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廣東省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的通知
粵辦函〔2019〕286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機構設置、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同意對廣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作相應調整,現將調整后的名單通知如下:
組 長:張光軍 副省長
副組長:李朝明 省政府副秘書長
魯修祿 省生態環境廳廳長
成 員:張紹新 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政委
梁 震 省司法廳副廳長
陳 劍 省財政廳副廳長
屈家樹 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
何 焱 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劉 瑋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孟 帆 省水利廳副廳長
黃斌民 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
劉冠賢 省衛生健康委巡視員
譚 玲 省法院副院長
黃文艾 省檢察院副檢察長
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省生態環境廳承擔。
省政府辦公廳
2019年8月26日