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廣東省促進
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粵辦函〔2018〕389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關于推動和加強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部署,根據機構設置、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將“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更名為“廣東省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并對領導小組作相應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和加強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工作安排,加強對相關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統籌指導和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任務,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二、組成人員
組 長:馬興瑞 省長
常務副組長:林少春 常務副省長
副 組長:黃寧生 副省長
陳良賢 副省長
歐陽衛民 副省長
張 虎 省政府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成 員:任小鐵 省政府副秘書長
涂高坤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廳長
葛長偉 省發展改革委主任
王瑞軍 省科技廳廳長
戴運龍 省財政廳廳長
陳奕威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
陳光榮 省自然資源廳廳長
魯修祿 省生態環境廳廳長
張少康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
顧幸偉 省農業農村廳廳長
鄭建榮 省商務廳廳長
汪一洋 省文化和旅游廳廳長
李 成 省國資委主任
麥教猛 省市場監管局局長
楊新洪 省統計局局長
何曉軍 省金融監管局局長
雷 彪 省工商聯黨組書記
林 濤 省貿促會會長
周運保 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
吳紫驪 省稅務局局長
李思敏 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副行長
裴 光 廣東銀保監局籌備組組長
邱 勇 廣東證監局局長
郭 蕾 國家開發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
三、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承擔。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批準,并抄送省委編辦。
省府辦公廳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