數據使用管理體制,實現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人員等申報、查驗、放行、企業信用等信息的全面共享。支持廣東自貿試驗區在CEPA框架下對港澳服務業進一步擴大開放。改革準入審批模式,將極少數必要的、敏感的行業列入負面清單,對負面清單之外不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領域,賦予港澳服務提供者大陸居民待遇,采取注冊登記制的市場準入模式。爭取在自貿試驗區內率先實現粵港澳人員、物流、信息流、資金流自由流動。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特殊監管區域內從事生物醫藥、電池、海外返修品的保稅加工、物流和維修業務。繼續落實國家進口稅收優惠政策,提升服務,促進相關用品、設備通關便利。
三、關于以城際合作實體科創項目為載體,探索灣區科創產業發展模式的建議
(一)以南沙智能化、深圳無人機等前沿科創產業為切入點,形成產業集聚發展的扶持體系。深圳市出臺《航空航天產業發展規劃(2013-2020年)》,瞄準國際航空航天產業發展前沿與趨勢,結合深圳現有產業基礎與優勢資源,優先發展航空電子、無人機、衛星導航、航空航天材料、精密制造裝備等五個產業領域。目前深圳市航空工業以航空電子、無人機、航空裝備及維修類、航空先進材料及精密制造四大領域為主。深港兩地創新資源優勢高度互補,深圳具有產業鏈完善和產學研結合緊密的優勢,借助香港高端國際化的科技資源,可以形成更加強大的產業技術創新能力。香港可借雙方合作建設全球性科技創新中心的機遇,將教育和科技創新服務發展為一個重要的產業,同時推進香港科技研發資源與深圳制造和市場資源的深度整合。目前,我省聯合香港澳門組織編制《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行動計劃(2018-2022)》,明確實施基礎與應用基礎聯合研究行動,聯合建設高水平基礎研究平臺,共建共享國家大科學裝置,引導和組織粵港澳三地高水平大學及科研院所、實驗室開展前沿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等。
(二)共建國家級科技創新中心。我省以制造業轉型升級、培育發展新動力的重大需求為導向,匯聚整合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資源和優勢,在廣州、深圳、佛山等地推動創建印刷及柔性顯示創新中心、機器人創新中心、智能網聯汽車創新中心、智能海洋工程創新中心、輕量化高分子材料創新中心、半導體智能裝備和系統集成創新中心等6個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其中,國家印刷及柔性顯示創新中心已于2018年1月正式啟動組建,成為全國5家制造業創新中心之一。引導企業和職業院校、科研機構等加強重大技術研究開發、加強企業生產經營技能人才培養、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截至目前,我省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中廣州、佛山、東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門、肇慶等8市已認定十六批784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占全省76%。在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中推薦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金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等33家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占我省總數的87%,為廣東乃至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提供示范引領作用。
四、關于設立“示范區”,先行先試灣區跨境合作的建議
(一)破除行政壁壘與體制障礙,試行粵港澳跨境合作。加快建設南沙“粵港深度合作區起步區”,重點在資訊科技、專業服務、金融及金融后臺服務、航運物流服務、休閑旅游及健康服務等八大領域深度合作,打造粵港產業融合發展新高地。積極支持南沙資訊科技園發起組建南沙粵港澳大灣區產業科技協同創新中心。大力推進南沙華南技術轉移中心建設,支持其聯合港方、澳方相關機構申辦國家技術轉移粵港澳大灣區中心,加速廣東與香港、澳門的技術轉移工作。與此同時,深圳市正在聯合香港將港深創新及科技園、深方科創園區(包括河套C片區和福田保稅區)約4平方公里,打造成深港科技創新特別合作區。目前,該合作區已作為一個創新節點,被納入《廣深科技創新走廊規劃》。下一步,深圳市將以創新和科技為主軸,集聚全球創新資源,攜手香港共建世界級的科技產業創新中心。
(二)促進灣區科創專才自由流動。實現粵港澳科創要素自由便捷流動是強化粵港澳三地科技合作的基礎和前提,也是三地科技協商的重要內容。我省將與港澳一起,努力推動科技創新人員往來暢通。一是降低港澳科技人員在內地創新創業成本。積極推廣深圳港大醫院允許港澳居民在灣區使用港澳醫保直接支付醫療費用的經驗,積極完善港澳高端和緊缺人才在灣區內跨境就醫政策。積極跟進國家全面取消港澳人才就業許可有關限制政策,擴寬港澳居民到粵就業創業的空間和機會。二是促進科技人員出入港澳通關簽注便利。按照國家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放寬人員出入境簽注政策的實施進度,探索推出科研、創業等簽注類型,在大灣區率先實行申請港澳商務簽注“零門檻”,延長許可停留時限,實現內地科研人員“一簽多行”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證政策落地。三是提升粵港澳三方科技人員往來便捷性。粵港澳三地共同推動口岸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或推廣“一地兩檢”快速查驗模式,擴大口岸電子自助查驗通道規模,推廣人員“卡式化”自助通關,采用大數據、互聯網、人臉識別等先進技術,提供智能化通關服務和“無感通關”體驗,提升通關查驗智能化和自動化水平。對通關信用良好的內地科研人員設立電子標簽,在客流高峰期允許借道專供香港居民使用的E道通關。
(三)對區內科研企業實行最高層次的便商政策。在科研經費跨境使用方面,2018年2月,科技部、財政部聯合作出規定,將香港科研人員和機構納入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目前我省正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推動實現粵港澳資金跨境流動,實現港澳高校和科研機構可通過競爭擇優,以多種方式參與省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并獲得項目經費資助。
(四)推動南沙、前海、橫琴等雙創平臺建設。支持在自貿區南沙新區片區、前海蛇口片區和橫琴新區片區分別設立“粵港澳(國際)青年創新工場”“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廠”“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三個青年創新創業平臺。2013年6月,首個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在“南山云谷”創新科技產業園掛牌運行,目前已有多家香港創新企業和創業團隊入駐。前海青年夢工場已孵化香港創業團隊近100家,先后涌現學學科技、秀妙科技等多個優秀青年創業團隊。深圳市將加快發展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發揮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深圳灣創業廣場等“雙創”孵化體系作用,為香港科技人才提供施展平臺,進一步鼓勵香港中小微企業和青年到內地創業,為灣區青年實現創新創業夢想提供便利,創造條件。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省工作的關心支持。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聯系單位及電話: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020-8313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