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玩人人添人人澡东莞,中文有码无码人妻在线,越猛烈欧美xx00动态图,国产精品一区二区AV

首頁 > 政務公開 > 歷史公報中稿件

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管理辦法

時間 : 2014-01-07 17:16:12 來源 : 本網
【打印】 【字體:

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關于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管理辦法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廣東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1月7日以粵外經貿合字〔2014〕2號發布 自2014年1月7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加強廣東省對外勞務合作管理,規范對外勞務合作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外派勞務人員合法權益,提高對外勞務合作質量和管理水平,促進對外勞務合作健康發展,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中國廣東省內注冊的企業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的經營資格管理。

  第三條 對外勞務合作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廣東省內企業法人與國(境)外允許雇傭外籍勞務人員的公司或機構簽訂合同,并按合同約定的條件組織我國公民到國(境)外為外方雇主提供勞務服務并進行管理的經營性活動。

  第四條 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的企業須經所在地地級以上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依據本辦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并在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后,依法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方可開展對外勞務合作經營活動。

  國(境)外企業、機構(含駐華機構)或者個人不得在廣東省內招收勞務人員赴國(境)外工作。

  第五條 申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企業法人條件;

  (二)實繳注冊資本金不低于600萬元人民幣;

  (三)有3名以上熟悉對外勞務合作業務的管理人員;

  (四)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具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五)法定代表人沒有故意犯罪記錄。

  第六條 申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業的申請報告(含擬開展對外勞務合作的國別和地區計劃);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銀行資信證明原件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驗資報告;

  (四)公司章程、經營管理制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五)本辦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相關專業管理人員證書復印件、在有經營資格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工作5年以上,企業為其購買的參(社)保等相關證明原件;

  (六)法定代表人沒有故意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七)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 企業申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應向所在地的縣(市、區)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或地級以上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第八條 縣(市、區)級外經貿主管部門在收齊企業的全部申請材料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轉報所屬地級以上市外經貿主管部門。

  第九條 地級以上市外經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全部申請材料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做出是否批準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批復,同時抄報省外經貿廳和抄送相關部門,頒發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企業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 新設立對外勞務合作的企業,應自取得《資格證書》之日起90日內,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已設立的企業申請開展對外勞務合作經營的,應自取得《資格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企業自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負責審批的地級以上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賬戶,繳存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的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以下簡稱備用金)。備用金也可以通過向負責審批的地級以上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提交等額銀行保函方式繳存。

  負責審批的地級以上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應當將企業繳存備用金后2個工作日內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變更企業名稱、注冊資本的,應當自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準變更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申辦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程序辦理變更手續。

  各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應逐級上報所轄有關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證書內容及登記變更等信息至商務部。

  第十三條 本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須在本辦法發布后1個月內,達到本辦法規定的條件。逾期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對外勞務合作,并按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根據“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縣(市、區)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對外勞務合作監督管理工作。縣(市、區)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經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對外勞務合作監督管理工作,省外經貿廳負責全省的對外勞務合作監督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對外勞務合作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縣(市、區)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的監督管理,對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應要求其在一個月內達到相應的條件,不能達到的,應當報請或者直接由負責審批的地級以上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撤銷其經營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 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國家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規定,由各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根據條例相關規定處罰。

  第十六條 未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擅自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活動的,由各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各級外經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對外勞務合作監督管理工作中違反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規定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各級外經貿主管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所轄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名單和處罰信息。

  第十九條 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在廣東省內設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應按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對外承包工程項下外派人員赴國外工作的管理,依照《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國家列為特殊專業的行業,按國家有關部門另行制訂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組織勞務人員赴香港、澳門、臺灣等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外交等有關部門確定的特定國家或者地區工作的,應當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 關部門批準。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廣東省外經貿廳、廣東省工商局負責解釋。


  • <button id="mgvds"></button>
  • <del id="mgvds"></del>

  • <dfn id="mgvds"></df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