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是交通事故理賠中的重要環節。一方面可以為事故責任的認定提供證據支持,能夠為受害者爭取合理的賠償金額提供幫助;另一方面也確保雙方權益得到公正維護。
此前,廣東某地市市民小李(化名)反映,其母親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道路上遇車禍身亡。在司法鑒定環節,從不飲酒的母親血檢酒精含量卻超過醉駕數倍。為求證,小李前往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進一步鑒定血液酒精來源,最終才得以驗證其母親血液中酒精非生前攝入,爭取合理賠償。
8月31日,省司法廳上線廣東“民聲熱線”節目,對此進行了回應。從死者血液中檢測出酒精,不能直接下定論酒精就是生前攝入的,血液腐敗、胃中食物發酵等多種情況都有可能產生影響。
為判斷具體情況,可增加酒精來源檢測項目,例如檢測血液中的酒精代謝物。如果血液中檢測出酒精,但未能檢測出酒精代謝物,則可判斷酒精非生前攝入。
酒精含量直接關系到責任判定,但“尸體不會開口說話”,如何保證相關檢測的準確性?
“這一問題十分值得探討。”省司法廳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處長彭恩在“民聲熱線”上提到,如果委托人目的是確認死者生前是否飲酒,而血液中有檢出含有酒精時,繼續鑒定酒精來源十分有必要。
他表示,就此類情況,接下來會聽取省司法鑒定協會法醫毒物領域的專家們的意見,共同研判出臺相關行業指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此外,針對司法鑒定機構的專業能力,彭恩介紹,2022年,省司法廳對全省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執業能力進行了全面評查,通過“法律知識考試+技術知識考試+動手實踐操作和專家答辯”等方式,對鑒定人的鑒定能力進行了實質性審查,淘汰能力不達標的鑒定人。
與此同時,每年,全省各地市還例行開展“雙隨機”檢查,對于針對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投訴及媒體曝光進行認真調查,并作出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