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
二次會議第3462號建議會辦意見的函
粵辦函〔2019〕235號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現就何桂芳代表提出的《關于提高民族地區農村公路硬底化建設財政補助標準的建議》提出如下會辦意見:代表所提建議對于促進我省民族地區交通發展有積極參考意義,我們將在今后工作中認真研究吸納。有關工作情況如下:
我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積極推動民族地區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加快發展。特別是高度重視民族地區交通建設發展,為支持民族地區交通建設,在制定全省公路、橋梁建設省投資補助標準時,持續對少數民族地區進行傾斜。2015年省交通運輸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廣東省普通公路(橋梁)建設省投資補助標準》(粵財綜〔2015〕13號),對連南、連山和乳源三個少數民族自治縣適用最高檔次標準,其中對縣鄉公路建設的補助標準為50-65萬元/公里,新農村公路路面硬化補助標準為18萬元/公里。與此同時,2015年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扶持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的意見》,確定2015-2017年,省每年額外增加安排每個少數民族縣各1000萬元用于農村公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由地方自行統籌用于具體項目。2018年起,該專項資金規模還從每縣1000萬元提高至每縣3000萬元,進一步加大了對少數民族縣的資金支持力度。
按照省級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有關要求以及我省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實施方案,由市縣統籌實施的省級涉農專項轉移支付(含農村公路資金)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資金按規定分類整體下達,資金額度不細化至具體項目,由市縣結合實際具體確定急需安排的項目,在完成上級約束性任務后縣級可將剩余資金調劑用于其他涉農項目,省不再制定具體補助標準。2018-2019年,省對連南縣“四好農村路”建設的補助資金投入達1.1億元,2019年省安排連南縣其他涉農資金約9000萬元。
下一步,我省將繼續大力支持民族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近期省委省政府將出臺加快民族地區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將原交通基礎設施補助資金轉為專項財力補助,并將資金規模從3000萬元增加到4000萬元。我們將及時指導連南縣等民族地區充分利用好國家、省的有關政策,統籌使用好各級資金補助,進一步促進民族地區農村公路建設發展。
以上意見,供參考。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6月17日
(聯系單位及電話: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020-8313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