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設立
省際間臨時公路動物衛生監督
檢查站的復函
粵辦函〔2018〕402號
韶關、河源、清遠、潮州市人民政府,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
韶府請〔2018〕27號、韶府請〔2018〕31號、河府〔2018〕62號、清府〔2018〕58號、清府〔2018〕67號、潮府報〔2018〕32號文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設立饒平東山、南雄珠璣梅嶺、南雄界址、南雄南畝、始興澄江、樂昌老坪石、連州西岸、連州大路邊山塘、連州大路邊油田、連州三水、和平上陵、龍川麻布崗等12個省際間臨時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設站時間不超過兩年,任務完成后自行撤銷,兩年后如需延長設站時間,另行按程序報批。檢查站與執勤點不得同時上崗執法,執法人員不得超越檢查站或執勤點進行流動檢查。相關市政府、省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依法檢查、文明執法,嚴防公路“三亂”行為發生。
附件:省際間臨時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及執勤點位置表
省政府辦公廳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