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推進依法行政,推動政府法治建設取得新成效?,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全面加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率先垂范,帶頭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多次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第一時間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及時研究中央關于法治建設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舉措。堅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融入廣東“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中,科學謀劃制定《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堅決落實政府推進法治建設職責。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督促落實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對全省4000多個單位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情況進行網絡巡查,扎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察。切實推進政府系統廉政工作,召開省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省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作專題輔導報告,努力推進政風行風轉變。落實省政府常務會議定期學法制度,把實施民法典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推動提高制度建設質量。持續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組織保障。將省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省委依法治省委員會下設專項小組,將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納入法治廣東建設考核評價體系。深入開展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和領導干部旁聽庭審活動。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深圳、珠海、東莞、江門市和廣州市南沙區等5個地區和項目獲首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命名。
二、聚焦國家戰略和中心工作,法治政府建設主體作用充分高效發揮。為推進“雙區”建設、“雙城”聯動提供法治保障。制定法治建設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措施,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部署珠三角九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加快推動粵港澳法律服務規則機制聯通。在法治領域支持深圳實施綜合改革試點,加快推進深汕特別合作區條例、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條例等專項立法。向廣州、深圳市調整下放省級行政職權事項達124項。出臺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商事糾紛調解規則,推動成立前海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和合規示范區。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加強防控政策法治審核,依法及時出臺推進“雙統籌”的舉措。實行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費“零收費”,階段性降低用電、用氣、用水成本和港口收費。出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意見及指導案例。建立涉疫情立法工作快速反應機制,高效修訂《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及時推進《廣東省中醫藥條例》等立法。加強防疫普法,組織法律服務團提供涉疫法律服務近7萬宗。筑牢脫貧攻堅法治保障機制,積極創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政務服務效能顯著增強。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立法,首次開展營商環境試評價,推動開展營商環境改革試點建設。市場發展活力動力充沛,截至2020年底市場主體1384.85萬戶,年增長10.5%。加快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啟動“信用廣東”升級改造,為政府采購、電子招投標行政監管等提供信用信息。完善企業家參與政府部門涉企政策制定的規定。壓減企業開辦時間;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持續推進放權強市。省政府將新一批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廣州、深圳市行使,首次調整由汕頭市華僑試驗區實施8項省級行政職權。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全面加速。“粵省事”移動政務服務平臺年度業務量達48億筆,1113項服務實現群眾辦事“零跑動”,實現泛珠區域高頻事項跨省通辦?!盎浾住闭諔没靖采w全省公職人員,“粵商通”涉企服務覆蓋一半以上市場主體。加強權力清單管理和“減證便民”工作,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廣州市南沙區打造“無證明自貿區”,汕尾市創建“無證明城市”。
四、健全完善制度體系,政府立法實現提質增效。完善省人大常委會與省政府的立法工作溝通協調機制。修訂出臺省政府規章立項和法規規章起草、審查等工作制度。探索數字經濟、外商投資等新興領域和涉外領域立法,加強綠色建筑、垃圾分類、防疫等方面立法。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出臺“三舊”改造管理辦法,完成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涉民生事務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質量,優化方式方法,靈活運用立法工具箱,加強立法調研論證和合法性審查。組織遴選省政府立法咨詢專家,每年培養省立法領軍人才、骨干人才和專業人才并輸送入庫。持續推進法規規章清理工作,扎實開展地方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層級監督試點。
五、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體系建設,決策公信力執行力持續提升。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制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組織政府法律顧問為疫情防控和推動復工復產政策措施進行法律論證。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完善規范性文件出臺前“雙重審核”機制、六個必經程序以及“七統一”管理機制。嚴格審核行政規范性文件,強化備案監督,及時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
六、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執法水平不斷提高。縱深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保、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五大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以及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廣運用行政執法“兩平臺”,推廣“粵政易”開展移動執法。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印發執法流程和執法文書范本,發布執法典型案例。深入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梳理行政執法職權事項目錄及權責清單。積極開展疫情防控、污染防治攻堅、遏制違法用地、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治理欠薪、打擊涉漁違法違規行為等專項執法。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制約。認真執行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工作辦法,對執法中發現的違紀違法線索及時移送處置。出臺省級行政檢查辦法和加強行政執法風險防范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行政檢察和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聯動機制。
七、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體制,行政權力依法正確行使。自覺接受監督,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各級行政機關開展行政案例點評,建立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工作機制。認真辦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提出的紀檢監察建議。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突出抓好政府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審計。推進政務誠信法治建設,加快推動社會信用條例立法。不斷加強政務公開工作,各級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建設日趨成熟,按時完成基層政務公開事項目錄編制發布。
八、構建多元糾紛化解機制,社會治理法治化格局加快形成。優化省政府本級行政復議與應訴案件處理程序。依法建立復議案件快受、快審、快結工作機制,優質高效化解行政爭議。穩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積極做好行政裁決示范創建工作,汕頭市率先打造行政裁決“一站式”解決糾紛新樣本。建立敗訴行政案件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年度報告制度,推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廣東法律服務網服務總量同比增長近五成。圓滿完成“七五”普法總結驗收并啟動“八五”普法。深圳建成全國首個民法公園。提高涉外法律服務水平。開發上線“一帶一路”法律服務網,成立“一帶一路”律師聯盟廣州中心。組建省涉外經貿法律服務律師團和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深化粵港澳律師事務所合伙聯營試點,推動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和國際投資聯合仲裁中心。
下一步,廣東各級行政機關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點上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實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不斷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推動政府部門簡政放權、依法行政,以更高標準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繼續加強涉外法律服務工作,以法治保障全面擴大開放,不斷提高我省“引進來”的吸引力和“走出去”的競爭力,為廣東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