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向中小微企業用人單位發出《關于在3月31日前補繳2022年7月至9月緩繳醫保費的溫馨提醒》,為確保中小微企業參保人就醫正常報銷醫療費用、正常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和生育津貼,請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及時補繳,更好地保障職工的醫保權益。
據了解,2022年7月15日,省醫保局聯合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稅務局等部門印發通知,明確中小微企業可緩繳2022年7-9月期間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的醫療保險費最遲于2023年3月底前補繳,由稅務機關進行征收。
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介紹,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粵醫保發〔2022〕18號)規定,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地市,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緩繳的所屬期2022年7月至9月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最遲應于2023年3月底前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