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玩人人添人人澡东莞,中文有码无码人妻在线,越猛烈欧美xx00动态图,国产精品一区二区AV

首頁 > 政務公開 > 財政信息 > 審計工作報告

關于廣東省201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時間 : 2012-08-23 17:50:20 來源 : 廣東省審計廳
【打印】 【字體:

  ──2012年7月24日在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上

  廣東省審計廳廳長 藍佛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201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廣東省預算執行審計條例》的規定,省審計廳對201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審計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主題主線”和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的核心任務,牢牢把握穩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保穩定等重點,著力保障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維護民生和經濟安全,促進深化預算管理和財政改革,積極發揮審計在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推動完善國家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2011年,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的正確領導下,省政府著力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和“十二五”規劃,克服各種困難和挑戰,大力促進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鞏固和擴大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成果,保持了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審計結果表明,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省級財政收入1220.86億元,完成預算的132.41%,加上上級補助、下級上解、債券收入、上年結余(結轉)、調入資金等,省級財政總收入3479.83億元;省級財政支出802.58億元,完成預算的154.73%,加上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債券轉貸支出、調出資金等,省級財政總支出2630.87億元。收支相抵,結轉下年支出844.68億元,凈結余4.08億元,國債資金轉貸結余0.19億元。

  ──強化了增收節支和財政管理,為經濟社會良好發展提供有力財力支撐。科學分析財政收支情況和經濟發展態勢,組織收入工作扎實,圓滿完成了全年財稅收入目標。厲行節約,注重效益,進一步加強一般性支出控制,落實“五個零增長”和“四個從嚴控制”取得成效,各項節支措施落到實處。財政監管制度建設和制度創新力度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

  ──加大對新興產業、環保和農林水事務等方面投入,推進了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實施自主創新和人才強省戰略,推進重點節能減排工程,支持重點流域、河流和湖泊污染治理,促進節能減排技術改造。2011年,省級財政用于科技支出51.83億元,同比增長89.71%;用于節能環保支出57.56億元;用于農林水事務支出222.31億元,同比增長51.64%。

  ──落實各項惠民政策,民生得到了保障和改善。2011年,省級財政用于教育支出247.2億元,同比增長23.94%;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7.74億元,同比增長45.82%;用于醫療衛生支出158.88億元,同比增長75.13%。撥付十件民生實事340億元,用于向全省特殊困難群眾發放臨時性價格補貼,向農村低收入困難戶發放住房改造補助,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等投入,以及孤兒救助、殘疾人康復補助等,有效支持了幸福廣東建設,維護了社會穩定,促進了社會和諧。

  ──圍繞財政體制、財政分配、財政管理等方面,財政改革有進展,促進了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新的分稅制財政體制得到落實,建立生態激勵型財政機制,完善縣以下政權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研究制定為民辦事問民意實施意見,提高人民群眾對民生事務的參與度。支持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改革,積極穩妥推進預決算及“三公”經費公開。建立財政決策專家咨詢機制,深化財政競爭性分配改革,強化財政性資金存放管理,完善財政支出績效社會評價體系。預算管理得到加強,鋪開了省級財務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和公務卡結算等改革,促進了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

  一、省財稅管理審計情況

  (一)省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2011年,省財政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狠抓增收節支,集中財力重點保障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各項民生政策落實等支出,不斷深化財政改革,強化預算管理,財政管理水平和理財能力不斷提高,有力促進了廣東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省級財政年末結轉數額大。由于財政收付實現制會計核算制度以及部分已確定的支出執行進度慢等方面因素的影響,至2011年底累計結轉額844.68億元,省級財政預算年度執行率有待提高。

  2.在預算執行中追加的部分支出下達時間慢,執行率有待提高。審計抽查2011年省級24個部門預算單位發現,一是在預算執行中追加當年新增支出19.01億元,其中9.35億元在9月30日后才下達,占年度追加預算的49.18%.二是追加上年結轉項目資金13.23億元的時間較長。以上兩項追加支出預算當年未執行繼續結轉至2012年使用共12.63億元,占年度追加預算32.24億元的39.17%。

  3.有1.56億元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未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2011年省財政尚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收益6924.3萬元、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出租收入5427萬元,以及資產處置資金、物業經營收益等資金的利息收入3272.5萬元放在預算外財政專戶核算管理,未按規定繳交國庫列作一般預算收入。

  4.省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工作亟待加強。如廣東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系統運行效果和效率不理想,對部門單位資產的配置、使用和管理等尚未完全上線處理;對歷年的清產核資結果也未能有效利用,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存量資產的詳細情況目前尚未全面掌握。

  (二)稅收征管審計情況。

  2011年,省地稅部門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和省的宏觀調控政策,積極應對復雜多變的經濟稅收形勢,堅持依法組織收入,不斷推進稅收征管改革,增強信息管理能力,提高納稅服務水平,較好地完成了收入任務。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稅收監管存在漏洞。有20個市515戶企業及個人未按規定申報稅款,漏繳稅款3.38億元。

  2.延遲征稅。有6個市的地稅部門未在規定期限內征收11戶企業稅款1.33億元。

  3.土地增值稅征管不規范。一是有6個縣(市、區)的地稅部門未完成清算審核就征收7戶企業7個項目的土地增值稅,不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程序;二是有11個市的地稅部門對221個符合應清算條件的項目未及時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4.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執行不嚴。抽查發現有9戶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獲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涉及金額1359.8萬元。

  二、省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組織對省科技廳、省農業廳、省外經貿廳、省旅游局、省政府參事室、省社科聯、省代建局、廣東畫院等8個部門單位進行了審計,延伸審計22個所屬單位,涉及資金總額12.16億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資金),其中本部8.39億元、所屬單位3.77億元。審計結果表明,這些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一)預決算報表編制不完整。有7個部門單位的預決算報表未能真實全面地反映本部門和本單位的預算和決算情況。如省科技廳未將2011年度事業支出959.2萬元、其他收入277.6萬元納入部門決算報表反映;省政府參事室未將2011年個別財政撥款項目和收支情況編入決算報表,導致少報收入151.1萬元,少報支出152.9萬元;廣東畫院未將2011年大額印刷費163.3萬元列入預算。

  (二)預算執行不夠嚴格。有3個部門單位無預算支出或未經批準改變部分預算資金用途等。省農業廳將9個項目部分資金713萬元用于差旅費等公用經費支出;省社科聯計劃外增加安排學術規劃經費等6個項目支出共350.5萬元;廣東畫院占用專項資金彌補辦公經費79.8萬元。

  (三)會議費、培訓費使用管理問題。8個部門單位均存在會議、培訓的計劃、審批、經費使用及會計核算不規范現象;有6個部門單位超標準開支會議費、培訓費125.98萬元;有6個部門單位42個會議未在定點飯店召開。

  (四)部分專項資金閑置沒有發揮效益。有2個部門單位專項資金長時間閑置沒有使用。省科技廳歷年科研專項資金(基金)結存達3.1億元,未盤活使用;省農業廳有3619.5萬元項目資金長期閑置,其中有1762.3萬元已閑置長達7年以上。

  (五)國有資產管理薄弱。有4個部門單位存在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處置固定資產手續不完善等問題。如省農業廳有3項已竣工決算的工程形成的資產未登記入賬,涉及金額1502.8萬元;省政府參事室有23個車位未評估登記入賬;廣東畫院2011年購置的文物和陳列品128.1萬元未按要求編制增量資產計劃,也未納入預算報表反映。

  (六)未嚴格執行公開招投標程序。有3個部門單位存在未按規定招投標或集中采購等現象。如省外經貿廳2個50萬元以上的購買服務項目未實行政府采購招投標,涉及金額464.2萬元;省旅游局通過內部招標的方式確定2011年旅游文化節花車制作業務單位,涉及金額76.8萬元。

  (七)“收支兩條線”執行不到位。有2個部門單位未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省科技廳未將2008—2011年物業收入822.5萬元上繳省財政,直接用作廳機關服務中心經費支出;省外經貿廳未將2011年物業對外出租收入271.4萬元上繳省財政,而用于支付合同工工資。

  (八)內部控制及會計核算不規范。有5個部門和單位的內控或會計核算不夠規范。如省旅游局2011年度的項目經費支出沒有按規定的科目核算;省政府參事室部分重大經濟事項議決制度不夠完善;省社科聯往來款項未及時清理。

  (九)下屬單位管理存在的問題。有5個部門單位的下屬單位存在套取資金、內控存在漏洞等問題。如省外經貿廳有4個下屬單位利用虛假發票套取資金60.2萬元,用于發放職工加班補貼和支付專家勞務費等;省旅游局有1個下屬單位與無資質方簽訂學生出國研修協議,合作項目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省社科聯有1個下屬單位將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202.15萬元用于公用經費等支出。

  三、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審計情況

  (一)產學研省部合作資金。

  組織對省科技廳和廣州、梅州市2008至2010年產學研省部合作專項資金運用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2008至2010年,省財政共安排產學研專項資金12.3億元、涉及項目2253個。本次審計資金5.01億元、項目833個,分別占資金總額40.73%、項目總數36.97%。其中:安排省科技廳資金2.3億元,項目388個;安排廣州市資金2.36億元,項目364個;安排梅州市資金3427萬元,項目81個。審計結果表明,省、市有關部門能夠認真履行職責,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強項目實施監督管理。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違規使用資金。有2個事業單位擴大專項資金使用范圍53.7萬元;有2家企業挪用專項資金843.5萬元;有2家企業4名工作人員涉嫌貪污資金47.8萬元,有關責任人已被廣州市檢察院批捕。

  2.專項資金分配分散。《廣東省產學研省部合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每個項目的支持額度原則上不少于50萬元。但2008至2010年,全省獲得產學研專項資金少于50萬元的項目共1463個,占總項目數的64.76%.其中省屬單位項目232個,占61%;廣州市項目230個,占63.19%;梅州市項目54個,占69%。

  3.部分企業自籌資金不足。有1個市4家企業應自籌資金3362萬元全部沒有到位;有1個市10家企業應自籌資金9740萬元,但實際自籌資金4090.8萬元。

  4.項目結題驗收率偏低。全省2008至2010年產學研合作項目按期結題驗收率僅為22.78%.其中:省屬單位項目結題驗收率為23%,廣州市項目結題驗收率為21%,梅州市項目結題驗收率為12%。

  5.項目經費預算支出不夠細化,約束力不強。審計抽查部分項目合同發現,經費項目資金預算支出只列“原材料費”、“設備購置及使用費”、“專項業務費”和“其他費用”等4大項,但未對大項下的具體支出內容作出細化,預算缺乏約束力。

  6.有1個市10家企業,未按規定設專賬核算專項資金,難以評價財政資金使用的真實情況和效果。

  (二)重大科技專項資金。

  組織對省科技廳、廣州、梅州市2008年至2010年省級重大科技專項(包含產業共性技術、創新藥物篩選與評價專項、省科技專項)資金使用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2008至2010年,省財政共安排重大科技專項資金6.5億元,涉及項目642個。本次審計共抽查資金5.08億元、259個項目,分別占資金總額78.15%、占項目總數40.34%.其中:安排省科技廳資金4.49億元,項目193個;安排廣州市資金4491萬元,項目44個;安排梅州市資金1325萬元,項目22個。審計結果表明,省重大科技專項的實施,加強了科技與經濟的融合,推動了全省科技的發展。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有22個項目單位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和虛列支出共312.5萬元,用于工資、彌補日常經費等開支。

  2.有7個項目單位以項目管理費和水電費等名義提取費用,擠占專項資金403.2萬元。

  3.“創新藥物的篩選和評價”項目建設緩慢。該項目2008年8月立項,計劃2011年完成,至審計時,專項資金只支出6712.5萬元,僅占項目投入3億元的22.36%。

  4.項目實施跟蹤監督不力。有1個市2個項目承擔單位共獲取專項資金45萬元,其中一個單位已結束營業近兩年,另一個單位多次未聯系上,主管部門未掌握項目實施情況。

  5.項目驗收結果與實際不符。有1個縣2個項目共獲得資金56萬元,至審計時,項目建設尚未完成,卻于2010年底通過了驗收。

  (三)結構調整重點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資金。

  組織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廣州市和梅州市2008至2010年省級結構調整重點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專項資金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2008至2010年,省財政共安排資金15.05億元,涉及項目1426個。本次審計資金3.74億元、項目345個,分別占總資金的24.85%、占項目總數24.19%.其中:安排省直單位資金1.22億元,項目114個;安排廣州市資金1.76億元,項目135個;安排梅州市資金7592萬元,項目96個。審計結果表明,省級結構調整重點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的投入,推動了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提升了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有1個縣經信部門以工作經費名義違規占用4個項目單位省級補助資金90萬元。

  2.有4個項目單位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375萬元,用于補充單位日常辦公經費、發放員工工資等支出。

  3.有2個省屬資產經營公司和1個市及4個區財政部門未及時撥付專項資金4140萬元。

  4.有4個項目單位以不實材料申報獲取省級資金250萬元;有1個企業經營處于半停產狀態,不符合申報條件,仍獲取省級資金60萬元。

  5.項目評分辦法和資金分配標準不夠明晰。省主管部門制訂的省級結構調整重點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項目綜合評分結果利用及資金分配辦法缺乏細化標準,導致部分專家評審分數排名靠后的項目得到了資金安排和同一類型的項目無法執行統一的補助資金標準。

  四、重點民生項目審計和審計調查情況

  (一)水利建設投入資金。

  對梅州、韶關、云浮3市2006至2010年水利投入資金情況進行審計調查。2006至2010年,各級財政安排下達3市水利工程建設投資75.83億元,完工項目2451宗。本次審計調查項目125宗,占完工項目總數的5.1%,資金28.7億元,占投資總額的37.85%。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各級政府多方籌措資金投入水利項目建設,建成了一批防災減災和飲水重點水利工程,提高了城鄉水利防災減災能力,解決了部分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水利改革和管理取得進展。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有18宗項目上報自籌資金到位數14.12億元,比實際到位自籌資金8.81億元多報5.31億元,以獲取省級財力性獎補。

  2.有7個項目實施單位虛報工程量,套取財政資金83.6萬元;有5個項目實施單位虛大預算,多獲取財政資金40.6萬元;有18個項目實施單位違規使用建設資金1173萬元,用于非本項目費用支出。

  3.有17宗工程項目投資超概算2.81億元;有11宗工程項目未經批準變更工程建設內容,涉及金額2573.3萬元;有12宗工程項目違反招投標管理有關規定,涉及金額3876.8萬元。

  4.抽查發現有44家納稅人少繳堤圍防護費833.4萬元;有2個市越權減免堤圍防護費,涉及金額561.8萬元;有16家單位少繳水資源費4402.8萬元。

  5.有2個縣(區)未劃定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有7個縣(市、區)未專門設立水源保護管理部門;有5宗農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未開展衛生學評價;部分縣(區、市)保護管理辦法執行不到位;3個市所轄各縣(市、區)均未設立農村飲水安全專項應急資金和健全保障機制。

  (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

  組織全省17個地級以上市審計局對廣東省2010年度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2010年度廣東省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共164個,投資總額10.34億元,其中:中央至縣四級財政資金6.4億元,自籌資金3.19億元,其他資金7137萬元,銀行貸款300萬元。截至2011年10月31日,項目資金支出7.99億元,占總投資77.27%。審計結果表明,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加強了農業基礎設施和生態建設,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效益,推進了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部分項目建設未按計劃完成。截至2011年10月31日,土地治理項目還有28.41%未完成,涉及財政資金1.16億元;產業化經營財政補助項目還有13.53%未完成,涉及財政資金1452.6萬元。

  2.有1個項目實施單位列支不屬于項目支出的會議、交通、培訓等費用10.1萬元。

  3.有2縣(市)滯留中央和省財政資金1092.2萬元;有4個市8個縣未按規定安排應承擔資金473.2萬元。

  4.有7個項目實施單位未分賬核算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有2個項目實施單位違反規定大額現金支付工程款860.4萬元。

  5.工程項目監理不到位。有1個項目監理單位出具的監理報告缺少工程量完成數據和項目質量評價內容;有3個項目監理日志缺乏旁證記錄,未反映實際工程進度;有2個項目監理人員審核工程進度款不嚴,多支付進度款9萬元。

  (三)全省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投資管理使用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組織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對全省公安機關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簡稱“電子眼”)投資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調查。2006至2011年,全省投入“電子眼”建設資金11.36億元,截至2011年底,全省在用的“電子眼”設備共9682套(臺)。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廣東省“電子眼”的建設,對節約警力資源,提高執法效率,規范交通秩序,維護交通安全,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違反規定利用社會資金建設。有12個市利用社會資金建設28個“電子眼”項目,違反公安部及省公安廳的有關規定,不利于“電子眼”公益性管理。

  2.部分地區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存在安全隱患。審計調查發現部分系統存在未接受過安全保護等級評定、數據庫數據未實施介質備份、未設置系統操作日志、未實施職權分離訪問控制功能等問題。

  3.執法行為不規范。有部分市縣對抓拍違法行為的認定環節缺少內部監督和制約;有部分市縣未將查獲的違法行為及時告知當事人;有部分處罰認定與違法事實不符。

  4.設備使用管理薄弱。有4個市的7套(臺)“電子眼”設備超過有效期未送檢測仍繼續使用;有10個市的358套(臺)抓拍“電子眼”閑置未用;有部分地區“電子眼”設備維護管理力度不夠,設備故障率高。

  (四)對口支援新疆發展資金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情況。

  組織廣州、佛山、東莞等3個對口援建市審計局,對2010年至2011年9月廣東省對口支援新疆發展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使用情況及項目建設管理情況進行跟蹤審計。截至2011年9月底,省財政已撥付2010年試點項目援建資金1億元、援建項目10個;2011年項目援建資金7.26億元、援建項目78個。這次共審計援建項目48個,審計總金額7.75億元。審計結果表明,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對口支援新疆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科學援疆,積極探索具有廣東特色的援疆工作新路子。廣東省援疆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管理總體情況良好。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有4個援建項目的部分工程未按規定招投標,涉及金額432.18萬元;有2個援建項目的部分工程上調施工招標控制價,涉及金額435.29萬元。

  2.有21個項目計劃審批和立項管理不完善,項目投資內容、建設標準和規模不夠細化,未明確建安工程、征地拆遷、前期費用等單項的投資概算和相應的資金來源;有4個已開工援建項目計劃投資1億元,未細化具體實施方案;有8個援建項目報批手續不全;有2個援建項目未經審核變更工程。

  3.有3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或收取保證金,涉及金額440.8萬元;有1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處理責任單位,涉及金額3.9萬元。

  4.部分援疆資金未按規定專戶管理,涉及金額2.5億元。

  5.個別項目資金撥付管理不規范。有1個項目合同價981.6萬元,已完成投資約491萬元,已撥付資金1500萬元;有2個項目的部分工程尚未實施,已撥付資金700萬元;有2個援建項目工程款撥付不規范,將工程款撥入項目承包個人的賬戶而不是中標簽約單位,涉及金額428.1萬元。

  五、政府投資審計情況

  (一)樂昌峽水利樞紐工程審計情況。

  組織對樂昌峽水利樞紐工程項目2009年8月至2011年9月的建設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延伸審計了樂昌市樂昌峽水利樞紐工程征地移民安置辦公室和有關征地移民資金使用單位。至2011年9月底,工程累計實際完成投資19.21億元,占工程總投資56.3%。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有4個配套項目多計勘察設計費805.2萬元。

  2.有1個市水利部門擠占移民實施管理工作經費100萬元,用于車輛購置、培訓費等開支。

  3.有1個縣級市移民信息管理系統項目建設投入65萬元,已建成兩年,仍未驗收使用。

  4.有1個施工單位涉嫌漏繳營業稅129.8萬元。

  (二)廣州西二環南段高速公路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情況。

  國道主線廣州西二環南段繞城高速公路項目長41.87公里,實際投資38.1億元,工程于2005年2月開工建設,2007年12月24日正式通車。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多計工程建設成本2976萬元。

  2.設計單位未按相關設計新規范及時對部分獨墩承臺配筋進行調整設計,增加工程造價393.4萬元。

  3.違反規定將施工圖設計審查和勘察設計招標代理業務委托給沒有相關資質的單位辦理。

  (三)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異地新建項目審計情況。

  省財政安排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異地新建項目工程總投資5.05億元,截至2011年11月30日,已投入資金2.27億元。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未按規定及時清算征地拆遷結余款198.7萬元。

  2.項目進度緩慢。省疾控中心異地新建項目于2003年9月省發展改革委批復立項,2006年12月奠基,2010年4月開工建設,至2012年5月底,項目仍未完工。

  六、4個市財政決算審計情況

  組織對河源、梅州、韶關、清遠等4個市2010年度財政決算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4個市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核心任務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積極組織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充分發揮公共財政職能作用,推動地方經濟社會較快發展。但審計也發現一些問題:

  (一)有2個市未按規定向本級人大報告超收收入1.66億元的安排使用情況,不利于加強對超收收入的監管。

  (二)有4個市、3個縣(市、區)把應繳國庫的部分預算資金存放在預算外財政專戶核算,造成少列歷年一般預算收入20.14億元、基金預算收入2.46億元,影響預算收入的完整性。

  (三)有1個市、5個縣(市、區)為了平衡預算,通過調減支出規模,少列歷年預算支出19.54億元;有4個市、1個縣年終為調節預算支出進度,通過掛賬列支等方式多列預算支出16.33億元,影響財政支出的真實性。

  (四)有4個市欠繳省級分成非稅收入3579.6萬元。

  (五)有4個市的部分非稅收入執收單位未將應上繳財政的收入3.53億元及時、足額上繳。

  (六)有3個市、3個縣(市、區)違規將財政資金8.2億元借給企業,資金安全存在隱患。

  七、其他專項審計情況

  (一)“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資金物資審計情況。

  2011年度“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認捐資金物資數額為37.47億元,截至2011年8月31日,資金物資到賬數額為18.85億元,已撥付使用3.5億元(資金3.38億元,物資1183.7萬元),結存15.35億元(資金15.35億元,物資4.6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的開展,探索了全民慈善公益活動的新模式,形成了全社會齊參與、獻愛心的良好局面。審計發現的問題是:

  1.定向捐贈分類監管不到位。對由捐贈人定地點、定項目的定向捐贈,3家基金會只代為接收后轉撥付給實際使用人,沒有明確各方的監管責任。抽查省本級5個項目,有4個項目沒有明確具體的監管措施和責任,有1個項目實際使用人存在未按協議規定制定捐款使用實施細則,基金會也未能監管到位。

  2.未按規定核算捐贈資金物資。3家基金會未按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明細科目核算捐贈資金物資到賬、撥付情況,沒有建立會計賬與業務臺賬對賬制度;部分項目資金財務核算不規范、手續不完善。

  3.捐贈承諾書簽訂和統計匯總不完善。省本級2010年9月30日至2011年8月31日簽訂的捐贈承諾書共124份,合計認捐金額21.54億元,缺少簽訂日期、捐贈種類形式、捐贈到賬時間、具體捐贈用途等必備內容的有80份,占總份數65%;只保存復印件的有32份,占總份數的26%;有4家認捐單位,先后與2家基金會轉簽承諾書,兩會均有認捐統計記錄,造成重復統計。

  (二)公立醫院收費項目審計調查情況。

  為推動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和解決群眾普遍關心的“看病貴、看病難”等問題,省審計廳組織全省審計機關對168家省、市、縣(區)級公立醫院2009至2010年度藥品、醫療服務收費項目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延伸抽查了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各209家、經銷商747家,藥店1414家,抽查了6811份住院病案和5454份門診病案,盤點了醫院的部分藥品和耗材。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是:

  有40家醫院藥品超標準收費197萬元;有47家醫院提高醫療項目收費標準,多收費用336萬元;有51家醫院多計多收床位費和護理費185.1萬元;有9家醫院混淆不同型號、品牌、單價的醫療耗材,多收費142萬元;有28家醫院自立醫療項目、自行分解項目或捆綁收取費用301.9萬元;有12家醫院重復收費121.9萬元。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部門正按照審計整改要求,督促各有關單位全面落實整改。

  對本次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問題,省審計廳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已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處罰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省政府將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省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

  有關地區和部門單位按照省政府審計整改工作會議的部署和要求,認真組織整改上年審計發現的問題。通過整改已上繳財政資金6.95億元,減撥、追回或歸還被擠占挪用資金8098.7萬元,收回或歸還其他資金3.85億元,規范賬務處理5.21億元,促進落實配套資金4.33億元,處理有關責任人9人,有8個單位受到通報批評,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規章制度24項。具體整改情況,已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專題報告。

  八、加強財政預算管理的意見

  (一)深化財政管理改革,促進財政管理公開透明。

  繼續深化公共財政改革,扎實推進“陽光財政”建設。不斷推進預算管理改革,完善預算編制程序,細化預算編制內容,切實將政府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嚴格預算執行,超收收入及使用安排應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要高度重視財政資金結轉問題,積極向上級財政機關反映財政收付實現制會計核算制度產生的問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提高年度預算執行率。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全面掌握存量資產情況,合理配置、使用和管理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全面鋪開省級財務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和公務卡結算改革,規范公務消費行為。積極穩妥推進“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公開,提高預決算透明度。加強財政運行分析,提高科學理財水平。

  (二)繼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確保重點支出和提高績效。

  落實好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核心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政銀企合作貸款貼息各項政策,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高端制造業和高技術產業、支持傳統產業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加大對教育、醫療、民生等公益性和保障性領域的投入,把更多的財政資源用于改善民生和發展社會事業。進一步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嚴格實行預算支出分配管理、支出任務分解等制度,繼續開展省直單位行政經費節約考核,建立預算執行監督約束機制。建立健全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和問責制度,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三)建立健全監管機制,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財政資金運用全過程的監管機制,把重點政府投資項目、重點專項資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況納入經常性監督檢查范圍,作為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內容。要加大對公立醫院收費等項目的檢查和監管力度,推進醫療改革,規范醫院收費等行為。各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內控監督機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 <button id="mgvds"></button>
  • <del id="mgvds"></del>

  • <dfn id="mgvds"></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