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難群眾?沒有執法權就強制拖車罰款,誰來監管社區“城管辦”?法律咨詢公司亂象頻發,如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當行政復議陷入“程序空轉”,怎么辦……11月12日,廣東省司法廳上線民聲熱線,回應一系列社會關切問題。
讓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難群眾
新修訂的《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下稱《條例》)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通過擴大法律援助范圍、便捷法律援助申請程序、加大法律援助保障力度,推動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難群體。
“比如,《條例》放寬了殘疾人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的條件,增加了申請法律援助不受經濟困難條件限制的情形?!笔∷痉◤d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還增加了郵寄、網絡等申請方式,方便各類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力求讓更多人享受法律援助服務。
有群眾反映對行政復議結果不滿意,疑似陷入“程序空轉”,沒有解決實際問題。對此,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回復稱,將責令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會同有關部門跟進具體情況,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作為全國經濟最為活躍的地區之一,廣東行政復議案件量約占全國總量1/8,連續多年位居全國第一。新修訂行政復議法實施以來,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進一步凸顯。
今年前三季度,廣東省新收行政復議案件5.47萬件,同比增長近七成。在實質化解行政爭議方面,全省約1/4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和解結案,超過八成行政爭議通過行政復議渠道得到有效化解。
回應基層執法等領域民生關切
某地多個基層社區內設所謂的“城管辦”,以“城管執法”的名義對當地居民車輛強行拖走扣留并處罰。
社區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如何定性?誰來對其履行監督職責?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認為,從目前情況看,社區的工作人員沒有執法的主體資格,已經涉嫌違法。作為行政執法的監督部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對此類行為進行監督。
針對社區工作人員可能存在的違法問題,省司法廳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處長趙仕瑞表示,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相關行為構成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公安機關應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還將追究刑事責任。“我們會督促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介入處理,也呼吁廣大市民如果發現這方面的線索,及時向公安部門投訴。”
近年來,法律咨詢公司頻踩“灰色地帶”,借“律師”之名行“黃牛”之實,導致不少當事人不僅輸了官司,還賠上了巨額“服務費”。
廣州市司法局有關負責人承諾,將加強與市場監管局、公安、稅務部門的聯合執法與日常監管,加大對涉事機構的查處力度,如果涉嫌違法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